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源头国家重点公益林遭疯狂盗伐调查之一
作者:本报记者:夏 爽 /文 贾翔宇/ 图 发自湖北丹江口 来源:法治在线 fazhizaixian66.com.cn 发布时间:2009-5-30
2009年4月29日早晨,本报收到一封名为“强烈呼吁严惩疯狂毁坏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的黑手”的群众来信。反映信是湖北省十堰丹江口市大沟林业开发区曹家店村五组村民童兴柱写来的。
丹江口是我国南水北调中段工程的核心。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针对我国北方地区严重缺水的现状,毛泽东同志就提出南水北调的伟大构想,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实施南水北调工程的重大决策,而调水源头就选在了丹江口。
从这项举世瞩目的巨大工程开工伊始,与之相配套的生态建设就被视为具有根本意义的资源保护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视察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利枢纽时指出:“保护生态环境是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目标。要把调水沿线的植被绿化搞好,把工程建设成为清水廊道、绿色廊道,使这个工程真正成为既造福北方干旱地区人民,也造福沿线地区人民的生态建设工程”。
为确保丹江水质不受污染和南水北调工程的顺利实施,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加大了对丹江沿岸天然森林、国家生态公益林、长江防护林以及退耕还林和湿地生态的保护力度,旨在让丹江口山清水秀、环境优美,造福当地百姓的同时涵养供给北方的水源。童兴柱家被伐掉的树木正属于这一地区国家重点公益防护林范围内。而童兴柱这封发给本报编辑部的反映信的内容,却让人看到了与丹江口上述背景资料完全相反的强大阴暗面:一只虽无形却强大的黑手正在与中央精神对抗、已经破坏并还将继续更大规模破坏起到涵养丹江口水源重大作用的国家重点公益林业资源!丹江口林业告急!南水北调的水源质量告急!这封群众来信究竟是造谣还是真实反映?
本报记者一行三人赶赴丹江口。5月12日上午10时15分,到达大沟林业开发区。在童兴柱反映信中提到的几处现场共5687棵栎木确实已被砍伐一空,现场被砍下的树枝七横八纵,一片狼藉,剩下的还有大片光秃秃的树桩,陡峭的山坡上用来滑运树木的坡道还清晰可见。
数目如此巨大、平均树龄均在三十年左右的树木究竟被谁砍伐?如果这次砍伐是合法的,那么在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如此大规模的砍伐又是为何?被砍伐的五千多棵树木又流向哪里? 国家重点公益林是指位于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和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重点保护区域的森林、林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2条和39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木材,“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童兴柱在反映信中写道,“这是一起由林警与黑帮暗中互相勾结、地霸与村霸狼狈为奸的恶性毁林刑事案件”,“自2008年12月28日志2009年1月9日,长期活动在该林区的黑帮地霸小李强,在村支书熊志强的暗中支持下,唆使中湾村村民杨秀闽领头,让曹家店村民杨朝林请杨秀闽做监工,召集杨朝富、陈建立和习家店杏花村三组村民李春成等共14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手持砍刀利斧和十几把油锯等伐木利器,窜到我(童兴柱)家火石坡、对门、小梁和肖家房后等四处自留山上滥砍盗伐,总共盗伐栎木3772棵;另一班子是在得到该村五组组长何金堂许可后四组村民吴胜兵、吴胜云等在我(童兴柱)家“沟脑”山上共盗伐栎木1915棵。”
随后,记者经过深入调查、核实,这是一起特大毁林盗伐国家重点生态林案件已确凿无疑。
4年没有拿到林权证的背后
童兴柱对记者讲述道:“9号我就报案了,但是林业执法五中队队长杨玉生一直到10号上午11点多钟才到达案发现场。杨玉生当场还对我说,‘这砍的树是你家的,运费和装车费你们得出,等我们处理完后再把剩余的钱给你们。”童兴柱悲愤地说,“我们家自留山上的树让人家盗伐了不运到我家却运到林业站,运费工钱还得我们出,天理何在?我们老百姓心寒啊
2009年2月20日,童家人继续上访。丹江口市林业主管部门针对这一重大毁林、盗伐国家重要公益林的恶性事件展开调查。调查结果除确认了毁林的具体数目共计5687棵(伐桩5—16公分)之外,认定杨玉生在2009年1月9日上午9点钟接到童兴柱报警后处理事态发展不当,造成当事人上访,严重影响了林业执法形象。但不能不引发人深思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包括杨玉生在内的执法人员忘记了包括童家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赋予他执法的权利却不履行职责?是怎样的利益值得他们和国家、人民、集体的利益抗衡?
