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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新闻标题惹风波,法律职业家捍卫宪法尊严

火烧 2009-08-29 00:00:00 网友杂谈 1035
李学东认为新华社新闻标题称全国人大常委会为最高权力机关违宪,准备起诉要求支付挑错劳动报酬五角,引发宪法尊严与新闻标题准确性争议。

作者:礼泽洲  来源:礼泽洲文集

8月28日16时许,李学东老师致电新华社总编室投诉《我国最高权力机关首次专门就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决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新闻标题违反宪法。李老师称,新华社如不更正错误将被起诉。刚才,李老师给我发来准备起诉新华社的电子邮件。特转载如下:

一、起诉状(草稿)

原告:李学东,男,其他略。

被告:新华通讯社,法定代表人略。

诉讼请求:由被告支付挑错劳动报酬人民币五角。

事实与理由:

    2009年8月28日,我在网上看到一篇题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首次专门就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决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写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门就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决议”字样,我认为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非全国人大常委会。故要求被告支付挑错劳动报酬人民币五角。因被告不承认错误,故挑错劳动报酬也随之泡汤。特诉至法院支持诉请。

    此致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李学东

2009年8月28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9b68210100f0xf.html

二、强烈抗议新华社违宪事件

李学东

    题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首次专门就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决议》一文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这篇文章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

    依据我国宪法规定,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而非最高权力机关。

    我已向新华社提出强烈抗议!并将于近期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新华社《我国最高权力机关首次专门就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决议》提出质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9b68210100f0s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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