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力的讨论
关于生产力若干问题的思考与讨论
一、关于生产力的一般定义
什么是生产力?这是认识与研究生产力经济学这一专门学科的基础,也是认识与研究许多理论问题的基础。关于生产力的定义,长期以来,有三种较具影响和代表性的说法:
1、“人类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能力,是生产力。”(见于光远、苏星主编:《政治经济学》上册)
2、“生产力是人类有用具体劳动的物质生产力量的总和。”(孙尚清:《生产力经济学文集》)
3、“社会生产力是人类开发自然资源、生产物质资料的现实力量。”(熊映梧:《生产力经济概论》)
对于经济学的主要基础并以生产力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生产力经济学而言,上述几种说法的准确性是值得讨论的。
“望文生义”,从汉语的构词法我们知道,“生产力”这个词是一个名词,属于偏正式合成词。所谓偏正式合成词,一般由两个语素组成,它的词义以后边一个语素的含义为核心,而前边一个语素的含义只对后边一个语素的含义起修饰或限制的作用。
显然,“生产力”是由“生产”和“力”两个语素构成的偏正式合成词。按照汉语的语法知识来分析,它的词义应当是以后边的一个语素,即“力”的含义为核心;而前边的那个语素“生产”的含义,仅仅是修饰、限制后边一个语素“力”的。这样,从字面上,我们就可以将“生产力”这个词简单地解释为“生产的力”,或者“生产过程中的力”。当然,这种望文生义的解释,远远不能满足作为科学的经济学研究的需要。不过,我们却从中得到了一点有益的启示,即要想解释什么是生产力,或者给生产力一个比较准确、比较接近科学的定义,就应当首先说明什么是“力”,其次要说明什么是“生产”,然后,再将“力”限制在“生产”的范围之内。
上面所列举的几种关于生产力的定义,着重解释的恰恰不是“力”,而是“生产”。“人类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人类有用具体劳动”、“人类开发自然资源、生产物质资料”等,所有这些都是人类生产活动的内容。至于什么是“力”,都没有谈到。
应当指出,以往的经济学者,所着重研究的主要是生产关系,尽管在所有的经济学著作中都谈到生产力(因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几乎都只是将生产力作为一个已有既定含义的概念加以使用。至于这个既定的含义是什么?很少有人认真地去进行探讨。
当然,我并不认为自己有资格或者有能力给生产力下一个准确、科学的定义,而只是想通过对与生产力这一概念有关的若干问题,作一些认真的探讨,提出一些看法和意见。
二、生产过程及其基本特征
生产力发生于生产过程,离开了生产过程就不会有生产力。这是经济学的一条公理。因此,在讨论生产力这个概念之前,首先应当简要地分析一下生产过程的基本特征,是完全必要的。
就广义而言,人类的生存,完全依赖于自然界。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可以直接在自己的生活中应用自然界的生成物。例如,人体生长所需要的各种营养成分,都是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各种元素及其化合物,这些元素和化合物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存在于自然生成物之中。除了空气中的氧,它们几乎都不可能以其原有的存在形式,并以纯自然的方法进入人体。它们无一例外地必须通过某些中间环节,才能为人所应用。这些中间环节,不完全是自然的过程,而必须要有人的活动参与进去。这些“人的活动”就是人类的生产活动,或者叫生产过程。
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进行生产活动。这不是什么复杂的经崐济学原理,而只是一个简单的事实。
人类的生产活动有三个显著的基本特征。
1、人类的生产活动改变了先天存在于自然界的自然生成物。这不崐仅是人类从事生产活动的直接目的,而且是其直接的结果。换句话说,人类的一切生产活动(包括最原始的生产活动在内),都是一个以改变自然存在物为目的的过程。一切进入生产过程的物质资料(包括自然生成物),在离开这个过程的时候,其存在的形式、形态、物理的或化学的性质,都要发生改变。
一块天然存在的石头,只有经过雕琢成形,才能用于砌建房屋;树木只有被砍伐,并去掉枝杈,才能作房梁;如此等等。当然,除了形态和性质的改变,还有机械位置的移动。河水需要运送到人的居住地,才能供人饮用。
2、人的一切生产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这里所说的“目的”,并不是指“为了生存”这个一般的目的而言。那么,这里所说的人类生产活动的目的性表现在什么地方呢?那就是人们在通过生产活动改变先天存在的自然物的时候,自然物的改变是沿着预定的方向和顺序进行的,而这种特定的方向和顺序,是由人事先规定了的。这就是人类生产活动的目的性。
我们知道,自然物要转变为适合于人类生存需要的生活物,是需要经过中间环节,经过多次的(中间)转变才能实现;而这些众多的中间环节,只有按照特定的方向和顺序联结起来,也才能最终完成这个对人类有实际意义的转变。能够预先确定这种特定的方向和顺序的,只有人类。
3、人类的生产活动具有社会性。这个社会性表现在两个方向上:横的方向和纵的方向。
横的方向的表现是,任何一项独立的生产活动,或者说,任何一个相对完整的生产过程,都不是一个人能够完成的。一般地说,生产活动总是要由个体的人来进行的,但是它又脱离个体的人而存在。因为任何一个个体的人,只能实现某一个独立的生产过程中的一个极小的部分,这不仅是由于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更主要的是由于个体的人所能占据的空间和所能拥有的时间总是十分有限,而完成一项独立的生产过程所需要的空间和时间总是要极大地超过一个个体的人所能够拥有的空间和时间。因而,每一个独立的生产过程都必然是许多个体的人的共同的活动。
纵的方向的表现是,生产活动的展开,不是仅仅凭借人的生理本能,而主要必须凭借生产经验和生产技能。这是人类与动物的一个本质的区别。这些生产经验和生产技能,是通过从事生产活动的个体的人表现出来的,但又不完全属于这些个体的人。这些经验和技能,除了极少的一部分,都不是单凭人的本能可以获得的。这些经验和技能,最初是通过形体动作、语言,以后又通过文字和更进步的手段,一代一代积累并遗传下来的。因此我们可以说,任何的生产经验和生产技能,都不是哪一个个体的人所拥有的,它们是历史的产物,因而属于不断延续发展着的整个人类社会。
另一方面,任何生产过程的物质手段和物质成果,也都是可以积累并遗传下去的,因而它们也是属于不断延续发展着的整个人类社会的。
人类生产活动的这种社会性,最初并不是起源于人类的某种明确的目的或愿望,而完全是由人类自身繁殖的本能所引起的,也就是说,起源于人的动物性。
上述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把人类的生产活动(也就是人类求生存的活动)同动物界为求得生存而进行的形形色色的活动从本质上区别开来。就人类自身而言,第一个基本特征则又将人类的生产活动同人类的其他活动区别开来。
因此,如果我们只是就人类自身这个范畴来研究问题,那么就可以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和一切生产过程的最主要、最显著的基本特征,就是改变进入生产过程的一切自然界先天存在的物质资料的形态、性质、机械位置等等,从而使之成为人类能够直接应用于自己生活的物质资料。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人类的生产活动就是人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利用自然的活动。
三、关于生产力的一般说明
人类的生产活动的出发点和目的,是要改变先天存在的自然物的形态、性质和机械位置,这是生产过程的基本特征。那么,怎样才能实现这种改变呢?
