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从从一个石首群体事件中,就让人感到看中国没有法
石首事件中,政府执法不公,蔑视法律,引发对法治缺失的担忧。事件中警方抢尸、私签协议、事后抓捕,暴露官僚腐败与法治缺失,引发对社会环境的反思。
仅从从一个石首群体事件中,就让人感到看中国没有法
自改革三十多年来,中国的法律制定速度,可以说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快,法律制定的条文数量也比改革前增加几十倍、上百倍之多。可是通过一个石首群体事件,就让人感到,尽管纸上有无数的法律条文,或者说,中国的有权官僚们根本就不把“法”放在眼中。
最初,石首一大酒店26岁男厨师涂远高,于该酒店跳楼“自杀”,亲友发现其死者从楼上摔下,口鼻有干血,地上却无血迹,才导致了死者家属要弄个明白,坚决护尸,绝不准“火化”。无论是按照法律要求,还是按照常理,公安部门都应该展开调查,弄清事实真相,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群众的利益。党中央反复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的亲属无原无原故的死了,难道这是小事吗?另人匪夷所思的是,警方不但不维护法律的尊严,不搞清事情的真象,却派出500多武警来抢尸。世界上还有哪一个政府敢如此蔑视法律?历史上还有哪个朝代会如此的草菅人命?
更为离奇的是,政府部门不但不愿意现成相关部门查清事实真象,相反,却替私营“大酒店”买单,与受害家属私签“协议”。在这些官僚的心中,哪还有一点点“法”的概念?
要说石首政府领导心中根本没有法律概念,又似乎冤枉了他们。在同一事件中,当政府与受害家属私签了“协议”,平息石首事件后,政府仍然不去查清睦象,却突然大动干戈,抓捕数十名涉嫌打砸抢烧人员,大讲起法律来了。法律在石首政府领导手中简直成了玩物,想遵守就遵守,不想遵守就不遵守,如此执政,中国还有法吗?是什么社会条件让石首政府领导堕落如此?如果不解决石首政府领导把法律视作儿戏的社会环境,那么解除一个政府领导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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