记者随后在网上查到了这个帖子。每年从丹江口林区源源不断运出的栎木杆子的去处是这样描述的:“以木耳杆子为例,规格为1.2米×4~8公分的一根栎木耳杆,他们从农民手里收购仅只0.8元/根,而运出丹江交货价则高达2.8元/根;再以‘后八轮’车运为例,一车可装7000~1万根,运出辖区后,一车就可轻松获利一万多元。”在这个帖子中还详细讲述了“盘踞在辖区内各个窝点的几路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一中队的执法点设在坝上,现任中队长周林约有综合执法人员十数人。辖区有大沟林业开发区、习家店、蒿坪、石鼓、凉水河、龙口林场及丹江库区水域。活动在辖区内的黑道人物江北的有小李强和赵会两人,其典型犯罪事实是强行购得习家店镇下绞村村集体一块80亩山林,非法聚众滥砍滥伐3000余棵栎森木,截成一万多根木耳杆子用车盗运销往境外。活动在库区水域及周边林区的有黑老大陈功南、谢集普、许武、曹安、谭斌、李入涛、吴军等人,他们在各自的地盘内设点,唆使农民上山乱砍盗伐林木后他们以低价收购,盘剥农民,然后用船运至坝上,再装车运出境外。05年至今,每年从这里盗运出境的林木都在150车以上,(后八轮车,每车装7000—1万根)立木蓄积达7500余方。车运途经一中队值法点时双方心照不宣,按照事先约定的潜规则,每车只需交给一中队1000—2000元钱便可放行。途经二中队丹江口市公路局临时执法点时,每车再次补500元即可顺利通过。他们收钱不开发票,不看运输证,使盗伐盗运的丹江林木一路绿灯,顺利出境,销往随州、枣阳等地······记者在采访童兴柱时问及这篇帖子,童兴柱表示并不知情。因为自己常年在外打工,对常年住在山里的父亲没有照顾好而深深愧疚。童兴柱谈到,“每当看到产自家乡丹江口水库的‘农夫山泉’水就有一种复杂的情绪,如果涵养水源的天然屏障被破坏殆尽,就是再多层数的过滤这水也很难真正有甜滋味”。他非常希望这次事件相关部门能给老父亲一个公道,也希望家乡的水永远清甜。而曾经接受采访的群众都有一个共同的心声,希望中央政府能够将常年伸向南水北调源头丹江口林业资源的这只无形而巨大的黑手尽快斩断,更好地保护当地的林业资源和水源,让北调的水更清,让当地百姓生活更安康。
倘若不是我置身期间,了解内情,那么下面所要展示给你的血泪控诉,打死我也不敢相信,然而那却是铁证如山,不容置疑的事实。
武当山下,汉水之滨。在号称“小太平洋”的亚洲第一大人工湖“丹江水库”沿岸,在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调水源头丹江口市,本来就具有山青水秀,得天独厚,人间仙境般的自然优势。丹江水域的水质经检测达到并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所规定的人畜饮用水的优质标准。这是丹江人的幸运,也是即将喝上丹江纯净水的北京人的福气。为确保丹江水质不受污染和南水北调工程的顺利实施,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加大了对丹江沿岸天然森林、国家生态公益林、长江防护林以及退耕还林和湿地生态的保护力度,旨在让丹江口的山更绿、水更青,环境更优美,森林更茂盛。然而,自2004年以来,这里却不断地上演着一幕幕骇人听闻、惨不忍睹的砍树毁林惨剧,且甚嚣尘上,愈演愈烈,如今一发不可收拾,后果不堪设想!由国家执法人员和黑道人物串通一气,狼狈为奸,所编织的一张张黑网,一双双黑手伸向辖区内的各个林区,唆使、利诱当地农民群众上山乱砍盗伐,放树毁林,然后他们就地设点进行非法收购,以极为低廉的价格强行从农民手中收购这些乱伐盗伐的林木,一车车运往付家寨、老河口、随州和枣阳等地乃至省外,从而获取巨额利润,大发不义之财。数十年封山育林的丰硕成果就这样被逐渐吞食,大片青翠欲滴的森林就这样被毁于一旦,惨遭厄运!以木耳杆子为例,规格为1.2米×4~8公分的一根栎木耳杆,他们从农民手里收购仅只0.8元/根,而运出丹江交货价则高达2.8元/根;再以“后八轮”车运为例,一车可装7000~1万根,运出辖区后,一车就可轻松获利一万多元。