日常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物体,要发生这样的改变,必须要有外力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个唯一的条件。同样,我们还可以断定,一个物体,只要发生了形态或性质的改变,或者发生了位移,就一定是受到了外力的作用。因此,力的存在,被人们普遍看作是物体发生变化的原因。
这种使自然界物体发生形态或性质变化的力,由于人类同自然界处于对立的地位,又被区分为“自然力”与“人力”两种。当完全是由于自然的原因引起自然物之间的作用力使得物体发生变化的时候,人们就把这种力叫作“自然力”;当这种改变物体形态或者性质的力直接或者间接地发自人体的时候,人们就将这种力称为“人力”。那么,再进一步,当在一种人力或者一种自然力的作用之下,物体发生形态或者性质的改变,是为了生产出人们自身所需要的某种物品的时候,我们就很自然地将这种人力或者自然力叫做“生产力”了。
可以用两个十分简单的例子加以说明。
一个运动员举起一副杠铃,显示了他的肌肉的力量。杠铃由于运动员肌肉的力的作用而离开了地面,这无疑是人力作用的结果,这种力是一种竞技力。如果在一个建筑工地上,一个工人用与那个运动员同样大小的力量举起一桶用于建筑房屋的灰浆,尽管我们知道他们付出的力量大小是完全相同的,但在这种场合,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将这个建筑工人付出的力说成是竞技力,而必须承认这种力乃是生产力。因为,没有这个工人的力量的作用,灰浆是不会自己离开地面跑到墙上去,那么,建筑房屋这样一个生产过程就不能够实现。
风力,是一种由于自然原因形成的作用力,是自然力。在某些情况下,它有巨大的破坏力,例如台风。但是,如果安装了风车,并配上磨盘等一整套机械,就可以利用风的力量带动磨盘,磨面、碾米,来从事人所需要的生产活动了。还可以利用风力来发电,对于人的用处就会更大了。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一样的风力,我们就可以将它叫做生产力了。
这两个简单而又常见的例子说明了什么呢?它们说明生产力并不是什么玄妙而神秘的东西,它只是自然界中早已存在着的许许多多力的现象中的一种,是人力的一种,我们每天都会遇见它。力的现象是普遍地存在着的,无论什么形式的力,无论产生这种力的原因是什么,只要它被应用于人类的生产活动之中,它就是生产力。
谈到这里,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在汉语中“生产力”这个名词是一个偏正式合成词,而不是一个单质词了。而且,无独有偶,在英语、俄语、德语等一些外国语言中,“生产力”也都不是单质词。不应当将这一语言现象看作是偶然的巧合,这大约是人类经验与思维发展的必然吧。
既然生产力只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存在着的种种力的现象在某种特定条件下的一种表现,那么,为了要搞清楚什么是生产力,我们就不得不先简单地讨论一下什么是力;为了搞清楚生产力的本质,也就不得不先探讨力的本质。
生产力,这个经济学中的基本概念,竟然是建立在属于物理学范畴的力的基础之上。这个有趣的现象,大约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有着割不断的血亲关系吧。
四、力和生产力的本质
在普通物理学中,力被定义为物体间的相互作用。给出作用的物体被视为施力者,被作用的物体则被视为受力者。前者是主动的,而后者是被动的。受力物体在施力物体的作用下发生运动(位移、变形或者性质的改变),因此人们总是把施力物体的作用看成是受力物体发生运动的原因,而受力物体所发生的运动则是施力物体作用的结果。物体只是在受到外力作用的时候才开始(产生)运动,或者是发生形态与性质的变化。这是几千年来人们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经验,而牛顿力学就是这些经验的结晶。
经验固然宝贵,然而往往并不十分可靠。科学的发展告诉我们,力,并不是使物体发生运动的原因,而物体之所以发生运动,也不是外力作用的结果。
为什么呢?这里不准备详细讨论物理学中的有关问题,只打算从熟为人知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一般原理作一简单的说明。
世界是物质的,而物质则是以运动的形式存在着。也就是说,一切物质,一切客观存在着的物体(大至宇宙天体,小至分子、原子和各种基本粒子)无时无刻不处在运动当中。这里所说的运动,既包括机械位置和形态的变化,也包括性质的变化。没有物质的运动,与没有运动的物质一样,都是不可想象的,因而也都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我们承认物质是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的;那么,我们就必得同时承认运动也是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的。
但是,物质是可以转化的。也即是说可以由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随着物质形态的转化,物质的运动方式也会随之发生相应的转化。就物质世界的总体而言,物质的总量是一定的,也是不变的,即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但其存在的方式(形态、性质等等)却可以转化以至无穷。同样,作为物质存在形式的运动其总量(无论其水数量还是质量)也是不变的,只能在物质间转移。
物体间的相互作用,并不是使某一个物体发生运动的原因,而只是运动在物体间转移的表现。运动转移的度量,在物理学中通常是用“能量”或“能”作为尺度。所以,运动的转移通常也可以看作是能量的转移。运动总量的不变通常也可以看作是能量总量不变,物理学中的能量守恒定律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如下的表达方式:力,物体间的相互作用,其实不过是早已存在于物体中的运动形态的转化和运动的转移而已;这就是力的本质。
生产力是力的现象的一种,或者说是发生在特定条件下的力的现象。既然如此,生产力的本质于力的本质是一样的,并无二致。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生产力就其本质而言,乃是生产过程中物质间的运动的转崐移及运动形态的转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物质的过程。
五、具体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
人们通常使用的“生产力”这个概念,应当包含两重含义:具体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或者一般生产力)。
所谓具体生产力,是指实际发生在具体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力,也就是实际发生在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使得物体发生形态或者性质上的具体变化。这是一个物质过程
由于具体生产力是一个物质过程,因而它就具备一般物质的基本特征,可以被感知,并且可以被直接加以度量。
每个(种)具体生产力,都可以构成一个相对独立和相对完整的具体的生产过程,并进而构成了各个不同的生产部门。这些不同的具体生产力是怎样区别的呢?主要的区别就在于进入生产过程的不同的物质具有不同的运动形态,而且,它们具有不同的转化形式;就是同一种具有相同运动形态的物质,当它们向不同方向转化的时候,也会有不同的转化形式,需要不同的时间和占据不同的空间。总之,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具体生产力,在量与质、时间与空间、外在形式与内涵等等方面都会呈现出差异。物质世界的多样性,决定了具体生产力的多样性;同样,物质世界的统一性,也就决定了具体生产力的系统性。
社会生产力(或者叫一般生产力)是作为社会存在与发展的一个因素,与其他社会因素一起规定(推动或者阻碍)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进程。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说,社会生产力是全社会的具体生产力的总和。但应当强调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总和,并不是数学意义上的简单迭加,而是全社会中的具体生产力的抽象,是全社会存在着的具体生产力的本质特征与运动规律的概括,也是对各个具体生产力的社会作用、社会地位及社会效果的概括。因此,社会生产力本身只是一个概念,只是人的思维对于具体生产力的认识,而不是一个物质性的实体。
社会生产力自身是不能象具体生产力那样被人的感官所直接感知的。比如说桌子,我们只见过具体的方桌,圆桌,八仙桌,三条腿或者四条腿的桌子,等等,对于这些具体的桌子,我们可以用各种方法描绘出它们的每一个细节,可以将它们画出来,甚至可以动手制作出来。但是,我们却没有看见过抽象的“桌子”,我们画不出来,也制作不出来,因为我们一旦画或制作出一张桌子,它就已经是具有某种特点的具体的桌子了。
既然社会生产力不能被人直接感知,它也就不能被直接度量。我们只能通过具体生产力这一物质实体作为媒介,去间接度量它,从而感觉到它的存在。
六、具体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
首先,社会生产力是由具体生产力构成的。所谓“构成”,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就“构成”本身的含义而言。社会生产力是存在于全社会的具体生产力的抽象于概括,是具体生产力的本质特征在社会生活中的反映。因此,离开了一个一个的具体生产力,就不会存在社会生产力;如果离开了某一部分具体生产力,那么,社会生产力也就不完整了。
第二方面的含义,是指无论从量的方面,还是从质的方面来考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更新,都是由一个一个的具体生产力的发展与更新决定着的。离开了具体生产力的更新与发展,就谈不上社会生产力的更新与发展。
其次,社会生产力是无法直接进行度量的,也就是说,不同历史时期或者不同国度的社会生产力是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和衡量。各个国家或者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比较,只能通过对构成社会生产力的各个具体生产力的直接度量才能实现。
第三,社会中的各个具体生产力是依靠什么联结在一起而构成社会生产力的呢?是具体生产力自身。也就是说,具体生产力以其自身为纽带联结在一起,形成了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力所呈现出的系统性,是具体生产力在时间、空间、数量和质量四个方向上的内在联系规律的抽象及社会表现。具体生产力之形成为社会生产力,其决定因素是自身,而不是其它的媒介或者外在的力量。这是社会生产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特性。
由此,我们还可以引出一个值得进一步讨论的问题:社会生产力并不是由社会所决定着的,相反地,社会却是由具体生产力自行联结起来而构成的社会生产力所决定着。所谓生产力的社会性,其实不过是生产力将自己的光芒照射到社会身上以后,在社会身上映出的自己的身影而已。
第四,正是由于具体生产力以自身为纽带而联结为社会生产力,因此,任何一个具体生产力都是不可能脱离其它的具体生产力而单独存在。同样,任何一个具体生产力也不可能脱离其它的具体生产力的发展而单独发展。这就是说,而任何一个具体生产力,只有作为社会生产力的一个构成部分,才能存在,才能发展,也因而才有意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社会生产力不仅仅是所有具体生产力的总和与抽象,而且是每一个具体生产力存在与发展的必要形式和前提条件。同时,我们还可以知道,任何一个看起来是独立的具体生产力(无论从时间还是从空间的角度),在实际上则是很不独立的。每个具体生产力的独立性都是相对的、暂时的,而它们之间的联结和相互依赖,则是绝对的、永久的。
