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回归”澳门搞不搞“一区两制”?
横琴“回归”澳门搞不搞“一区两制”?
国务院已向人大建议,将横琴岛划归澳门,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对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与横琴岛其他区域实行隔离式管理。其中的主要障碍,恐怕还是“一国两制”问题。
当年被迫割让的香港澳门,正是清政府腐败无能的两根耻辱柱。这一历史问题,导致了香港澳门回归时只好实行“一国两制”了。其根本性的差异是,大陆内地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而香港澳门仍然延续资本主义制度。不得不说,这是清政府留下的一大后患。
横琴岛划归澳门前,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旦划归澳门后,则主要是按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进行高度自治,且中央政府不予干涉。那么横琴“回归”澳门,要不要“一区两制”呢?假如这一问题无法给出清晰的法律界定,横琴也就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而且可能以点带面。
这也不算无稽之谈。一旦香港澳门的经济发展日益加速后,必然进一步呈现弹丸之地的土地资源恐慌化,是否应当逐步扩大、继续蚕食珠三角?实际上,广东省力推的“泛珠三角合作模式”,已在横琴岛“回归”澳门以前,开了一个先例了,并且成为横琴比照办理的示范模式。
2006年10月3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深圳湾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授权香港特区政府在位于深圳境内的港方口岸区范围内实行全封闭管理,港方口岸区的范围及使用期限由国务院决定。但是,“深圳湾港方口岸区”和“横琴岛”的类似“回归”所涉的基本制度及政治问题,对于国务院也是一个难题。
显然,横琴“回归”问题正在等待人大审批。但这一“项目”的“前期工作”早就已经展开,据报道:“目前涉及澳大新校区的征地协调工作已接近尾声,可望于今年十月份前全面清场所涉土地,并交付规划部门进行开发前期的规划设计,但所涉赔偿和换地等后续工作仍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
人们所关心的主要问题是,类似“深圳湾港方口岸区”和“横琴岛”模式,究竟是应当站在全国范围内看“一国两制”,还是应当再从香港澳门两大特别行政区的范围搞“一区两制”呢?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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