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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耶非耶?所谓“民意”

火烧 2009-09-14 00:00:00 网友杂谈 1034
文章探讨网络民意是否能代表整体民意,指出媒体和意见领袖常以网络意见为依据,可能侵犯公众表达权利。强调民意需合法程序代表,反对以偏概全,呼吁真实表达与舆论规范。

是耶非耶?所谓“民意”  

马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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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耶?)  

在广州的一份名刊上看到香港的一位名媛的高见,似乎并非没有道理。  

其意见如下:  

如果媒体随便就把网络上看到的一种意见,归结为网民的意见,而网民的意见被归结成为民意,那末那些没有上网的人的意见呢?那些上了网却没有表达的网民呢?他们表达意见的权利,就这样轻易的被媒体剥夺了吗?很可惜,这样的情况在我们身边正在发生,而意见领袖们,则经常依据这样的所谓“民意”作为基础,抒发着他们的见解。  

——这番话有道理之处在于,她指出网络民意并不全是所谓“民意”。个体不等于整体,局部不等于全局,这是毫无疑问的。一个网民的意见,以至诸多网民的一种意见,都不能统称为网络民意。网络民意当然也不能等同于民意,它只能是民意的一个部分,甚至于不是最大的一部分。当然,即使是很小的一部分,哪怕是单独的某个个体的意见,还是应该得到他应该得到的尊重,这是自不待言的。如果要说到整体的、全局的那个民意的范围,您要说有多大它就有多大。但是,您说它有多大的时候,它也不能是那个范围的全部人口的意见,极而言之,也不过是那个范围的比较多数人口的意见而已。因为:那些没有参与的人的意见呢?那些参与上了却没有表达的人的意见呢?他们表达意见的权利,不就这样轻易的被宣称代表民意的代表者剥夺了吗?所以,在这个可以称之为“虚”的领域里,也和可以称之为“实”的领域一样: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他的就是他的。如果没有得到指定,授权,任命,选举。。。。。。。种种合法的程序,谁也不能去进行那种替代他人占有,发布,宣称。。。。。。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叫做僭越,可以叫做侵权,也可以加上诸如此类的各种称谓。我就从来不认可任何一个个人、单位的这种无理横蛮掠夺的言行。你说你代表我就代表我啦?你没有这种权利和权力。我劝大家都要警惕这种骗子,小偷,无赖,强盗,尽管他从你那里弄走的不是具体的物资,钱财,衣食,器具;但是那是你的意志,情思,品格,素质。把一个网民的意见归结为网络的一种意见,把网络上的一种意见归结为全体网民的意见,把全体网民的意见归结为民意,那是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的错误行径。而意见领袖们,则经常依据这样的所谓“民意”作为基础,抒发着他们的见解。这应该受到普世仁人的口诛笔伐,如果不是群起而攻之,那也要侧目而视之。有些人,总爱打着为黎民请命、代圣贤立言的旗号,来兜售一己的私货。说的好听一点的话,这就是以偏概全,偷天换日。说的不好听一点的话,那不过是强奸民意,假传圣旨而已。联想到有过那么一段年月,文章用集体化名、署单位名称的往事(那是参与其事者事后谁都可以不负责任、逃避追查惩罚的手法),也就可以解析现在意见领袖们的窘态和困境以至诡计了。我还是推崇中华民族好汉做事好汉当的英雄气慨、优良传统,提倡文责自负。我们不是有过“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规矩么,只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按此规矩言出法随、身体力行;那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料想也不难出现。那些意见领袖们,也就可能不那么忸忸涅涅、吞吞吐吐、前顾后盼、蒙头盖脸地用曲笔,说怪话,借他人酒杯去浇自己块垒了。  

(非耶?)  

不过,在广州的一份名刊上看到香港的一位名媛的高见,有一部分似乎也没有多少道理。  

其意见如下:  

一个社会,如果没有独立和科学的民意调查机构,过于依靠所谓的网络调查结果,做出的判断是否准确,可想而知。  

——依我看来,期待独立和科学的民意调查机构,这是一种良好的也是天真的愿望。如果能够手到檎来,如愿实现,阿弥陀佛,那当然是极乐世界,天大好事。我也要举双手赞成。然而,独立和科学,谈何容易!正如当下吵吵嚷嚷要建立的智库一样,民意调查机构也有多种多样:官方的,民间的;国内的,国外的。仅就国内民间而言,从位置上看,会有左、中、右;从方向上看,会有东、西、南、北、中;从颜色上看,会有赤、橙、黄、绿、青、蓝、紫;从味觉上看,会有酸、甜、苦、辣、咸;从年龄上看,会有老、中、青;从性别上看,也会有男、女。鲁迅先生有言,一部《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德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对于社会现象及其由来,看法之纷纭与复杂,至少也是五光十色、万紫千红、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吧,那就甭我再去细说了,何况我连粗说也说不清楚呢!存活在这个人世间的生物,谁们又能不打上与生俱来的各自的社会烙印?既然如此,你是独立和科学的,我也是独立和科学的,他也是独立和科学的,谁代表民意?俺听谁的?依靠所谓的独立和科学的民意调查机构,他们调查的结果,他们做出的判断,是否准确,也可想而知。依我看,还只能是自己代表自己!大家各有各的代表,调查机构各代表各的。谁都能算是民意,但只能算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全部应该是他们的总和。既然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那么,作为个体,俺只能择善而从之,或随大溜而从之,或平蘅而从之,或综合而从之。而作为整体,没有判定、决断、拍版,社会又何去何从呢?当然罗,这已经是建立独立和科学的民意调查机构以后的事情了。现在去细加讨论,似乎不是还太遥远了一点么?不过,想要仅仅依靠独立和科学的民意调查机构就能平息纷争、定于一尊,也是一种幻想而已。美国、日本的所谓独立和科学的民意调查机构还少吗?看看他们的国会吧,吵吵嚷嚷以至推推搡搡还不多吗?多少事情占山者为王,多少抉择议而不决。我看,我们国情的关键还在于国家要完整落实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准确地讲,也就是“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的完美实现;完整地讲,也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完美实现。  

其实,回过头来观察一下,我们目前的网络虽然还在发育成长之中,也许不如将来独立和科学的民意调查机构那么有序、理想,但是我们如果只把它作为民意的一个部分甚至一个很小的部分来看待,并无坏处反而很有好处,至少是比没有它的时候要强的多了。想想近来有多少腐败的问题是由它揭发的,有多少无理的冤案是因它平反的;有多少提醒让主事者改进了工作,有多少建议给当家人贡献了好点子。我们千万不要小看了它,也不要苛刻于它,相反,我们应该理解它,爱护它,协助它,引导它,使之更加成熟,有益,完美,可爱。。。。。。。成为我们的伙伴以至战友。能不能如此设想:这种新兴态势的健康行进,对于逐步达到我们的由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是能够发生它应有的甚至更大的作用的。  

附注:引语摘自《同舟共进》2009年第2期闾丘露薇文。  

(20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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