总之,社会生产力是相对独立的各个具体生产力的存在形式和必要的前提条件,是它们的共性和运动规律的抽象;而每个方面、每个领域内的各个不同的具体生产力,则表现了社会生产力在这个方面、这个领域内的具体的特性。
第五,如果我们仅仅从人类历史的角度来看,那么,每一个具体的生产力,都只是一个短暂的过程。它时时、处处都在发生、发展和消亡着。而社会生产力则不同,社会生产力是一个与人类社会的历史过程相依存的过程,它的发生、发展和消亡,同人类社会的发生、发展和消亡是同步的。
所谓具体生产力的发生、发展和消亡,一般地说,包含着两重含义。其一是指生产的某一具体过程中的具体生产力而言的。例如,建筑工人搬运一块作为建筑材料的石头,从搬起到放在指定的地点的这个过程中,无疑有生产力发生。随着石头的被放置,这个具体生产力就就消亡了,也就是说,这个生产过程已经完结了。如果这个工人再去搬运第二块石头,就会发生第二个具体生产力过程,如此反复,直到整个建筑完成。这里所说的这种具体生产力,是生产力中的最小单元,在工业生产中被称为一个工步或者一个工序。在一个相对完整和相对连续的生产过程中,这样的单元生产力会不断重复出现和消亡,直至整个的生产过程崐(建筑房屋)结束。但是,在另外的生产过程中,它可能仍会出现,并且依然作发生和消亡的循环。这种同一单元生产力的不断重复,实际就是生产力在量的方向上的积累。这个积累,迟早会引发生产力的量变。
第二重含义则是指某一具体生产力的运动形式或者表现形式而言的。还是以搬运石头为例子吧,用人力搬运石头,这个具体生产力的运动形式表现为人的肌肉的运动(肌肉的收缩与舒张)转化为石头的运动。这种运动形式虽然在各个相对独立的生产过程中是不断重复出现并不断消亡着,但就肌肉的运动转化为石头的运动这个过程(或者说这种形式)而言,在不同的时间与空间中却是不变的,是相对稳定的。直到出现了新的运动形式,例如用机械搬运石头,也就是机械的运动代替了人的肌肉的运动。直到这个时候,一种旧的具体生产力(以人的肌肉的运动为其表现形式)就消亡了,另一种心得 具体生产力(以机械的运动为其表现形式)就产生了。这种不同运动形式的具体生产力的发生和消亡的交替,意味着具体生产力的质的发展与更新。
可见,社会生产力在量与质两个方向上的发展,是由具体生产力在这两个方向上的不断发生和不断消亡所决定着的。
第六,考察和研究社会生产力,必须以对具体生产力的考察为前提和基础。因为社会生产力的特性与运动规律,乃是具体生产力的特性与运动规律的综合与抽象。同时,我们研究社会生产力的终极目的,也还是为了发展具体生产力。任何人都明白的一个十分简单的事实是,任何社会财富的获得与积累,必须,并且仅仅是只能借助于具体生产力,才有可能实现。因此,如果不是以发展具体生产力为最终的目的,那么,对于社会生产力的任何研究,都会因没有实际意义而无法进行。
可以说,具体生产力是研究社会生产力的出发点与归宿。
七、生产力的构成
这里所说的生产力的构成,是指具体生产力而言的。
生产力的构成,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历来就是颇有争议的。生产力本身是一个具有多方面特性的事物,因此对于它的构成这样一个基本问题,就不应当只从某一个方面简单地肯定或者否定,而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崐去进行探讨,才能得到较为接近实际、接近科学的结论。这里我们试图从三个方面对这个问题作初步的考察。
第一,从生产力的本质特征看,生产力是由四个或者五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前面已经论述过,从本质上说,生产力是运动在物质间的转移。运动要能够转移,就必然是在至少两个(或者两方面)物体之间进行的,这是最起码的条件。在一个最简单的生产过程中,运动在其间转移的两个(或崐者两方面)物体,就是人们常说的劳动者和劳动对象。还是用工人搬运石头的例子,工人的肌肉的运动转移为石头的运动,结果是石头发生了预期的机械位移,完成了一个生产工序(或者工步)。在这个过程中运动由工人的肌肉转移到到石头,发生了生产力。显然,这个生产力是发生于工人(劳动者)和石头(劳动对象)之间的。可见,工人和石头的存在,是这个工序(工步)发生生产力的必要前提。只有工人,没有石头,或者只有石头而没有工人,都不会有运动的转移,也就不会发生生产力,也就谈不上形成这个工序的生产过程。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工人和石头,也就是劳动者和劳动对象是生产力的构成要素。
但是,我们知道,要想正确地了解一个事物的构成,首先要能够正确地描述这个事物,即不仅从量的方面,还必须从质的方面去完整地描述它。我们描述某一个事物的要素,实际上也就是构成它的要素。应当说,仅仅有劳动者和劳动对象这两个基本要素,还不足以完整地描述生产过程中的运动的转移的过程,即还不足以描述生产力的过程。因为劳动者和劳动对象这两个因素,只能对这个生产过程作定性的描述,还不能作定量的描述。而我们已经知道,生产力是一个物质的过程,一切的物质的过程都是可以度量的,即不仅可以作定性的度量,而且应当可以作定量的度量。生产力两要素的提法,并不能对生产力进行准确的描述和度量,因此,它还是不够准确的。
假设这样的条件:两个同样的工人搬运两块同样大小的石头,通过同一距离运送到同一地点,但他们所用的时间不同,那么,我们则直观地认为他们分别发生的生产力在量的方面是不同的。所用时间较短的那一个发生的生产力要比所用时间较长的那一个要高。同样,如果两人用相同的时间却将相同的石头运到了不同的距离,那么,他们分别发生的生产力也是不相同的。这两个工人所分别发生的生产力之间的差异是由什么因素决定(或者说是用什么因素描述)的呢?显然,就是时间和空间。
事实上,一切生产力的实际发生和存在,总是与一定的时间与空间联系在一起的,而且,从以上的例子我们也可以知道,时间和空间是度量与比较生产力过程的必不可少的描述条件。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生产力过程赖以发生和存在的必要的前提条件,也应当看成是生产力的构成要素。
这样,从生产力的本质是物质间的运动的转移这个角度进行分析,就可以将生产力的构成分解成四个基本要素:劳动者、劳动对象、时间与空间。
那么,对于所有的经济学者都十分看重的生产工具究竟应当怎样看呢?我认为,严格地讲,生产工具和劳动者应当是同属于运动转移过程(也就是生产力过程)的一个方面。也就是说,生产工具实际上和劳动者共同形成了生产力的一个基本要素。生产工具是人类自身劳动器官的延长和异化物,但是,自从生产工具同人体劳动器官相分离以来,就具有愈来愈大的独立性,发挥着愈来愈大的作用,并且很有可能在将来的某一个时候完全取代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如果是从这个意义上将生产工具作为独立存在的构成生产力的基本要素,也未尝不可。何况,这样也符合长期以来人们的认识习惯。因此,我们也可以把生产力分解为包括生产工具在内的五个基本要素。
第二,从生产力与自然力的区别看生产力的构成。
从前面谈到的生产力过程的基本特征可以知道,生产力过程是一个有目的的、按照一定的时间和空间顺序进行的运动转移的过程。生产力过程的明确的目的性,是生产力与自然力的重要的本质区别之一。物质运动过程的明确的方向性和目的性,是人类智力物化的结果。从这个角度看生产力,可以说生产力是人类的智力与自然力结合的产物,或者说是由人类的智力与自然力二者有机构成的。
物质世界的运动(这个运动的外在表现就是自然力)是有其自身的规律性的,但是并没有目的性。规律和目的完全是两回事情。而人们往往容易将这二者混为一谈,这是因为人类自身能够认识并利用自然规律的缘故崐。
在人类产生之初,自然界的生长物(这些生长物完全是自然力作用的结果)能够直接提供给人类,满足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例如,那时的人类只吃树上的野果,饮用泉水或者雨水,栖息在树林里,等等。这时的人类尚未完全脱离动物界。这个时期,应当说尚不存在今天意义上的人类的生产活动,当然也就无所谓今天意义上的人类的生产力了。但是,随着人类在数量上的繁殖和质量上的发展,同时,也是由于自然环境的变迁,人类已经不能满足于简单地等待自然界的赐予了。于是,人类便开始了对自然界的认识,对自然力运动规律的认识,同时也就开始了从利用自然生成物到学会利用自然力的运动规律的漫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按照自己对于自然界及其规律的认识,开始了有目的的劳动活动(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人类的这种有目的的活动,是自然界无目的活动的产物),按照自身的需要,并以这种需要为最直接的目的,改变自然界的自然生成物的原有形态和性质,将那些原来不能直接满足自己生存需要的自然生成物,转变为可以直接满足自己消费的“人工制品”。由此便形成了人类最早的生产活动,并因此使得人类的生存活动同动物界的生存活动从根本上区别开来,从而使人类最终完全脱离了动物界。这时也就同时产生(或者形成)了最初的人类的生产力。这个生产力,一方面是人体自身肌肉的运动,一方面则是对于自然物和自然力的认识和有目的的应用。例如,用河流运输木材,独木船的发明,火的发现和利用,等等。农作物的栽培,可以说是人类利用自然力的最成功的例证。就是在科学已经十分发达的今天,人类甚至可以登上月球,但还是不能用非常廉价的方法直接从土壤中提取氮、磷、钾等化学元素和水分,通过与阳光的作用合成淀粉,来供给自己作为日常的食品。然而植物的种子却可以完成这一系列复杂的化学、物理过程。人类发现了植物的这一特性,认识了自然力的这一运动过程,并加以利用,形成了农业的生产力。很显然,除了耕耘、播种、灌溉、施肥等过程之外,种子落入土地后的生根、发芽、抽穗、结果等一系列过程(这些过程无疑也都是农业生产过程,都是生产力运动的过程),都是自然的过程。这些具体的生产过程中,都有其各自的能量的转化,也就是说都存在着各种物质间的运动的转移,这些过程中所发生的力的作用,无疑都是生产力,也无疑都是自然力。
当然,也应当承认,在人工管理下的农作物的生长过程,与在纯自然作用下生长的野生植物的生长过程相比,无论就其过程本身而言,还是就其过程的结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而言,都已经是很不相同的了。
可见,人类的生产力的运动过程,既有人的认识过程,又有自然力的运动过程。纳入到生产力过程中的自然力的运动过程,是改变物质原有形态和性质的主导方面。没有这种力的作用,单凭着人体的肌肉的运动,也就是单凭人力,是无法改变绝大部分的自然物的原有形态和性质的,因而就不可能发生生产过程和生产力。但是,在另一方面,纳入生产力过程的自然力,又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力了。因为它在运动的(表现)方式、方向、空间的范围、时间的序列等各个方面都已经带有许多明确的规定性和局限性。而这些规定性和局限性都不是由自然过程自身所能够决定和实现的,而必需经过人的智力,经过人对于自然运动规律的认识,才能实现。
显然,自然力及其运动过程的存在,是生产力发生和存在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同样,人类的智力的存在及其物化过程,则是生产力发生和存在的另一个前提和必要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两个基本条件(或者说是基本要素),生产力才会实际发生并存在。所以,我们可以认为生产力是由这两方面所结合而成的,或者说是由这两个要素构成的。
第三,从生产力运动过程的终端考察,生产力是一个庞大的网络式系统。
一个生产力运动过程的终端,一般地也就是它所在的生产过程的终端。如果我们从这个终端来考察生产力,就会发现生产力构成的又一种方式,即生产力是一个系统。就人类本身而言,生产力运动的目的,就是将自然存在物转变为可以被人类直接应用于生活的物质资料。这种生活资料(产品)出现于生产过程的终端,也就是出现于生产力过程的终端。
自然存在物的形态和性质的改变,有其自身存在的规律。自然界物质的运动,物质间的运动的相互转移,能量形式的转换,等等,也都有其自身存在的规律。这些规律,是独立于人类社会而存在的,不以人类社会的需要和意志为转移。
