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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学通吃的官员博导

火烧 2009-06-2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官员兼职博导现象,分析其背后权学交易隐患,指出高校聘任官员缺乏严格审查,破坏学术公平,引发对政学通吃问题的反思。

官员去大学弄个兼职教授、博导或者院长做做,如今已不新鲜,社会对此也习以为常,或者麻木了。但事情越是见惯不怪越要追问其正当和合理性。否则,越来越多的官员加入此行列,大学将会蜕变成另一官场。

  引发我要拿此事议一议的是最近又有两位高官几乎同时被大学受聘为博导,两位高官,一位是前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另一位是现任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前者被人大受聘为法学院博导,后者被河南大学受聘为博导。

  如果说,肖扬成为人大博导在情理上尚说得过去的话,徐光春则开了一个在职高官成为博导的不好先例。

  暂且不论他们的学术水平是否能够胜任博导的要求,这里的问题在于,官员尤其是在职高官做学校的教授或博导,如果没有严格的审查条件,会打破学术职位评选的公平和公正,从而给人一种权力交换的联想。

  其实,在国外,政府官员“出入”大学也是一种常见现象。但是,国外聘请高官出任校领导或教授,必须是在官员卸任之后,而且,对其学术背景有严格的审查,官员职位本身并非重要条件,因此,我们看到,克林顿政府时期的财长萨默斯可以成为哈佛大学校长,而克林顿本人则落选,副总统戈尔在离任后,也只成为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个普通教授。

  但在我们这儿,除了少数知名高校的一些院系能做到严格审查外,多数高校尤其是一些地方高校聘请官员做领导或教授,经常是“经党委、行政研究,征得领导本人同意”就行了。或许受聘的官员本人学术水平很高,但审查标准的松懈无疑会破坏教授和博导职位的公平和公正性,为权学交易埋下隐患。

  当然,无论高校还是官员,多数情况下,他们都志不在学术,也不在培养人才,而是“各取所需”:官员凭借权力、名份获取高校的兼职教授,得到一种学术荣誉,可以把自己看作是“儒官”,消除一部分人对纯官的低评价。如果还可招收硕士或博士,则既能满足做导师之愿望,又可培养一批弟子为自己做官创造更好的社会基础,谓之权、名、利三收(学者顾海兵之语);而高校邀请官员兼职或者担任学院领导,除了将他们的资源吸纳到学校,有助于提升学校的地位,扩大学校的声誉和影响力外,高校领导或许也可从中受益,使自己今后仕途比较顺利。

  这才是高校聘请高官担任兼职教授和博导,而高官也乐于受聘的真正原因,双方对此心照不宣。

  政治学家米勒曾指出,即使一个人在特定领域对社会作出了再大贡献,“但是在承认应得的同时不能损害地位的平等性;退休的将军应当被授予奖章,但不应当得到额外的选票或者享受特殊的医疗照顾”。高官游走于政学两界,享受着官员和学者的双重好处,无疑会破坏一个社会基本的公平和正义。从社会分工的角度说,官员的任务是为社会提供公共品和服务,教授、博导的任务是做学问,培育学生。对于一些退休高官博导来说,或许有时间专心致志地从事自己的新工作,但对于在职的高官来说,其本身的事务千头万绪,很难想象他还有时间去指导学生!

  另外,对于高校来说,本来可以基于各自的学术水平和师资力量进行平等竞争,获取资源,然而,官员加盟后,学校势必要利用其力量和资源谋取更大的利益,从而在有官员博导的学校与没有官员博导的学校之间构成一种不公平的竞争。

  目前,官员到企业兼职因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而被法律所不允许;高官去高校兼职做教授或院长实际上也是一样。但对前者,社会不能容忍,对后者,虽然现今也颇多非议,然而还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规范。这里的原因,既有“仕而优则学”的社会心理基础,也在于其对市场公平竞争的影响没有前者那么明显和直接,但两者的本质是一样的。

  从更为深层的原因看,官员教授、官员博导的产生,根源于现实中政府和官员的权力过大,以及高校的行政本位。政府行政体系掌握强大的资源;官本位主宰高校,学术难有独立和自由,直接导致高校与行政体系越走越近。因此,要想破除目前盛行的政学通吃的官员博导现象,根本有赖于改变我们的政治结构和经济社会安排,包括学术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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