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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部门非要与一个小学生卖淫与否较劲为哪般?

火烧 2009-06-0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6
昆明警方因怀疑小学生卖淫强行抓捕其家人,引发公众对执法粗暴和缺乏证据的质疑,事件涉及家庭暴力、处女膜检测及依法治国问题,引发广泛讨论。

昆明市公安部门非要与一个小学生卖淫与否较劲为哪般?

   

据 6月2日 《新闻晨报》报导,  3月16日 晚8点 ,就读于昆明市某小学6年级的一对姐妹,在今年3月16日晚8时左右,当地警察其怀疑在自家门口“卖淫”被制服并抓捕,跟她们一起被制服的还有父母亲以及父亲好友普恩富。警方的行动导致刘芳芳、刘莉莉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 3月17日上午 ,他们被集体释放。警方对此的解释是:没能抓到现行。据昆明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刘芳芳、刘莉莉的处女膜完整,未现裂伤。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昆明市警方证实,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氏姐妹有卖淫行为,派出所未以卖淫嫖娼案进行立案查处。因此,刘氏姐妹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 6月4日晚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再次向媒体通报,通过调查,公安机关在处置小学女生“卖淫案”中,存在着执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引发与当事人的冲突。

又据《成都商报》报道,昨晚10时,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时表示,刘氏家属与相关媒体存在造假行为,目前调查组正在就此事做进一步的调查。

读了上述一系列报导,不禁让人毛发倒竖,警察可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卖淫”,就可以随意跑到一个普通百姓家中采取暴力制服的措施将百姓一家亲友带走,昆明是一个什么样的城市?那位仇改革家不是闻名全国,闻名全世界吗,这难道就是精英鼓吹下昆明的改革成果?这难道这就是精英们指导的依法治国下的昆明法治社会?

采取暴力把老百姓一家抓走关了一个晚上,然后轻松地解释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氏姐妹有卖淫行为,派出所未以卖淫嫖娼案进行立案查处。因此,刘氏姐妹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被损害的百姓对警察稍有不服,昆明的警察、检察官们又联合起来,要“就此事做进一步的调查”,在一个小学女生是否是处女上大做文章。难道不是处女就卖淫了?退一万步讲,就算是卖淫,用暴力把百姓一家亲友全部抓到派出所关了一夜,难道有证据证明这一家子都参与了卖淫?这又符合哪一个国家法律?

   

若是全国的警察都可以象昆明警察那样,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检举或怀疑就有权闯进普通百姓家,不管有罪与否,暴力将百姓全家抓走,这是一个多么恐惧的社会?

   

表象上看来,警察打击卖淫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如果昆明的警察对待志淫真的是忌恶如仇

,即使警察在执行公务中存在“执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大部分老百姓也能理解,要怪只能怪卖淫者自己,谁让你卖淫来?

事实真的是如此吗?如果昆明的警察对待卖淫行为真的是如此认真,真的是深恶痛绝,也能象对待百姓那样,闯进类似“梦幻城”那样的宾馆、舞厅、洗浴、洗头房等主要卖淫场所,暴力将这些场所的老板全家关进派出所,那么昆明市一定会象三十多年前的社会一样,绝不可能在昆明市发现嫖娼卖淫现象。昆明警察敢于向全国骄傲的宣布:昆明是一个没有卖淫没有嫖娼的文明城市吗?如果昆明真的是如此的文明,那么闻名全国,并被精英们吹为当代有影响的改革家仇大人主政下的昆明政绩到是真的值得所有人敬仰的了。

如果昆明的卖淫现象与目前全国各地没有什么两样,到处都可以看到公开或半公开的昏暗的洗头房,藏污纳秽的宾馆舞厅、桑拿浴;如果一个陌生的旅行者到昆明旅游都可以随意找到卖淫女,而以扫黄为己任的昆明当地警察却发现不了,任其黄毒泛滥,这说明了什么问题?这些公开半公开的卖淫都没有办法清除,却偏偏闯进一个老百姓家,暴力将一个普通老百姓全家亲友抓走关起来,又说明了什么问题?怎么能不让人怀疑昆明警察的动机?

请知名改革家仇大人解释一下,在你所管辖下的昆明警察,如此与一个小学女生较劲究竟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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