一般地说,自然存在物转变为人类的生活资料,不是只经过一次运动的转移和能量的转换就能够实现的,而往往需要经过多次的运动的转移和能量的转换才能完成。引起这种状况的原因仅仅和物质自身的运动规律相联系,而与人类社会的需要和意志毫无关系。例如制造陶器。
陶器是由某种性质的泥土经塑制成形后,再经过烧结而成的一种人们生活中常用的器皿,但泥土是不能直接烧制成陶器的。泥土先要与一定量的水混合,使之产生黏性,才可以塑制成人们需要的形状。可是,水和泥土在一般的情况下都不会在同一处场所,这就需要首先将水和泥土都运输或引到加工陶器的地方。这里就说水的运输,就需要一定的器具,或者用树皮,或者用兽皮制作成盛水的口袋。而这种树皮或兽皮的口袋并不是自然生成物,是需要有一系列其他类型的生产过程和生产力过程(例如剥离树皮或兽皮并进行缝制等等)才能制造出来的。泥土的运输也是如此。当水和泥土备齐,就可以制坯了,在制坯的时候,可以直接用手,也可能需要工具,而这些工具更不可能是自然的生成物,它们也还都需要另外的一些相应的生产过程和生产力过程才能获得。如此等等。这样,当一件或一批陶器烧制完成的时候,也就是在制陶这一生产过程终结的时候,除去制陶这一生产过程本身,同时还有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看起来与制陶生产过程毫无联系,从而也是毫无共同之处的其它的生产过程参与进来。毫无疑问,这些彼此独立的生产过程都有各自的生产力运动过程,而这些生产力运动过程彼此之间在形态和性质上也都是不相同的。我们之所以说这些生产过程是彼此独立的,是由于它们并不是唯一地与制陶生产过程相联结。例如运输水所需要的生产过程,显然不是仅仅为了制陶,它还可以供人饮用或其它的生活用途。而缝制兽皮口袋的生产过程,最初是为缝制用于抵御寒冷侵袭的皮衣。可见,这些生产过程及生产力原本与制陶过程无关。但是制陶这一生产过程和生产力运动的发生却离不开这些生产过程和生产力运动,后者是前者存在的必要条件。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最终形成制造陶器的生产过程和生产力运动过程。
这许多原本并无关系的生产过程和生产力过程之所以联结在一起而组成为一个体系,并不是由于外在的原因,即是说,并不是社会的力量或人的意志所能决定的,而是由物质变换的本身规律所决定了的,即是由泥土能够制成陶器这一物质特性规律所决定的。而人只是认识、掌握并运用这一规律而已。
在系统中的生产力,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产出人们生活所需要的某种产品的生产力过程,我们将它们称为和终端生产力;另一类则是参与这一过程的生产力,称之为过程生产力。
过程生产力和终端生产力这两个概念有其绝对的意义,但对于同一个生产力而言,却往往又是相对的。同一个生产力过程,在不同的生产过程中,其意义会是不同的:可能是过程生产力,也可能是终端生产力。例如取水,如果是用于饮用,就是终端生产力;如果用来制作陶器,则就是过程生产力了。
由以上三个方面的简单而粗糙的分析说明,生产力的构成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去加以描述。综合上面的说明,我们可以将生产力的构成概括如下:
任何一种生产力都是一个系统,都是由过程生产力和终端生产力构成崐的单元生产力。而构成这一系统的每一个单元生产力,又都是由四个或五个要素构成的,即劳动者、生产工具、劳动对象、时间和空间构成的。而无论是作为系统存在的生产力,还是最小的单元生产力,又都是人的智力与自然力结合的产物,是由人的智力与自然力共同构成的。
换一种方式可以这样说,生产力的宏观结构是人的智力与自然力的合成,中观结构是一个系统,微观结构则是要素论。
这样来认识生产力的构成是否就比较接近于实际,因而也就比较接近于科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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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生产力和人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生产力是人类所拥有的一种能力或者力量。这种看法是否真的有道理?我认为是值得讨论与研究的,至少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需要澄清的一些问题。
生产力是不是人类本身所具有的一种生产能力或者力量呢?我认为应当说不是!
前面已经说过,生产活动的最本质的特征,就是生产过程能够改变物质原有的形态和性质。而要改变无知的原有形态和性质,只有通过物质间的相互作用,也就是只有通过生产力的运动才能实现。
人本身是否具有这种改变物质原有形态和性质的物质力量呢?一般地说是有的。因为认作为一个物质的实体存在,当然是可以作用于外部物质世界的,而且事实上这种作用也是在经常地处处发生着。人主要是依赖于自身的肌肉的运动(收缩与舒张)来作用于其它物体,使之改变其原有的形态与性质。应当承认,人自身所具有的这种(肌肉的)力量(用于生产就是生产力),是十分有限的,特别是当我们谈到的是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人的这种力量就显得更加微不足道了。因此,如果是站在这个角度来看,我们说人类其实并不具有生产力,我想,应当是可以理解的。
不应当否认,在人类刚刚产生的那个时期,人类几乎完全依靠自身的肌肉的力量来进行生产活动,那个时候的生产力可以说主要是人力。但是,我们也很难说那个时期的人类活动能够给自然界留下自己的印记。只是在人类开始使用并制造工具之后,也就是只是在人类开始学会利用自然力来为自己服务之后,人类的生产活动才给自然界打上了自己的印记,也只是从这个时候起,人类才开始有了自己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活动和历史。人类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只能借助于自然本身的力量。
我们看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制作石器。人的手是不能直接琢磨石头的,而且人手的力量甚至都难以使石头从岩石层上剥离下来。石器的制成是要靠石头与石头之间的相互作用才能琢磨而成的。又例如前面曾经提到过的植物种子的例证,单靠人自身的力量是不可能直接从土壤中攫取氮、磷、钾和其它化合物,也不能将这些东西合成淀粉,而只能依靠种子,依靠植物本身。电能的获得也是如此,人类本身是无力发电的,无论火力发电(用煤或者柴油)、水力发电还是核能发电,所依赖的都是自然界的物质的相互作用,也就是说依靠的是自然力。
无数的事实说明,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所使用的物质手段,主要地都是取自于自然界。
然而,人类有大脑,有思维。尽管人本身不具有直接进行物质生产的物质手段和物质力量,但是人能够凭借自己的大脑去认识自然力的种种运动的规律,并且巧妙地加以利用,而使之成为人类的生产力。人类对于自然界的这种认识与利用的能力,是使人类与动物和自然界区别开来的一个基本点。当然,在强调这一点的时候,我们也不应忘记,人类对于任何一种自然力的利用,其实都是通过另一种自然力来实现的。所谓人类的生产活动,扩大了来看,不过是自然界中错综复杂的物质运动中的一个特殊方面而已。这样说,是不是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贬低了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呢?不是,而只是想强调一下被人们长期以来所忽略了的问题的另崐一个方面。
应当承认,人的思维,人对自然力的运动规律的认识,对于生产过程的形成,对于生产力运动的发生,是十分必要的条件。前面在讨论生产力的构成的时候,已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没有人的思维的运动,自然界的种种物质的运动都是无目的的。正是由于人类巧妙地利用了各种自然现象和各种自然力,就不仅能够在人类所需要的时间和地点再现某种自然过程,而且更主要地是能够实现在自然界本身不可能自发产生的“自然过程”,从而创造了自然过程的对立物,即生产过程;也因此创造了自然力的对立物, 即生产力。
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人类对于自然界的运动规律的认识,虽然是物质的产物,但其本身并不是物质的,它本身也并不具有改变物质原有形态和性质的作用力,因而它不可能造成生产力。人的认识,无论怎样博大精深,它却连一张薄纸都不能移动,要移动一张纸,必须有人的肌肉的收缩和舒张,或者有一阵风。
所以,从根本上说,生产力还是存在于自然界,而不是人本身所具有的。人只是从自然界认识了它,发掘了它,利用了它,并占有了它。如果我们把“生产力是人类具有的能力”理解为是人类对自然界的一种占有,似乎更符合事物的本来面目。
从有人类以来,生产活动始终是围绕着人类进行的:从事生产活动的是人,生产活动的目的也是为了人的需要。这种现实使我们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人是生产过程的主宰,因而就很自然地将生产力看作是人类本身的一种超凡的能力,把人看成为生产过程的动因。至于把人视为最大的生产力,或者把劳动者看作是生产力中的决定性的因素,则完全是由于另外的原因了。
总之,这些误解实际上只不过是由于生产力和人类本身都还处于幼年时期的缘故。
九、生产力的发展与人的劳动的消灭
人类必须进行劳动,这已经被视为天经地义的事情。长期以来,人类的劳动,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一直被看作是人类的天性,是人类的基本需要(就如同吃饭和饮水一样)之一,也是人类的光荣标志之一。这个思想,作为近代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石被广泛传播。这个思想认为,由于私有制的出现,使得劳动(包括体力的和脑力的)成为了劳动者的沉重的负担,而如果人类一旦真正地从实际消灭了私有制,劳动就将从劳动者的负担变为乐趣。
这种说法,作为对于私有制下的非人的奴役性劳动的抨击,作为政治革命的舆论先导,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若作为对问题本质的讨论,就值得商榷了。
事实上,只要是劳动,无论是奴役性的还是非奴役性的,无论是体力的还是脑力的,实际上都是人类的负担。这里所说的负担,是指人类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去从事生产劳动。对于这个问题的详尽讨论,将会牵涉到许多的领域,是很复杂的,也超出了本文的范围,这里就不展开了。本文只想从生产力的发展目的本身这样一个侧面略加探讨。
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什么?一般地说,是为了提高生产水平,以获得更多、更好的物质产品,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这样说无疑是对的,也符合人们对日常实际生活的观察。但是,这种说法只是问题答案的一部分或者一个方面,而且是非本质的那一部分或者那一个方面。因为这里所说的目的,只是就人类最直接因而也是最简单的目的或者愿望而言的。至于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应当是生产力发展的本质的目的,只能从生产力自身的发展规律中去寻找。
我们常常说,发展生产力就是要减轻人的劳动强度,当然这里所说的劳动,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显然,减轻劳动强度,是一个过程。从人类开始劳动到目前,已经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至今这个过程尚未结束。这是有目共睹、人所共知的事实。那么,这个过程(不断减轻人的劳动强度的过程)有没有终端呢?如果有,那么它的终端是什么呢?
