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杂谈

对29岁“最年轻”市长引发热议中的几点冷思考

火烧 2009-06-24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29岁市长引发热议现象,分析年轻干部任用背后制度问题,指出年限考核与实绩考核失衡,强调干部选拔需任人唯贤,避免政治明星泛滥带来的弊端。

对29岁“最年轻”市长引发热议中的几点冷思考  


  这次,周森锋当上宜城市市长之所以成为热点,有的网友认为原因在于他只有29岁。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年轻与否。而且周森锋很不幸,他绝对不是改革开放以后最年轻的县市区党政正职,比他更年轻的县市区党政正职多了,而且还有比他更年轻的山东的副级干部张辉,不也曾经引发热议又不了了之了吗?  
  年轻不是问题,优秀人才大器早成的多的是,三国时期就是一个人才早熟的年代,诸葛亮28岁成为刘备的军事,孙策更是18岁就独立创业,打下了江东六郡,周瑜也是30左右就成为东吴的大都督。陆逊乃一介儒生,又青春年少,孙权却能破格录用,亲自拜为大都督,火烧连营,大败刘备,使东吴转危为安。所以古人用干部,比较地重能力而不唯资历。比如北周苏绰为朝廷拟定六条干部选拔的规定,其中就明确提出“今之选举者,当不负资荫,唯在得人”。可见,用人不论资历,早开先河。后世著名政治家很早就担任重要职务的很多,封建朝代的不说,就我们党来讲,红军时代,多少军级干部都是二十来岁,林彪更是三十不到就成为一个方面军的总指挥。所以年龄不是问题。  
  问题是为什么会有如此多之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原因在于我们的《干部任用条例》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成问题的不成熟的制度。按照那个制度规定,干部选拔任用重视年限资格,但更重视工作实绩,可是在工作实绩的考核上,又缺乏操作性强的措施,于是年限规定就刚性化,成为硬杠杠,压抑了优秀人才。为什么呢,因为负责推荐干部的领导,他的民意基础的好坏,取决于他下面管理的干部的投票支持,所以他谁都不能轻易地得罪,最不得罪人的办法就是严格抠年限,因为实绩无法考核,年限和学历等资格就成为最好的借口。  
  由于年限成为硬约束后,就带来一个公平问题,一个干部,如果毕业后到乡镇县区基层工作,县市区由于科员职位有限,都安排他们担任办事员,然后再慢慢逐级升迁,这样在县市区工作的人,最快也需要15年左右才能成为县级干部。成为县市区一二把手,没有后台而光靠实绩,一般得二十年。即使也硕士研究生毕业,如果不是作为特殊人才引进,比如京津沪的县市区,也一定不会直接副科待遇对待(不是有博士生担任村官的吗?)所以这就带来的了公平问题。  
  也许你会说他能力强,但往往我们提拔的年轻干部,却恰恰都没有什么明显的工作实绩或过得硬的工作实绩。在一个岗位上干出实绩,一般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领导能力强的人,都需要有三年左右的时间!山东那个80后副厅和这个29岁的市长,他们几乎一年半载就换一个岗位,有什么值得公示的政绩?但他们为什么会上来,有些肯定是有什么后台,有些刚是相对比较优秀,而当地也确实在着意培养自己的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这里就要问一个问题,湖北或很多省市为什么热衷于制造年轻的政治明星呢?  
  原因极其简单,为了以后中央有人,为了本省市区长远的发展和干部成长。我们一些“思想解放”的省市,三十不到担任县市区党政正职的干部有的是,不过媒体没有注意罢了。按照当前我们的制度设计,只有三十以前担任过县市区党政正职,四十左右才能成为副省级或正省级兵备干部人选,因为正副厅级需要大约五至七年的时间,才有资格列入省级干部考察人选。中央配备省级班子时,一般都要选一至两个年轻干部,这样,一个干部45岁如果能够成为正省级,成为中央委员,那些将来肯定会进中央领导层,这样这个干部成长的这个省,中央就有了人,以后的工作就很好开展!  
