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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真正保护邓玉娇——人民

火烧 2009-06-11 00:00:00 网友杂谈 1039
文章探讨邓玉娇面对公职人员侵害奋起反抗,被关押引发争议,强调案件涉及反腐与阶级斗争,呼吁关注邓玉娇保护与法律公正。

                          

                                 谁能真正保护邓玉娇——人民  

   

                                                     项观奇  

          

        邓玉娇面对三个公职人员的武力胁迫和侵犯凌欺,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名誉,奋起反抗, 怒杀腐败份子, 是为党除害, 为民除害。 本来这是很简单很清楚的事, 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勇斗坏人的当代英雄, 是人民学习的榜样。 可是, 现在英雄却被关押起来,并被案发地的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公诉至法庭。 这真是整个历史都被颠倒了。    

        现在大家都在法律的范围里谈问题。 这不错。 必须依法办案。 但是, 更重要的是, 大家还必须认识到, 这不是一般的刑事犯罪。 这是身为共产党员、身为国家官员的腐败份子, 去压迫、去欺凌、去侵犯、去强奸一名普通的工人阶级的成员。 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刑事犯罪, 而具有明确的阶级斗争的性质。 在这种情况下, 作为执政的共产党, 不出来讲话, 局限在法律范围里兜圈子, 就是完全错误的。   

        如果执政的共产党, 看不到, 这个事件不是孤立的, 是整个中国目前社会问题的一个集中的典型的表现;  看不到, 不是一个邓玉娇在受苦, 而是有成千上万的邓玉娇在受苦; 看不到, 不是一个邓贵大在犯罪, 而是有成千上万的邓贵大在犯罪; 因而, 看不到, 人民群众所以义愤填膺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甚至站在人民群众的对立面, 找出各种借口, 企图封锁舆论,那就堕落到当年的国民党反动派的水平上去了。 这种与人民敌对的政权, 没有不垮台的。  

        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 法律应该是劳动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是劳动人民制定的,法律只能为保护劳动人民服务。 执法者应该对这一点有明确的立场和明确的观点。 法律是有阶级性的, 抹煞阶级性, 抽掉实际存在的阶级内容, 就是错误的资产阶级的法律观,  是无产阶级专政不能接受的。 当年军垦农场中发生了军队干部利用职权污辱女知青的问题, 叶帅批示八个字, 『钢刀在手, 看准就杀』。 现在真是一切都颠倒了, 明明是自卫反抗, 却要拘留坐牢。这不是对工人阶级专政吗?

        毛主席不在了, 但是, 他的思想在。 他一再要我们唱国际歌, 要我们相信『全靠我们自己』。 我们这次就要按主席指示办, 不靠神仙皇帝, 不靠救世主, 要解救邓玉娇, 就靠我们自己。 谁是邓玉娇的保护神, 人民, 人民, 只有人民。 不是那位林长官说人民是『屁』吗? 他这是放屁!毛主席不止一次说过, 『人民万岁!』 这次, 人民究竟是『屁』, 还是『万岁』, 我们要下定决心争出道理。 不管是谁, 要是敢动邓玉娇一根毫毛, 我们人民群众就要起来和他们拼命。 早在两千多年前, 受苦的中国人就知道, 如果你这个『王』, 是个混蛋, 我们就宁愿和你一起灭亡。 所以, 中国出了陈胜、吴广, 出了洪秀全, 出了毛泽东。  这位毛泽东, 吃透了马列主义的道理, 干脆指明, 这个道理就是『造反有理』。 邓玉娇造反了, 造得好, 我们人民要保护自己的孩子, 如果我们十三亿人民保护不住一个邓玉娇, 这是我们永远不能洗刷的耻辱。   

        不是法律能保护邓玉娇, 不是青天大老爷能保护邓玉娇, 而是人民群众自己。  只要群众起来了, 邓玉娇的无罪释放就是铁定无疑的。 如果听任腐败份子利用法律作弄人民, 那不仅保护不了邓玉娇, 而且, 归根结底保护不了人民自己。   

        『人民, 只有人民, 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现在是到了我们执行主席的指示, 创造人民的历史的时候了。  亿万人民群众行动起来, 保护我们的孩子邓玉娇!  

        执政的共产党,请和亿万人民站在一起, 保护我们的孩子邓玉娇!  

   

                                                                            2009。5。27  于德国吉尔大学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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