有开始,就一定有结束,这个过程一定会有终端的。这个过程的终端,就是人的劳动的消灭。无论是体力的劳动,还是脑力的劳动,都要被消灭。一切在历史上发生的东西,都终将会在历史上被消灭。这是一切事物的共同规律。
迄今为止,生产力的一切发展,工业、农业、科学技术等方面的一切成就都表明,人类一直在不遗余力的力图将自己的体力劳动的强度减低到最大极限,到目前为止可以说已经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果。近些年来,电子计算机和“机器人”的发明、应用和发展,更是向我们展示了耐人寻味的前景:人类正在试图减轻自身的脑力劳动。那种认为无论生产力怎样发达,机器也不能代替人,尤其是不能代替人的大脑的功能的观点,已经开始受到冲击。
认为人是不能替代的,人的大脑尤其不能替代的观点,不仅在实践中已经开始动摇,而且从理论上它一开始就是站不住脚的。诚然,人的大脑的构造十分复杂,其中许多奥秘至今对于我们都还是不解之谜。但是,有一点却是十分明白、毫无疑义的,那就是人的大脑是物质的。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世界上的一切物质都是由相同的一种或几种基本粒子构成的,这就是世界的统一性的具体内容。世界上之所以有形态和性质各异的多种多样的物质,是由于,也仅仅是由于构成这些物质的基本粒子具有不同的排列与结合方式,并因而采取不同的运动形式。因此,从本源上说,构成人的大脑的物质的基本粒子,与构成自然界的其它一切物质的基本粒子是毫无二致的。举一个极端的例子,从基本粒子这个角度来说,人的大脑与石头是并无区别的。这样提出问题似乎显得有些荒谬,但只要稍有科学知识的人都会承认,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个事实,正好是世界的统一性即物质性的表现。当然,人的大脑能够思维,而石头却不能,这个另一方面的事实,则是世界的多样性的具体表现。
人的大脑不仅是物质的,而且也是自然界自身运动的产物。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断言,人的大脑一定可以用所谓的“人工的方法”制造出来,并使之存在于人体之外。试管婴儿的诞生,就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并不是十分遥远的幻想。
我们完全有理由说,曾经使人类引以为骄傲的劳动(因为正是劳动使人类同动物界分离开来),其实不过只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阶段,而且是人类尚处于十分不自由的这个历史阶段的标志。当最终消灭了人类自身的劳动之后,人类的历史将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也许到了那个时候,我们才可以认为人类成年了。
显然,一旦人类消灭了自身的劳动,也就最终否定了自己在生产力中所占据的地位(事实上,人类一直就处于这个否定的过程之中)。如果说人类还与生产力有什么联系的话,也只是就生产力和生产过程的产物为人类所应用这一点而言了。当然,我们今天不可能具体地描述那个未来时代的人类生活的情景,而只是想借此说明人与生产力的关系,说明直到目前为止人在生产力的构成中所处的主体位置并不是不可动摇的。人作为生产力的主体,仅仅是一个历史的现象,是人类和生产力二者都还处于不发达的幼年时期的历史现象。
最后,附带说明一点,就是在目前这个历史时期,人虽然是构成生产力的主体,但他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生产力,生产力依然是一种独立于人类的力量。人类可以利用它,控制它,驾驭它;但是,这种利用、控制和驾驭是有条件,有前提的。这个条件和前提就是人类认识并服从于生产力的自身运动规律,也必须认识并服从生产力产生的基础,即自然界存在的自然力的运动规律。人类只有在自然界和自然力提供的舞台上,才能展示自己认识世界、利用世界、改造世界的才干的活剧。“永动机”的梦想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人类很早就企图制造出一种“永动机”,以求得一劳永逸,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耗费了巨大的人力和资财,直到今天,人类也还没有完全摆脱这个梦想。为什么不能成功呢?原因就在于这个梦想不适合于自然界的物质运动规律,因此就不可能创造出这样一种与自然界运动规律根本不相容的生产力来。只有生产力的自身发展最终否定了人类的劳动之后,人类才能真正“一劳永逸”。
十、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
人类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使人们产生了这样一种思想,似乎社会愈进步,生产力愈发展,人类脱离自然界的程度就愈高,人类也就愈能独立于自然界。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
对于人类而言,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经历了若干万年的发展过程,其总的趋势可以概括为:这是一个逐步地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漫长历程。这无疑是事实。但是,这只是指人类对于自然界的物质运动规律的认识和利用的程度而言的。最初人类对于自然界的物质运动规律认识得甚少,无论就其深度或广度来说,都是十分有限的,因此人类只能被动地适应自然界,有条件和有限度地利用自然界的某些规律来为自己的生存服务。后来,人类对于自然界则有了较多的认识,这种认识无论在广度方面还是在深度方面都有了相当长足的进步,因而也就能够较多地崐利用自然界。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从必然走向自由的过程。
人类对于自然界的关系所获得的这种越来越大的自由,说明了什么呢?仅仅说明人的认识自然界及其运动的规律,在广度与深度两个方面不断地进步,因而,也就在利用自然界及其运动规律方面,逐步地由被动转变为较为主动。丝毫也不意味着人类可以逐步摆脱自然界及其运动规律,而能够为所欲为。恰恰相反,人类愈是较多地认识和利用自然界的运动规律,人类也就愈加依赖于自然界及自然界这些被认识了的运动规律。人类每认识到自然界的某一个方面,或认识到自然界物质运动的某一个规律,并将自然界的这个方面或这个规律应用于自己的生活,使得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得到某种程度的改善,人类就再也离不开自然界的这个方面或这个规律了。一旦失去了自然界的这个方面或这个规律,而又没有新的其它的东西来替代或补充的时候,人类的生存就会面临恐慌。人类的生活轨道是不可逆转的。
对于今天已经生活在电气化社会中的人们来说,一旦失去了发电的动力来源(这种动力来自于自然界的水力、风力或燃料),例如由于干旱造成水库的干涸,或者用于火力发电的煤和石油被采掘净尽,电厂再也没有电能可以输送给城市的时候,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难以想象!世界上许多人口集中的工业城市曾经出现过的短暂的停电事故所造成的严重的混乱,就是例证。任何一座现代城市如果连续停水、停电一周以上,大概无一例外地会陷入全面的瘫痪,而且会造成许多人的死亡。事情就是这样不可思议,当电能未被人类认识和利用之前(毫无疑问,电是一种自然现象,是一种自然力),人们照样能够生活;当人们得到了电而又失去它的时候,就不仅是感到生活的不方便,简直是会感到无法生活了。
物质生活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需要和条件,而人们的物质生活又紧紧崐地而且是唯一地与生产力的状况相联系,相对应。生产力的整个发展趋势具有不可逆性,因而人类对自然界的适应及需要也就必然具有不可逆性。
人类的作用,也就是人类智力的作用,对于自然力转变为生产力无疑是一种催化剂,它可以使某种自然过程所经历的时间与空间大大地缩小,从而使这种自然过程为人类的需要服务。同时,人类还可以创造出自然界本身并不能自发产生的某种过程,使自然过程的偶然性具有某种目的性和必然性。但无论怎样,人类要想实现这两个方面的目的,实现这两个方面的物质运动,都只有通过自然力和自然的物质过程才有可能。
生产力的发展,使得直接进入生产过程的自然力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更多地出现在人们面前,出现于生产过程的是被改造了的自然力,或者是自然界原先不曾发生过的物质运动过程。生产力的表现形态,与自然力的表现形态之间,距离越来越大,以至于人们难以从生产力的身上看到自然力的影子。就如同人类是从水中的鱼类演变而来的,但是现在人类的身上几乎再也找不到这远古祖先的影子一样。人类的演变过程大约经历了数十亿年,但今天这个演变过程的缩影仅仅保留在十月怀胎的过程中,并且被极大限度的压缩了。
这种状况加深了人们的误解,似乎生产力与自然力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范畴,过分地不恰当地强调了二者之间的区别,而忽视了二者之间的联系。因此也就过分地强调了人类对于自然界的独立性,而忽视了人类对于自然界的依赖性。
实际上,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物质运动的产物,也就是自然离的产物。所以说,人类对自然界(包括自然力)的独立只是相对的,只是就人类与自然的关系这一问题上来说,才是有意义的。而人类对于自然界和自然力的依附性则是绝对的。当然,应当补充说明一句,这里所说的自然界,不仅仅指我们今天生活的地球而言。
十一、从生产力的起源看人在生产力中的地位
人们不仅将生产力看作人类所特有的能力,而且将生产力作为人类与动物界的本质区别提出来,并以此作为有力的反证:既然只有人类才具有生产力,而动物则没有生产力,因此可见生产力是人类所独有的一种能力(或力量)。
这种观点是否有道理呢?应当承认,是有一定道理的。当我们把生产活动看作是一种主动的、自觉的行为的时候,我们可以说,生产活动是只有人类才具有的一种行为,而动物并不具备这种行为。并且由此断定,生产活动,或者说劳动,是人类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之一。
人与动物确实不同,但是我们也不应忽略,这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我们几乎用不着进行过多的实际考察就可以知道,人类与动物不仅有区别,而且有联系。仅仅从人类是由动物界分离出来的这个最原始和最基本的事实就可以证明这一点了。人类和动物界除了许多本质的区别之外,在许多方面(其中有不少是基本的方面)仍与动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指出着一点是很必要的,因为这个方面的事实由于种种原因,常常容易被人们忽略。
应当看到,在整个自然界,动物界是与人类最接近的“亲属”。无论列举多少人类与动物的区别,我们还是得承认,在整个自然界中,与人类共同点最多的自然物莫过于动物界了。仅仅从生产活动或者劳动这样的概念,是不足以掩盖人类与动物之间的联系和共同点的。例如,某些经过人所驯养的动物,可以表现出某种具有近似于人的明确目的性的行为;还有一些经过人调教的动物,甚至能够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这些现象有时候使我们不得不怀疑,意识是否只是人所独有的。而人类自身又常常在许多场合会表现出所谓的“下意识”的行为,应当承认,这种“下意识”的行为,实际上又与某种动物性的行为是十分接近的。还有一些较为罕见的真实的例子,即不仅人可以训驯养动物,而且动物也可以驯养人,印度“狼孩”的发现曾经是很轰动的。这种例子之所以罕见,并不是由于人类与动物界之间的本质差异造成的,而主要是由于其它的条件决定的。人类与动物可以相互驯养这样一个事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至少可以表明人类其实是与动物相通的。人类发展到现在,我们仍然不能完全割断与动物界的联系,那么就更不必说在人类诞生之初的那个远古时期了。
人类与动物界的联系不仅表现在生理的特征上,而且也必然要表现在他(它)们各自的种种活动之中。应当说,这是一个逻辑的必然的结论。而他们(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究竟哪一方面是主要的,哪一方面是次要的?这要根据我们所研究问题的对象和范畴来决定。
在动物与人类之间,曾经有一个十分漫长的过渡时期,与这个过渡时期相比较,今天人类社会的历史只是短暂的一瞬。这是早已为科学所证明了的事实。既然如此,我们就有理由认为(或者说推论),正如同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那样,在这个过渡时期,人类的生产活动也是由动物的某种活动进化而来的。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暂且将动物的这种活动也称为动物的生产活动吧。而且,正是由于这种动物的生产活动的进化,才引起了动物向人类的进化。这两个几乎是平行发生并发展的进化过程,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是完全的自然的过程。
