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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中央民族大学金京振教授的一封信

火烧 2009-09-07 00:00:00 历史视野 1031
本文对《朝鲜古代宗教与思想概论》中关于高句丽、新罗、百济的历史地位及檀君神话等观点提出不同意见,强调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探讨古朝鲜史的正确归属与神话的可信度。

金教授:
 您好,有幸拜读了您的著作《朝鲜古代宗教与思想概论》,使我对朝鲜古代宗教和思想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但我对您关于古朝鲜的论述中的一些观点,存在不同意见,以下是我的一些观点,请您指正。
 一、把高句丽与新罗、百济放在同等地位,一起看作古朝鲜的历史是否有悖史实?
 高句丽(以下称高氏高丽)与新罗、百济的族源不同,历史走向也不同,所在地域更不同,历史上也不存在新罗统一三国的情况,高氏高丽和王氏高丽无论地域、族群、历史、时间,基本不存在渊源关系,《三国史记》奉新罗为正朔,王氏高丽是继承新罗的法统。作为新罗、百济的族源三韩,始终是在朝鲜半岛南部发展,而高氏高丽则是从中国东北逐渐向南发展,并进入朝鲜半岛北部,其疆域自始至终没有超出中原政权在东北地区的疆域,即使后世王氏高丽疆域逐渐扩展至整个朝鲜半岛,也不能说明,王氏高丽对高氏高丽就有继承关系。金教授既然是研究古朝鲜史,就应该确认高氏高丽的历史归属,而高氏高丽在历史上的归属只能用当时高氏高丽在政治上归谁管辖来决定,与高氏高丽在经济上、文化上与谁有联系、或与谁相同无关。从当时高氏高丽接受中国中央政府册封为高句丽王的同时,还册封为中国的中央和地方官吏,如征东大将军、平州刺史等来看,就可以证明高句丽在历史上是隶属中国的。以后的王氏高丽、李氏朝鲜仅接受高丽国王和朝鲜国王的册封,不再担任中国的中央和地方官吏,就不再算作中国的地方政权了。同时,在历史的进程中,地方政权会有时臣服、有时叛乱,这就只能依据它主要是臣服、还是主要是独立,来确定它的归属。之所以说高氏高丽是中国的地方政权,就因为在它整个历史中是以归属为主的。之所以不认为新罗、百济是中国的地方政权,就因为他们虽也在一定时期接受了中国中央和地方的官职,但在它们整个的历史中只是暂时的。世界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首脑自愿兼任别国的中央和地方官吏后,这个国家还能称为独立国家。
 所以,把高句丽与新罗、百济放在同等地位,一起看作古朝鲜的历史是有悖史实的。
 二、古朝鲜的居民就是朝鲜族吗?
 “朝鲜”一词最初作为地名,因水得之,位置在今天大同江流域,从箕子入朝,到卫氏朝鲜,再到高氏高丽,古朝鲜的居民显然与三韩无关(前面说过,三韩始终在朝鲜半岛南部发展)。三韩是现代朝鲜族的祖先,是秽貉族系的一支形成马韩之后,又与华夏族系融合而形成辰、弁二韩,汉代杨雄的《方言》一书,就把现在的河北、辽宁和朝鲜半岛北部看作同一个汉语方言区。金教授把古朝鲜的居民认作是“主要由朝鲜族构成,其中也包含着貊族的一部分”,显然难以令人信服,且不说貊族的来源与演变,或是这里的“朝鲜”是用作地名还是国名,抑或这是古朝鲜的哪个时期,就是朝鲜族与貊族是否有共存期,都是个疑问。
 三、把“檀君朝鲜”看作朝鲜古史的源头,在檀君时代朝鲜半岛就已经出现奴隶制国家是否可能?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先考察一下,箕子侯国的性质,由于箕子特殊的经历,决定了箕侯国的性质前后期存在差异,大体经历了处于商人王畿的时期、迁徙时期、受周封时期和更名朝鲜侯之后的时期这四个时期,终其一世,箕子朝鲜都不是独立政权,而是中原王朝的属国。箕子在朝鲜的“八条之教”完全是为了维护这一地区旧有的部落结构,是符合部落制的条约,箕子是以原商人方国联盟的统治方法,建立了一个由都鄙群构成的方国,这是朝鲜半岛国家的萌芽,已具备了早期国家的性质,这是在中国文化影响下形成的次生形态的国家。