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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新神膜拜?——评刘永佶的劳动观

火烧 2009-09-22 00:00:00 网友杂谈 1036
文章探讨刘永佶将劳动视为新神的哲学观,分析其劳动信仰与唯物主义的关系,指出其理论对物质基础的承认与否定矛盾,引发对劳动主义与传统哲学的思考。

    这里的“新神”就是“劳动”。树立“新神”的就是刘永佶先生了。


    在刘永佶先生那里,哲学不过是崇拜观念史,第一个崇拜物是图腾,然后是诸神,代替诸神是一神——上帝,否定上帝的是天命,取代天命的是财富。下一个崇拜物将是“劳动”,他说:“至今,虽然财富的拜物教还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即资本主义主导世界,但一种与之对立的主义——社会主义也已成为一个思想体系。由此开创了新的信仰对象——劳动。”,“这是人对人自身生命活动的理念和信仰。”(《劳动社会主义序言 》)好一个新的信仰、新的神祗。


    《伦理学大辞典》说:信仰是“从内心深处对某种理论、思想、学说的尊奉,并以此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马克思主义辞典》认为信仰是:“人们对某种思想、学说、主义的信服或尊崇, 并用以作为自己的精神寄托和行为指南。...但基本上可以分为科学信仰和非科学信仰两类。”当什么成为人的信仰,那么就意味着,信仰的客体就成为确定无疑的事物。而作为树立这个信仰客体的理论就成为某种教义而不能怀疑。刘永佶先生是否要创立以劳动为崇拜物的某种宗教呢?


    刘永佶先生把自己的学说称为“劳动哲学”,既然自称是哲学,那么就承认自己的理论就是一种学说,是一种人创立的学说,而且是为了探寻事物、现象以及本质规律和联系的学说。既然这样,就意味着这种学说只是部分地在逼近现实和规律,存在与现实和规律的差距。而并非某种确定无疑、不容置疑的教旨。那么这样,我们就好对他提出的新的崇拜物——劳动,有一个分析和判断。


    我们已经知道,刘永佶已经承认,劳动是一种“人自身生命活动”,所以对劳动的信仰是“人对人自身生命活动的理念和信仰。”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刘永佶先生首先确认了劳动是人的生命活动,而不是树的生命活动,也不是月亮的生命活动。那么人又是什么呢?是一种虚空吗?是我们的大脑的产物吗?刘永佶先生很明白地告诉我们:“人之所以为人,不仅在于有肉身,有生命,更在于有意识,有思想。”(《劳动社会主义序言 》)他又一次重申了人是有生命的,有血有肉。当然,他认为人是有思想的。不矛盾。矛盾在,刘永佶先生是反对“唯物主义”的,更准确地说是反对“物质主义”的,那么,刘永佶先生为何要把“劳动”这个崇拜物建立在人的身躯这个“物质”上呢?这不就是承认“劳动”作为一种活动形式存在于人——这个物质上吗?物质的人,难道可以超越物质,用另外一种形式来劳动吗?有人会说,可以用思想。可是思想不也是一种生命的活动吗?不是大脑这个物质的运动形式吗?“有意识,有思想”可以否定生命活动的物质基础吗?既然如此,刘永佶先生不是已经承认了物质的存在和劳动的物质基础吗?那么,刘永佶先生不就等于承认了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物质的第一性原则了吗?那么劳动主义何以否定了唯物主义呢?否定了物质,进而否定唯物主义,刘永佶先生就否定自己了。


    为了证明劳动的独特性,刘永佶先生提出“劳动者不是生产要素或资源,而是经济的主体”。乍看上去是不错的。但是他的立论基础是什么呢?“经济作为人类社会系统的基本层次和基础活动,当然要与自然界发生关系,人也要制造工具和各种设备来改造自然物。但经济过程的主体和主动方面,只能是人,而非物。”(《劳动者不是“生产要素”或“资源”,而是经济的主体》)人与物又对立了。而我们知道,自然界正是物质性的,人是自然界中产生的一种物,是一种特殊的有意识的物。就普遍性而言,人属于物的范畴。所以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非常明确地指出:“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及人的劳动力的表现。”(《哥达纲领批判》)人的劳动力也是自然力的一种。我们难道可以设想我们人类身上有超自然的、非物质性的力量吗?