如果我们承认在人类的生产活动存在之前,曾经存在过动物的生产活动,那么我们就必得同时承认在人类的生产力存在之前,曾经存在过动物的生产力。因为,既然人类的生产活动中有生产力发生,那么动物的生产活动中也就应当有生产力发生。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并且承认,从人与动物的区别这个角度来说,人的生产活动和动物的生产活动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因此,发生并存在于这两种生产活动中的两种生产力之间,也必然会有许多质的与量的区别。但是,无论怎样强调它们之间的不同或者本质的区别(事实上很多年以来,我们的理论工作者始终正是这样做的),都不能掩盖它们之间的相似之处,尤其无法回避它们之间的紧密的联系。
从自然界的发展来看,人类的出现是自然界的生物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也就是说,人类并不是自然界中新产生的某种生物(动物),而是由自然界原已存在的某中生物(动物)进化而来的。同样,从自然界的物质运动的发展来看,人类的生产活动和生产力也并不是新产生的物质及其运动形式(前面早就说过,物质及其运动形式是既不会产生也不会消灭的,只能相互转化),而只是整个自然界的物质运动形式的进化的一个新的阶段。
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没有停止自己的进化的进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的进化过程是永远不会完结的。因此,人类的生产活动与生产力的运动也不会停止自己的发展,生产活动和生产力的进化过程也是永远不会完结的。迄今为止,人类有记忆的历史不过才有数千年,今天的人类将数万年前的人类视为“原始人”,同时将那个时期的人类的生产活动和生产力称为“原始的生产活动”和“原始的生产力”,以便与今天的人类及其生产活动和生产力相区别,并且确实也能够从它们之间找出许多本质的区别。同样,若干万年以后的人类(假设他们仍然生活在地球上),可能也会把我们今天的人类视为“原始人”,并且把今天的人类的生产活动和生产力视为“原始的生产活动”和“原始的生产力”,以便与他们自己相区别。初看起来这似乎是笑话,但恐怕任何人也不能否认它的可能性。很显然,若干万年以后的人类,至少在生理的结构上也会与今天的人类有许多被认为是本质的区别。如果我们承认今天的人类,是由过去的动物进化而来的,那么也就必得承认,今天的人类还在进化之中。只要自然界存在,这种进化就不会停止。今天的人类不过是过去的动物向未来的人类进化的一个中间阶段而已。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更进一步的启示:所谓生产力的起源或发生,并不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而只是自然力的运动方式的转变,从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的转变过程。也就是说,现今的人类的生产力,其作为本质的东西,即物质运动的转移或能量的转换,是先于人类的存在而存在着的(当然,人类的起源或发生也同样不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在人类存在之前,生产力是以自然力的形式存在着的。由此,我们不妨作一个大胆的推论,今后生产力的存在形式也必然会有所改变,而不同于目前我们已经熟悉的表现形式。但是应当肯定的是,尽管自然力和生产力在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自然界发展的各个阶段,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或存在方式,其本质却是不会改变的。因此,所谓生产力的发展,实际就是自然力和自然过程的表现形式和存在方式的变化和发展。
我们还可以从“劳动创造了人”这一著名的基本观点出发,由另一个侧面来说明以上的结论。
恩格斯指出:“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至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手不仅是劳动的器官,它还是劳动的产物”。“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和劳动一起,成了两个最主要的推动力,在它们的影响下,猿的脑髓就逐渐地变成人的脑髓”,总之,劳动创造了人类。这个观点,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主要基石之一。
但当我们比较细致地考察人与劳动的关系的时候, 就会发现,劳动起初只是动物的本能,是动物的一种求生的活动方式。正如动物是先与人类而存在一样,动物的这种求生的活动方式,也是先与人类的劳动而存在着的。恩格斯所说的“劳动创造了人类”的“劳动”一词,所指的应当并不是今天意义上的人类的劳动,而是存在于人类之先的那种动物的求生的活动方式,是不完全的劳动。这种劳动,可以看作是介于动物的活动和人类的劳动之间的一种过渡状态。它必定是先于人类而存在的,因为人类是由它所创造出来的。
既然承认劳动,就得同时承认有生产力的存在,因为生产力是构成劳动的主要的和基本的因素。尽管我们可以附加说明,这种生产力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生产力。这样,我们就可以说,生产力实际上确实是先于人类就存在了。如同我们说劳动创造了人一样,我们也可以说,是生产力创造了人类。这同我们都很熟悉的“生产力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个马克思主义观点是完全一致的:当人跨越了动物的最后边界而终于成为人类的时候,生产力是最主要的推动力。同时也可以证明,生产力是独立于而存在的一种“力量”,它不是人类自身所具有的。至于今天我们所说的人类的生产力,只不过是早已存在的那种生产力在其自身的某一个发展阶段上的某一种表现形式而已。
最后,至于说到“劳动”这个概念本身,应当注意到,其意义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我们今天可以将人类产生之前的那种劳动,称之为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劳动,同样,我们的后人也可以把我们今天的劳动,称为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劳动。正如动物和人类之间,人类的各个发展阶段之间都没有截然的界限一样,“劳动”这个概念的各种含义,或者说,劳动在其发展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之间,也是没有截然的界限的。尽管劳动在其发展的各个阶段上都有各自的特点,因而使我们能够称之为“本质的区别”,但还是应当看到并且承认它们之间的共性。过多地强调个性,因而 忽略了共性,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缺欠。
十二、分工、人类社会和生产力
按照目前流行的观点,就人类本身而言,有分工才有人类社会。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分工是人类社会得以产生的原因。
那么分工又是怎样产生的呢?按照经典的说法,分工的产生,是由于人类的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是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待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的高度的时候,社会就会自然地消灭分工。在历史上产生的东西,一定会在历史上消灭。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应当指出,这种对于分工的论述还不够全面,因而容易在理论上造成混乱。
所谓分工,至少应当包含这两个方面的意义。一个方面是行业的分工,例如工业、农业,等等。当然,每个大的行业之中也还会有许多更细小的分工。另一个方面的分工则是指人,也就是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者之间的分工,有的做工,有的务农,如此等等。经典的观点中所说的分工与分工的产生和消灭,实际上指的是后一种意义的分工,即是指劳动者的分工而言的。而且,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上述的经典的观点才是正确的。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分工,实质上是以劳动者是生产工具为前提的。只有把人(劳动者)当做是一种生产工具,才能把人的分工作为一种历史过程的产物来对待。按照上述的经典的观点,显然可以导致这样的结论:一旦消灭了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分工,,也就是说,消灭了人作为生产工具这种历史的现象,人也就不再是生产工具了,因此,人(劳动者)也就不再是作为一个要素而存在于生产力之中了。
按照目前流行的关于生产力构成的观点,无论是“二要素论”或者是“三要素论”,都无一例外地将人(劳动者)看作生产力构成的主要因素。任何生产过程都离不开人,这个说法当然是正确的。但是应当指出,这种正确性是有条件的。当着我们指出生产过程发生的目的与生产过程的产物是与人的需要紧密联系着的时候,应当肯定生产过程是不能离开人的存在的。但是这里所说的“人”的概念,与生产力构成中的要素的“人”的概念,完全是两种范畴,是不同的。作为生产力构成要素中的人来说,在生产过程中实际上也是生产工具,尽管人是掌握并操纵生产工具的,但也只是一架高水平的“控制机器”。劳动者和生产工具实际上是一类,只不过有主动和被动之分罢了。
按照经典的观点,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分工是迟早要在历史上消灭的,也就是说,人作为生产工具这样一个历史现象,也是迟早要消灭的。人作为劳动者,作为一种生产工具,当然也只是一种历史的现象,也是迟早要消灭的。可是,生产力是不会消灭的,至少,生产力是不会随着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分工的消灭而消灭,不会因为人不再是生产工具、不再是生产力的构成要素而消灭的。相反地,生产力却要向着更高的阶段发展。
这个结论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人(劳动者)作为生产力的构成的要素,仅仅是一个历史现象,是生产力发展的某一特定阶段所必然产生的现象,也是生产力发展到另一个更高级阶段时必然要消灭的现象。
这里附带说明一个问题:一旦消灭了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分工,消灭了认作为生产工具这一历史现象,那么,人本身的劳动也就消灭了。而这正是生产力自身发展的结果。也就是前面已经谈过的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为了消灭人类自身的劳动。
这里同时还会发生一个新的问题:既然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分工,是人类社会发生和存在的基础,那么,如果消灭了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分工,岂不是也同时消灭了社会存在的基础!社会还能够存在么?社会当然是会存在下去的,只不过不是以原来的形式存在罢了。
前面已经谈过,所谓分工,是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即行业的分工和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分工。这两个方面的含义初看起来似乎并无区别,而且,事实上人们也常常把这两方面当做一个东西。这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人们已经习惯地把自己当做是这个世界的主体或主人的缘故。实际上,这两方面的含义是不应当混淆的。行业的分工是真正的分工,或者说是本质上的分工;而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分工,只不过是本质的分工(也就是行业的分工)在其发展过程中的某一个阶段上的表象而已。行业的分工不是人的分工,而是生产力的分工,或者说是生产力的分类。它是由生产力的自身结构和规律所决定的。
任何自然物转变为人类的生活物,往往都不是一个物质转换的过程就能够实现和完成的,不是一个单一的生产力过程所能够实现和完成的,不同的物质转换过程具有不同的量和不同的质。也就是说,自然物转变为人类的生活物,是一系列相互独立的的、具有不同的量和不同的质的生产力过程前后联结作用的结果。所有这些不同量和不同质的生产力过程,就构成了一系列相应的、具有不同的量和不同的质的生产过程,这就是不同的行业分工。而人的分工,劳动者的分工,仅仅是作为一种生产工具,作为这一系列生产力过程的构成要素,而存在于各种行业的分工之中的。
