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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悟宇网友”观点的再异议

火烧 2009-08-02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针对‘悟宇网友’关于官民斗争与阶级矛盾的观点进行再异议,分析其逻辑合理性,强调阶级斗争的阶段性与转化性,并涉及物质与意识关系的讨论。

                             对“悟宇网友”观点的再异议

“悟宇”网友,您的许多观点我认为是对的。如“资本主义复辟”的根本原因是“官”掌握权力,而人民无权力造成的。共产党这个先锋队在夺取政权之前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在夺取政权后,就不是了——慢慢的变成的,最后变成完全不是。这种认识很重要,很了不起!

    但解决的办法是“官”与“民”的平衡,且“官”与“民”两个阶级的斗争永远不会消灭。这就极其错误了!

   理由一,共产党与国民党是不是一种平衡?共产党原来没有,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历史发展使人们对其不断深刻认识和各种矛盾发展一定程度后的必然产物。不要说共产党在历史上原来没有,就是国民党原来也没有,也是一定条件下的产物。但在中国大陆,两者并未永远的“平衡”,而是国民党原来处于绝对的地位,共产党原来根本无法与之抗衡。但是后来就慢慢的能与之抗衡了。再发展,其力量超过了国民党,最后将国民党消灭。这种平衡没了。理由二,您也承认,原来的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暴力式的阶级斗争结束了,没有了。出现了“官”与“民”的阶级斗争,且永远不会消灭。请问:原来的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暴力式的阶级斗争,在人类社会之初就有吗?历史告诉我们原来没有。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即原始社会后期才慢慢出现的。这样,原来暴力式的阶级斗争都经历产生到消灭问题,那么为什么“官”与“民”非暴力式的阶级斗争,会永远不会消灭呢?这合乎逻辑吗?

   实际“官”与“民”的斗争也一定会面临产生到灭亡的过程。且在一定条件下,也一定会由非暴力向暴力转化。现在的“官”与“民”的斗争,只要您能认真的面对当前的现实,您就不能不承认“官”与“民”的斗争正在向暴力转化!

   再有关于物质与意识谁第一性问题,您如果认为马克思的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问题是错误的,就请认真的加以论述,通过理论分析来说服人。但您没有,只是(我认为)“请看明白我说的辩证法”,您的辩证法是谁的辩证法?是自己独创的吗?无论是谁创立的,但必须符合客观实际,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如不符合客观实际,人们会承认吗?

   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行,有什么错?您是有物质组成的还是有意识组成的?没有您,哪里会您的意识?您在中国,所以说中国话,如生在美国会说中国话吗?没有您,就不会有您的意识,连您都是客观的产物,物质的产物,怎么说物质不是第一性呢?我们从来就承认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有时候会显得十分重要。这种反作用如“火车在行进中,由于惯性,即使火车不给动力,火车还会自动前行一段历程。这种”惯性“就是反作用。如果在火车无动力的前提下,火车马上停下来,一定会造成极大损失。但因其惯性,就可以避免其损失时,这惯性显得多么重要啊!这就是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否认物质第一性问题。没有火车的的动力,哪里来的惯性?

   您又说“唯心主义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人的自私本性决定了私有制经济基础经济关系。”“唯物主义者认为某些人获得了剩余价值之后产生了自私剥削思想,产生了剥削阶级。”也即人有“私心”才导致“私有制”产生是唯心主义的观点,客观上有剩余产品而导致“私有制的产生”是唯物主义的观点。这样论述对于人们认识清楚问题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人主观上的自私性导致私有制的产生,怎么能说是“唯心主义”呢?不错,如无人主观上的自私性,无客观上有剩余产品,阶级是不会产生的。但主观上的自私性所造成产生阶级的原因,绝对不是唯心主义!其主观上的自私性是事物的内因,社会上有“剩余产品”,是事物的外部原因,是事物的自私性的内因和“剩余产品”的外因,导致了阶级的产生。这正如毛主席所说: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是内因的自私性在外因“有剩余产品”这个适当温度的作用下,孵出了“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孵出了“阶级斗争”。没有人的这个内因的“自私”性质,外因的“剩余产品”再多,请问能产生“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产生“阶级斗争”吗?这正如“石头”没有变成“小鸡”的性质,外因的温度再合适,“石头”能变成“小鸡”吗?反之,内因虽有“自私的性质”,有变成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性质,有变成阶级斗争的性质,但没有外因“剩余产品”这个适当温度,又能产生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产生阶级斗争吗?

   对您观点的看法,暂谈如上,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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