    刘永佶还说:“劳动力是劳动者素质技能在生产中的体现,劳动者的劳动力发展和发挥,是生产和全部经济活动的主要内容,而其发展和发挥的程度,又受社会关系及其制度的限制。”(《劳动者不是“生产要素”或“资源”,而是经济的主体》)这个又是似是而非的结论。人的劳动是否是生产和全部经济活动的主要内容呢?在刘永佶看来,劳动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劳动是主要内容,这就为证明劳动的主体性和决定性做了证明。但其实这个结论把劳动作用夸大了。


    我们必须看到在生产过程中,自然力是决定性的,并非是人的劳动。人的劳动不能脱离自然力而单独存在。人类劳动的所有对象和条件都来自于自然。农业是最为典型的例子。土地的自然状态决定了适宜的作物,土地中所富含各种有机和无机的养料,这是一切作物生长的物质基础,没有这个基础,植物无法完成生长;太阳能和水是农业作物的基本条件,没有阳光和水,农作物就没有基本的物质生存能量和水分,农作物也不能生长;农作物生长还依赖适当的温度以及繁殖条件,比如风,而这又归结为太阳能。当种子进入泥土,人的劳动仅仅是外因,是条件,主要的因素是种子所包含的一切遗传的变异的因素所确定的种子生长的一切运行机制,不是人和人的劳动。人的劳动所决定的是对生长条件的影响。比如,灌溉、除草、治虫和收割等等。同样,畜牧业中动物的生长也不是人的劳动决定的,人决定的也是动物的生长条件。


    现代工业产生以来,似乎人决定了生产,作用虽在扩大,却还是有相当大的局限性的。工业发展必需的所有矿产资源和物质资源,都来自于自然,人类的作用是对这些资源进行勘测、挖掘、运输、分类和改造;工业生产的所有能源都来自于自然界,比如化石燃料、风能、太阳能、原子能、水电,都来自于自然,而且利用这些资源的工具和手段都是自然物质变换得到的。这些能源、工具相互的作用形成的产品和能源满足了人类的需要。人类的作用当然是存在的,这就是人类发现了自然物质的性能,发明了对物质进行变换的工具和手段,并利用这些工具和手段对物质和能源进行转移和集中,然后进行物质变换和改造。人类的劳动没有创造能源,没有参与到具体的物质变换过程,人类也不可能代替物质内部的各种化合、分解和能量的释放。人类做的是提供物质变换的条件和工具,使之遵循物质变换的规律,对其实施监督。从根本意义上说,人类只是有效地利用自然力本身的规律满足自身的需要。


    所以,我们要明确地指出,人类经济活动的主要部分是自然为我们提供的。人类劳动是基本的要素而已,而非主要部分。人类的科学技术和劳动不过是有效地进行了物质和能量的变换和转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科学技术不是第一生产力,自然力才是第一生产力。


    从一般意义上说,劳动是人类作为物质的相互联系作用条件下,将物质和能量进行有效地组合,利用物质运动规律,满足人类对生存和发展条件的物质和能量需要的过程。


    劳动的对象、工具和手段都是物质性的,所有这些因素的联系也是物质性的。这些因素和联系的本源都不是来自于意识,意识只能反映、并能动地作用于劳动的因素和联系。意识的能动作用都必须通过动机控制人体这一具体物质,而作用于人体以外的其他物质因素,这就是劳动的基本过程。因此劳动这个过程本身,并没有与自然物质变换过程有任何的不同。这就是说劳动并非有任何与自然变化过程有任何本质意义上的不同。如此,劳动又有什么自夸的独特性呢?有什么超越自然的性质呢?没有。既然如此,劳动如何成为一种新的崇拜物呢?劳动哲学的崇拜基础又在哪里呢?

(评刘永佶的“劳动主义”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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