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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斗争求和谐则和谐存

火烧 2009-06-03 00:00:00 网友杂谈 1034
文章探讨和谐社会建设中不和谐因素的存在与解决,强调斗争的重要性,指出部分既得利益群体通过压制矛盾阻碍和谐,呼吁正视问题,推动真正和谐。

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究其原因,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因为有不和谐因素的存在。  

其实,不和谐因素不仅存在,而且是大范围内的普遍存在,否则党中央也不在全国党代会这样的会议上提出来。既然如此,要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就得先分析有哪些不和谐因素,应当如何消除这些不和谐因素而实现社会的和谐。有趣的是,在各地热闹地每发文必称“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各种文函中,却很少见到究竟找到了哪些不和谐因素这样的描述。各位应该都清楚,建设和谐社会不仅像有些媒体及文函中所述的“是一项宏伟的工程”,而且是并且首先是一场艰苦、卓绝甚至有可能称得上是壮烈的斗争。我们还不知道斗争的对象是谁,如何取得这场斗争的胜利呢?这个道理不是有些地方不懂,而是他们并没有真地把建设和谐社会这个中央的指示当回事儿。建设和谐社会,对他们来说,不过是说说而已。他们或许认为,中央要求搞和谐社会,实在是多虑了,有什么不和谐的。有枪有人,谁敢不和谐,谁敢有不和谐的打算,一抓一关,不就和谐了。抓完关完,马上敲锣上报,“妥善处理完毕啦”、“平安无事喽”、“和谐喽”、“又受到群众一致好评了”、“好评如潮了”云云,然后把血一样红的公章一盖了事。这些文函应当收入“而已集”,如果鲁讯先生不反对的话。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解释呢?  

中央文件中已经从大纲上列出了当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如:人与自然、发展与环境、群众与干部、教育、卫生、食品安全等等不和谐因素。然而一到地方上,这些因素都被淡化了。所谓不和谐因素就是矛盾,而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首先是让矛盾显现出来,认识矛盾,解决矛盾这样一个过程,却不是压制矛盾从而达到一个表面和谐,实际上不和谐的暗流涌动的假和谐。从厂矿事故的瞒报到网络舆论的封杀,甚至出现了所谓“网络舆论干涉司法”之怪论,这些都表明和谐并不是目前国内所有公民的共同目标。不可否认,有一部分人或群体正在打着和谐的旗号反对和谐,压制矛盾、隐瞒真相,制造不和谐的因素。这部分人或群体或是通过非法手段攫取了权力的,或是通过非法手段攫取了财富的,有的是有钱人,有的是有权人。他们是既得利益群体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既得利益群体。用自己实际行动来反对和谐的人,反对和谐并不是他们的终极目的。之所以反对和谐,就是因为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必然是清除这些危害国家、人民利益的蛀虫的过程。建设和谐社会,其实就是要革他们的命,焉能不反对?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是“反革命”集团,他们要反对的就是正直的干部与广大群众来革他们的命。  

“反革命”集团的一些成员已经被投进了监狱里,但现在仍不乏披着合法之皮继续做着道貌岸然的样子的家伙,依然控制着部分国家权力,依然控制部分物质财富。可以肯定的是,除了被他们收买的个别暴徒外,“反革命”集团中没有下层群众。也可以说,要求建设和谐社会并坚决反对“反革命”集团的人,是广大正直的干部与人数占绝对优势的下层群众。但不能因为“反革命”集团人数上处于绝对劣势就忽略了他们的能量,因为他们控制着部分国家权力与部分物质财富且真实身份隐蔽,所以仍然会给广大正直的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造成难以避免且程度严重的损害。他们已经很擅长做秘密的地下工作,我们不是见过先前还在主席台上做报告,后来就在监狱忏悔的人吗?这一点,正义之士是绝对不能忽略的。  

正因为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同不和谐因素,同“反革命”集团斗争的过程,所以这个过程对正义之士也是充满了危险的过程。然而,正义之士却不能选择投降或屈辱让步,因为今日的投降和让步换来的可能是明日更大的牺牲。故:以斗争求和谐则和谐存,以投降和屈辱让步求和谐则和谐亡。  

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从这个角度看,也是一个革命过程。正义之士是不会被“反革命”集团的嚣张气焰吓退的。后退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人民、国家、社会不负责。前进的路是曲折的,是充满荆棘的,但目标是美丽的,而后退,则只有万丈悬崖。  

革命被头挂退的事儿是没有的。鲁讯先生曾经这么说过。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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