虽然在箕子朝鲜之前,当地就已经有了奴隶(生口),但有了奴隶并不能认为就是奴隶制国家,《三国遗事》所载的《檀君神话》认为,在箕子之前1000多年,檀君就已在朝鲜半岛建立了国家,从人类政治组织演进的顺序看,这显然不可能。把“檀君朝鲜”看作朝鲜古史的源头,在檀君时代朝鲜半岛就已经出现奴隶制国家,也是不可能的。至于箕氏朝鲜的继承者,卫氏朝鲜乃燕亡人所立,又受汉朝制约,它也不是拥有主权的国家,金教授认为汉“四郡中,乐浪郡是汉朝统治者掠夺古朝鲜人民的政治经济中心”,这种说法更是值得推敲。
 四、《檀君神话》能作为信史用吗?
 搞清《檀君神话》能否作为信史,就要根据《三国遗事》所载的《檀君神话》,分析其形成的时间。第一,此则神话中称桓雄为桓因的“庶子”,证明其产生一定是在朝鲜半岛居民已经习惯嫡庶之别,也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盛行以后,考察高句丽初期的婚姻制度可见,其产生不会早于高句丽建国。第二,把统治者称为天孙,这种观念在朝鲜半岛起源较晚,最早只能看到高句丽和渤海中的记载,也说明,此神话产生不会早于高句丽建国。第三,史载秽人“祭虎以为神”,而神话中虎不如熊,其反映的不会是土著秽人的观念,那么这则神话一定是产生在秽人衰落,也就是高句丽强盛以后。第四,神话中将桓因解释为“帝释”,显然是佛教思想,神话中又有“天王”、“符印”等宗教用语,显然又与道教有关,所以这则神话的产生绝不会早于4世纪。用4世纪以后产生的神话,说明古朝鲜开国于公元前2333年,显然是不能让人信服的。此外,金教授一定看过《天符经》,据说是檀君所作,其中包含的哲学思想受中国《老子》的影响很深,也就是说其作者不会早于4世纪,《天符经》大行其道则是在新罗人崔致远所在的时期,这时正是中国的唐朝,新罗的北方是世仇渤海,至于说《天符经》是檀君“以鹿图文字传世”,显然更不可能,在尧舜禹时代,整个东亚都不存在成熟的文字。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檀君神话的产生是在道家思想传入朝鲜半岛以后。其实《檀君神话》最有用的价值在于了解在其产生时期,朝鲜半岛的人文状况,而不是用来作朝鲜历史的论述证据。
 五、《柳花神话》与《檀君神话》明显不同,把它视为朝鲜古代民族的神话是否可以?
 《柳花神话》可上溯到414年的好太王碑文中的记载,中国史书最早的记载是成书于554年的《魏书》,虽然中国史书的记载比好太王碑要详细的多,但都没有出现“柳花”的名字,而最早记载朱蒙母亲叫“柳花”的,是成书于1145年的《三国史记》的《高句丽本纪》,显然这是关于高句丽的始祖传说,而不是朝鲜族的。《柳花神话》的原形其实是来自于东胡族系的夫余,夫余人的一支与华夏族系、东夷族系的秽人、肃慎族系和貉族系融合形成了后世的高句丽人,而事实上也是汉朝先设置了高句丽县,几十年后才有夫余人朱蒙部迁徙而来,以地名为族名,至于高句丽的势力进入朝鲜半岛北部则更晚,但即便如此,高句丽无论其发源地、大部分疆域、人口、族源都不在朝鲜半岛,把高句丽人完全视为朝鲜古代民族,把《柳花神话》完全视为朝鲜古代民族的神话,显然是说不通的。
 我是一个历史爱好者,我认为学习历史就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史观,无论是高句丽或是渤海,都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所谓“檀君朝鲜――箕氏朝鲜――卫氏朝鲜――三国――南北朝”,是对历史的曲解,把高句丽史完全纳入古朝鲜史是不正确的。以上是我对您的著作《朝鲜古代宗教与思想概论》的一些不同观点,请你指正。
此致

敬礼


读者:              
200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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