几乎全部的经济理论都认为,由于人们的生产力(生产能力)的局限,才产生了分工;而由于人们的这种分工,就造就了各种不同的行业,而这些行业的综合,就构成了社会的生产,构成了社会生产力。这种看法实际是不对的,本末倒置了。
实际的情况应当是这样的:自然物转换为人类的生活物的物质变化的客观规律,也就是生产力的内部结构和规律决定了(或者说引起了)不同行业的分工,而作为劳动者的人,仅仅是构成生产力的要素之一。由物质的变换规律,由生产力的自身结构所决定了的行业分工,才是构成人类社会的基础,它是独立于人类社会而存在着的。生产力内部的结构的发展与变化,必然会导致各个行业分工的发展与变化,有些行业消灭了,有些行业产生了,因而,社会的结构,包括人(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分工,也就必然会随之发生相应的发展与变化。
只要自然物还需要转变为人类的生活物,那么,就必然会存在许多不同的量和质的生产力过程,也就必然会相应地存在着各个行业的分工现象,存在着整个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至于人类本身是否是构成这一分工的因素,则是无关紧要的。因此,我们说,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分工的消灭,人的劳动的消灭,并不会引起社会的消灭。而只能认为,由于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分工的消灭,由于人的劳动的消灭,人,将不再是生产力的构成的要素之一了,这种状况,标志着生产力的自身内部结构发生了重大的质的变化,因而必将引起行业分工和社会生产结构的质的变化,也必然将引起人类社会结构的变化。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那个时候(即消灭了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分工和人的劳动)的人类社会,将一定会在许多本质的方面,不同于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今天是很难理解、想象和描述那个未来的时代,也许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预言的共产主义时代吧。
总之,行业的分工决定了社会的基本结构,同时也决定了人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分工。不是因为有了人类社会才有生产力,而是因为有了生产力才有人类社会。问题的真正正确的提法应当如此。
最后附带说明一点: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提出过把分工当做是一种新的生产力的观点,是很有道理的。每一种新的分工的出现(首先是行业的分工,其次是劳动者的分工)都意味着或者标志着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无论是在量的方面或是在质的方面,都已经不同于以往的生产力了。因此,分工的程度,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表示(或表现)生产力的发展程度。这一点的认识很重要,因为这就给了我们一个客观的标准,用来衡量不同地区、不同国家或者不同时期的生产力水平的高低。简而言之,分工的程度,可以用来衡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分工越细生产力水平就越高,因为分工的程度并不是衡量生产力水平的唯一标准。
十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什么是生产关系?一般地说,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或者联系。它在人类社会的生产过程中有两层含义。
第一层意义是指在实际的物质的生产过程中,作为生产工具的个人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关系。正如前面一节中已经谈过的那样,这种关系是由在某一个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力的内崐部结构决定的,是由行业的分工所决定的。处于这种关系(或者说是普遍的联系)之中的个人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没有从属的关系。如果说(实际上也往往会是这样)这些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某种从属或相互制约的关系,那么也仅仅表现在时间与空间上,也是完全由生产力过程的时间与空间崐要素所决定的,而与其它因素无关。人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本质所在。产生这种生产关系的前提,是人作为生产工具而出现于生产过程之中。显然,一旦人不再是生产工具并脱离了生产过程,人们之间的这种生产关系也就终止了。
人们之所以在生产过程之中发生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分工与协作的关系,是因为,也仅仅是因为发生于这一生产过程中的物质变换过程(也即是生产力过程),是沿着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时间和空间的顺序,是以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运动形式进行的。物质变换的系列过程,决定了生产的系列崐过程,决定了包括人在内的种种生产工具的自身特性和它们相互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关系。这完全是由物质自身的因素决定着,而与其它的种种社会因素无关。
因此,一般地说,这种生产关系不仅仅是由生产力所造就和决定的,而且这种生产关系本身就可以被认为是生产力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处于这种生产关系中的人,都是生产力的构成要素。
生产关系的第二层含义,是指人们对于在生产过程中所应用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由于这种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决定了的他们对于生产过程所产生出来的产品的分配权,崐以及由于这种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产品的分配权共同决定的、人们之间不仅在生产过程中,而且在社会中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这也就是一般政治经济学所注重研究的核心问题。
在这第二种意义的生产关系之中,处于支配地位的人,与处于被支配地位的人之间,是没有平等可言的。这种生产关系的状态,并不是由生产力的状况直接决定的,也就是说,这种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内部结构并无直接的关系,而仅仅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应当指出,这种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而只是与生产力发展的历史阶段相吻合。
在这种生产关系中,表现出两种占有:一种是人对物的占有,对生产资料和生产产品的占有。这里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起着主导作用的,它决定了人对产品的占有。这两种崐占有共同决定了人对整个生产过程的占有。例如地主占有了土地,同时,他也就占有了这块土地上的收获物;资本家则占有工厂、机器及其产品。第二种则是人对人的占有。它是通过前一种的占有而实现的。这种占有的前提是劳动者本身就是生产工具,就是生产资料。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当然也崐就包括了对劳动者的占有。维修一台机器设备,饲养一头牲畜,支付给一个工人工资以维持他的生命也就是维持他的再生产的能力,这几件事情在本质上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在人类的社会中,这两种占有方式都是以法律的形式在国家范围内被加以确定的。
对于以上所谈及的生产关系这一概念包含的双重含义本身,这里不准备详细讨论,这里只想着重说明它们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从而探讨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第一层含义所说的生产关系,实际上是一种生产力,或者说是生产力的一个构成部分。对于它的讨论,实际也就是对生产力的讨论。关于这个问题,前面已经说了许多,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这里将着重讨论生产关系的第二层含义,也就是在政治经济学中所特别加以注意的那种生产关系。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不少的误解或偏见。
这种既表现了人对物的占有,又表现了人对人的占有的生产关系是怎样产生的呢?按照政治经济学的观点,这种生产关系,是同私有制度一起产生的。但是,就如同私有制是崐从原始的公有制演化而来的一样,这种生产关系是从前面所说的第一层含义的生产关系,也就是行业的分工演化而来的。因而,从本质上说,这种生产关系乃是生产力自身的生成物。
按照经典的观点,同时也已经由考古学所证实,在原始的公有制社会中,人与人都是平等的,一切生产资料和产品都归公社或部落所有。在这种原始社会中,是否有分工呢?崐当然有。最早的也是最初的分工就是男人与女人在人类自身的再生产过程中的天然的分工。其次就是渔猎,然后是饲养,种植,等等。这个时期的这种分工纯粹是生产过程中的分工,是生产力的内部结构造成的分工。在一切的生产过程之中,包括原始社会的生产活动之中,有分工就必然会有协作,于崐是就有在生产的协作中的指挥与被指挥的分工。最初,这种指挥与被指挥的分工,完全是出于生产过程的实际需要,出于生产力自身运动规律的需要,而并不是由于哪一个人的某种欲望。这种分工,最初可能是由年龄、体力、实际的生产经验和生产技能等等因素决定的。应当说,在很大的程度上崐带有偶然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工具的进步,以及人的劳动经验的积累和生产技能的提高,产品也就逐渐增多,以至超出了人们的基本需要之上。在这种情形下,生产过程的指挥者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对多余产品进行再分配过程的指挥者(当然,这个转化的过程可能不是自然的演变过程,对于这个过程的讨论应当进行专门的研究)。对于产品分配的指挥,在一定程度上就同时带有了对产品占有的性质。生产力的发展,从物质上为私人的占有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政治”,大约也就在这个时期产生了。
一切生产过程,包括最原始的生产过程,都不是单一的仅仅生产用于生活的物品,而且要同时生产用于这一生产过程或另一生产过程的劳动工具,也就是同时要进行生产资料崐的生产。因此,对于产品的分配,也就必然要包括对于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的分配。于是,指挥者在利用自己的“权力”(这种权力是他的同伴自动地赋予他的)对多余产品进行私人占有的同时,也就包括了对多余的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更重要的是,这种对产品和生产工具的占有,在实际上已经带有对他人劳动的占有的性质,从而,实现了对劳动者的部分的占有。同时,这种对产品、生产工具和劳动者的占有,反过来又必然会加强占有者在生产过程和分配过程中已有的指挥者的地位。
显然,这种由生产过程中自然形成的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而演变成的不仅对产品,对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而且是对劳动者的私人占有与被占有的关系,也就是历来政治经济崐学中所讨论的生产关系。这种关系是从纯粹的生产过程中的分工,也就是从作为生产力的结构的分工之中演化出来的,是生产力的发展的产物,或者说是生产力的异化物。是生产过程的第二种分工。如果说生产过程的第一种分工(即作为生产力结构的分工)造成了一个生产的社会;,那么,生产崐过程的第二种分工(即人对人的占有)便造成了一个政治的社会,或者说,造成了社会的政治。由此便形成了今天人类社会的雏形。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同一切事物的异化物一样,(政治经济学的)生产关系一旦从生产力之中异化出来,就变成一种存在于生产力之外并与之相对抗的独立的力量,而崐成为制约生产力的因素之一。