  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大量的政治上不合格但资励上完美无缺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这种现象将带来两大弊端:第一是整个干部队伍缺乏激励,没有活力,因为全国几乎每个省市县区厅局,都会有几个这样的年轻政治明星,或者是由于学历高,或者是由于后台硬,很早就脱颖而出,这种使那些老老实实干活的人,心里特别地不公平,慢慢地他们就丧失了工作热情。时间长了,我们的干部队伍就成了无人负责,无人主动担当的一个群体,其实现在不就是这样吗?  
  第二是大量的缺乏基层经历的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干部,他们因为威信的不足和工作能力的缺乏,往往更倾向于通过摆架子、强化等级秩序、生硬地以权压人等方式推行自己行不通的决策,而且现在公务员考核制度也赋予了他们这种强权。可是我们国家正处于一个矛盾多发期的复杂发展阶段,大量的群体性事件,由这些见了群众肯定连话都说不完就会被群众哄下台的干部来处理,必然会出现诸多的重大失误,而现在网络舆论这么的发达,肯定会引发更多的不满以至于更深层次的愤怒……  
  苏联的解体,不是开始于1991年,准确地讲,是开始于1986年,年轻的缺乏施政经验又内心深处仇视社会主义制度的戈尔巴乔夫,当上总书记不久,就轻率地强行撤换深受哈萨克人民喜爱的哈萨克党中央领导人,结果引起该共和国人民的不满诱发了群体性事件,而且苏共中央在处理这起群体性事件中不敢承担责任,先是把责任推给加盟共和国,然后是推给军队,结果丧失威信,导致后来各加盟共和国民族问题的连锁反映,这是诱发苏联解体的重要原因。同时缺乏中央工作经历和政治立场不够坚定的戈尔巴乔夫,听不进去苏共其他领导人的意见,仅凭个人好恶,先后重用了存在严重问题的雅夫科夫和叶利钦,结果,前者从舆论上搞垮了苏共,后者从组织上瓦解了苏联!  
  因此,可见,干部问题对于执政党来说,是一切关键的关键,路线不是主要的,路线要靠人来执行,路线错误了,有了好的领导集体可以纠正,就象毛泽东同志能够纠正王明集团的错误路线一样;而干部队伍出了问题,即使是好的路线,也会地执行中走样!  
  那么,我们怎么才能做到既大力破格提拔优秀年轻干部又能够真正做到任人唯贤呢?老衲认为,建立用人责任追究制度倒是一个可行的办法。比如汉代,汉武帝时代以得人著称,汉武帝有句名言:“在上位而不能荐贤者退,此所以劝善黜恶也。……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汉书.武帝记》)。强调在位官职不按时推荐人才,就是不胜任本职,要罢免其位。唐代初期,也以得人著称,《新唐书.选举志上》记载,当时朝廷通过法令来保证铨选制度实施:“凡举贡非其人者,废举者,校试以实者,皆有罪。”具体惩罚在《唐律》中亦有规定:“诸贡举非其人,及应贡举而不贡举者,一人徒一年,二人加一等,罪止徒三年”(《通曲.选举三》)。因太宗选贤十分慎重,故使众臣唯恐出错受惩。因此,魏征、房玄龄、杜如晦等一批人才被提拔到显要位置,从而出现贞观之治。这样的用人制度,难道不值得借鉴吗?  
  我们的《干部任用条例》,恰恰在干部的提名权这个最初的最关键的环节上缺失,即提拔一个领导干部,是从哪个单位产生,重点人选是谁这个环节没有明确规定。由于这个环节缺乏,集体负责也就变成了无人负责,所以被提拔起来的干部,即使试用期没有满就出了问题,用人失察的责任也追究不到任何人头上!  
  追究组织部门吧,当初考察时,人选是内定的,被提拔对象机关的干部,早已经被暗示好了,谁愿意得罪即将被提拔的人去讲他的不好—他们也会认为讲了不仅没有用甚至会被报复--所以考察时根本无法考察出来问题。即使是反映出来问题了,因为是领导们默契沟通好的人选,考察出问题说明你们组织工作不严密不到位工作人员能力不强!  
  追究推荐者吧,现在这个世道,一个干部能够从一群人中被选出来,往往本职工作出色的不少,幕后工作很出色。幕后的事,谁也讲出来?讲了你以后还在不在这个地方混了,所以即使是上级部门来调整倒追用人失察之责,他也调查不出来什么。  
  所以,为了防止用人失误,必须要建立领导干部推荐干部责任制,推荐干部必须有书面材料存档备察 ,被推荐人选五年内出了问题的,推荐人要负连带责任!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