生产关系,作为生产力自身发展过程中的异化物,有其独立于生产力的一个方面,但是就其本质的方面,即其发生、发展、消灭的过程和其本身的性质,却又都是依附于生产力崐的发展过程的。生产力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首先更新的是自己的内部结构,这种结构的更新,必然会引起新的分工。这种分工是作为生产力的新的结构而出现的,是完全生产力的新的物质运动形式所决定的。而这种作为生产力新的分工的出现,很自然地、几乎是同时就会引起生产力本身的异化,并产生出它的异化物,即政治经济学中所研究的那种生产关系。
这种从新的生产力中异化出来的新的生产关系,就会取代原已存在的、从旧的生产力中异化的旧的生产关系。这个新旧生产关系的替代过程,往往就会引起社会的变革或社会崐的革命。一切社会变革和社会革命所表现出来的是生产关系的变迁,而其实质上真正的动因,则是生产力的自身发展和自身结构的改变。
这里应当特别强调的是:生产关系不是一种自成系统的社会力量。这个意思就是说,生产关系的变迁和发展(主要是从质的方面来说的)不是由自身的发展引起的,旧的生产崐关系内并不能自发地产生新的生产关系,旧的生产关系只能灭亡,而不能自我更新。新的生产关系只能从新的生产力中产生出来。从总体上看,生产关系本身并没有一个自身的发展规律可循,对于生产关系的发展趋势或规律的推断,是不可能由生产关系本身找到,而只能从生产力的发展规律中去寻找。可见,生产关系从根本上讲,是依附于生产力的。生产力产生了自身的异化物,也就是适合于自身生存的生产关系,以维护自己的稳定和发展;一旦这种生产关系成为一种障碍的时候,生产力就会从已经发展和更新了的自身之中产生新的异化物,新的生产关系,以取代旧的生产关系。如此循环往复,生产力交替地发展与更新,新的生产关系层出不穷,人类社会便由此而发展和前进。这是一个基本观点,把握了这个基本点,我们就可以比较容易地解释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生产力是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动力。
那么,生产关系是不是完全被动地依附于生产力呢?当然不是。生产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对生产力的发展会产生反作用,这种反作用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按照通常的观点,崐生产关系适合于生产力状况时,生产关系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不适合于生产力状况的时候,生产关系就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观点是否准确,值得研究与探讨。我认为,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反作用”,主要的是一种 “阻尼”作用。
生产力的总的趋势是要发展、要前进的,但是,它并不是也并不可能永不停息地发展和前进。世界上一切发展变化着的事物,无一不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否则就不成为该事物了。借用生物学上的一对概念来表达这个意思,就是说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无一不具有变异和遗传。变异是总的趋势,是事物的根本的特征。唯有变异,才有发展,才有进步。而遗传则是事物处于某一发展阶段中的主要趋势,唯有遗传才能保持事物的固有性质,使得该事物的内涵能够充分地展开,并保持改事物发展变化的连续性。一般地说,变异是事物的革命性的一面,而遗传则是事物保守性的另一面。变异与遗传,革命与保守,这二者之间的对立统一,是事物得以存在的基本条件之一。
生产力即具有这种变异与遗传,也就是说,生产力一方面具有革命性,另一方面则具有保守性。生产力的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其内部的变异与遗传、革命与保守两方面因素对立统一的斗争结果。保守性对于生产力(同时也是对于几乎一切事物)并不是一件坏事,保守,并不如同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总是消极和落后的因素。正是因为生产力具有保守性,它才能够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上具有相应的稳定性,并且以这种相对的稳定性来被应用于人类社会,从而创造出丰富的物质财富供人类享用。同时,也正是由于生产力具有这种保守性和稳定性,人类才能在它的基础之上建立起一个同样稳定的社会和社会生活。很显然,建立在一个动荡不定的(生产力)基础之上的人类社会是没有平静和安全可言的。人类无法在这样的动荡社会中求得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反作用,就是力图遏止生产力过程的不断变异,而使生产力在自身发展的每个阶段上,都能够在一定的时期内趋于保守性,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前面已经说过,生产关系实质上是生产力自身的异化物,因此,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实际上也就是生产力本身的变异与遗传的对立统一斗争的外在表现。因此,我认为,生产关系的作用并不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它不是生产力发展的催化剂,而对生产力起一种阻尼的作用。这种阻尼作用是生产力发展过程中所不可缺少的,是必要的,是积极的。生产关系究竟怎样发挥这种积极的阻尼作用,是应当从生产关系的内部结构以及它与生产力的相互关联中作深入的探讨,这是另外一个课题的任务,这里就暂不讨论了。
由于生产关系的阻尼作用,使得生产力在其自身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上趋于稳定的状态,从而能够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效力,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积蓄自己的内部能量,作量崐变的积累,以准备新的质的飞跃。另一方面,就社会生产力的整体而言,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发展状况是不平衡的。生产关系的作用之二,就是调节社会生产力各部分之间的这种不平衡关系,使之趋于相对平衡,从而保证这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全。同时,也唯有这种相对的平衡,才能积累生产力的内部能量。
当着生产力的内部能量积蓄到一定的程度,或者说,量变的积累达到一定的程度,生产力将要完成质的飞跃的时候,这个阶段的生产关系对于原有生产力的阻尼作用也就完成了,它也就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在这个时候,生产力内部孕育着新的不平衡,新的内部结构,同时也就孕育着相应的新的分工和新的生产关系,以起而代替旧的分工和旧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的质的飞跃,就标志着旧的生产关系的灭亡和新的生产关系的诞生。
简而言之,所谓生产力的发展,就是生产力的内部原来就存在着的相对平衡的关系被打破,以趋向寻求新的平衡的过程,就是由平衡到不平衡再到新的平衡的过程,也就是生产力的质变的过程。当生产力的旧的平衡被打破的时候,维系旧的平衡的旧的生产关系必然随之被粉碎,而为了维系新的平衡,就必然需要新的生产关系。这就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的本质。
因此我们说,生产关系是由与之相对应的生产力产生的,它对于生产力的作用是一种阻尼作用;由于有生产关系这样一种阻尼作用,使得生产力能够保持自身发展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并使得生产力在其自身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能够发挥出自己的最大的效用(一种生产力在没有发挥出自己的最大效用之前,是不会退出历史舞台的,与它相应的那种生产关系当然也不会退出历史舞台。这是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法则,以后再讨论),从而使得人类社会能够经常地处于稳定的繁荣状态之中。如果在这个意义上将生产关系看成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当然也未尝不可,不过应当指出,这种说法是不够准确的。因为,生产力发展的真正动力,是来自于生产力自身。
正确地认识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作用,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许多社会问题和理论问题,都是十分必要的。
十四、人的需要与生产力的发展
人们普遍都习惯地认为,人类自身的需要,人类社会的需要,是生产力向前发展的巨大推动力。也就是说,人们是为了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需要,而去寻找和创造新的生产力。这种说法无疑是符合人们的常规认识和习惯的。但是这种说法仅仅是就事物的表面现象而言的。不加任何说明地把人类的需要视作生产力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是不够慎重的。
就人类本身而言,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为了发展生产,为了制造更多、更好的产品来满足人类社会自身的需要。由这一点可以认为,需要就是人类本身的目的。由于这个目的的鼓舞,使人产生了一种愿望,甚至是一种渴望,并由此激发出一种热情,去寻求新的生产力。把这种愿望和热情看作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之一,当然未尝不可,但是应当指出这种说法的缺欠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阶级社会,无论怎样,整个人类在经济、政治、文化等等方面,事实上仍存在着不平等若干阶级或阶层。因此,除了某些最基本的共同点之外,这些阶级或阶层之间是很难找到更多的共同愿望和需要的。二是就人类的需要而言,无论是怎样地增长,都是必须要建立在现实的生产力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在实际的生活之中,总是生产过程限制着消费过程。只有实际的生产过程生产出某种产品,人们才能加以消费。生产什么,就消费什么,这是一般社会的基本法则。而且,人们的任何新的需求,也总是以旧的需求为基础才能够产生的。新的需求往往是旧的需求的扩大或者延长。
尽管说人的需求始终受到现实的生产力和生产过程的状况的限制,是由生产力在量和质两个方向上的状况所决定,但也应当承认,人的需求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相当的刺激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人的需求在规定或者限制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性上,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不过,人的需求并不是直接同生产力发生联系,它对生产力的影响和作用,一般是要通过中介才能实现。这个中介就是生产关系。在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中,人们对自己的需求的满足,是不可能直接从生产过程获得,而必须通过生产关系这个中介对社会的产品进行分配才能实现。这样一来,人的需求同生产过程,同时也就是同生产力的关系,只能是间接的了。认识到这一点十分重要。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就可以引出一个重要的结论:人类历史上,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人们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时候,往往不是直接表现为人与生产力的矛盾,不是表现为人与自然界的矛盾,而是直接表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那么,在这个时候,需要改变的就不仅是生产力,或者本来就无需改变生产力,而是生产关系了。
最后,附带说明一个小问题。人的需求是否能够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推动力之一,还要看人的这种需求是否符合生产自身发展的规律。也就是说,人的需求本身,不仅要受到现实生产力状况的约束,而且也受到生产力自身发展规律的约束。例如人们很久以来就有拥有“永动机”的需求,但是,由于它不符合物质世界的运动规律,不符合生产力自身的发展规律。因而这种需求就不可能实现,也就当然不可能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