在如此暴利的驱动下,黑道上大大小小的头目们自然是一拥而上,粉墨登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他们拉帮结派,争抢地盘,各立山头,无法无天。为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狗咬狗、黑吃黑的流血斗殴事件时有发生,搞得林区昏天地暗,乌烟漳气;百姓鸡犬不宁,惶惶不安。农民群众正常的林业经营活动根本无法进行,合法的林业收益更是毫无保障,怨声载道,怨气冲天,2005年以前我市林业公安分局尚未挂牌成立的时候,黑恶势力还没有象今天这样嚣张,自2005年正式挂牌成立之后,林区治安形势本应有所好转,但毁林盗伐之风反而越刮越大,林区治安形势日趋恶化、黑恶势力更加猖狂。在丹江林区流传着这样一首民谣:2005年:“名也正了,言也顺了,黑老大们的后台更加硬了”(指警匪一家,有持无恐);2006年:“运走了得了利,没运走的整死你”。(指警匪互相勾结,盗伐盗运林木畅通无阻,共享暴利。而农民持证采伐的林木反而被林政执法人员以执法为名行罚款之实);2007年:“自从有了林业公安山上树木一天少于一天;打袋料、砍耳杆、栎杂砍光,松树遭殃,百姓心慌”。老百姓们以朴实的语言,生动形象地表达了对林区形势的无奈与恐慌。
丹江口市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是由森林公安分局、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队、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整合后综合执法。十分遗憾的是,如今这四个执法中队及其执法点的执法人员大部分都已经被黑恶势力的银弹所征服,几乎全军覆没。在金钱的利诱下,大部分执法人员与黑恶势力已结为利益共同体,结党营私,串通一气,同流合污,把打击盗伐盗运林木的执法关卡变成了盗运林木者的保护伞和绿色通道,整个丹江林区成了破坏森林的黑恶势力的天堂,他们群魔乱舞,有持无恐,肆无忌惮地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砍树毁林盗伐盗运,获取暴利。据知情人士透露,一般情况下,一个黑老大每年的非法收入都会在百万元以上,而他们的“后台保护伞”人均年收入也都不少于此数。只需算一笔帐便知此言不谬。如前所述,一车非法盗运出境的林木可获利一万多元,一龚姓黑老大仅在2005、2006两年就盗运出境了350多车,年均获利几何,可想而知。
为使大家对我丹江林区严峻形势有一个粗略的印象,现将盘踞在辖区内各个窝点的几路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简介如述:
一中队的执法点设在坝上,现任中队长周林约有综合执法人员十数人。辖区有大沟林业开发区、习家店、蒿坪、石鼓、凉水河、龙口林场及丹江库区水域。活动在辖区内的黑道人物江北的有小李强和赵会两人,其典型犯罪事实是强行购得习家店镇下绞村村集体一块80亩山林,非法聚众滥砍滥伐3000余棵栎森木,截成一万多根木耳杆子用车盗运销往境外。活动在库区水域及周边林区的有黑老大陈功南、谢集普、许武、曹安、谭斌、李入涛、吴军等人,他们在各自的地盘内设点,唆使农民上山乱砍盗伐林木后他们以低价收购,盘剥农民,然后用船运至坝上,再装车运出境外。2005年至今,每年从这里盗运出境的林木都在150车以上,(后八轮车,每车装7000—1万根)立木蓄积达7500余方。车运途经一中队值法点时双方心照不宣,按照事先约定的潜规则,每车只须交给一中队1000—2000元钱便可放行。途经二中队丹江口市公路局临时执法点时,每车再次补500元即可顺利通过。他们收钱不开发票,不看运输证,使盗伐盗运的丹江林木一路绿灯,顺利出境,销往随州、枣阳等地。
二中队的执法点设在安乐河木材检查站,现任中队长林斌,属下执法人员十数人,辖区有三官殿办事处、丹赵路办事处、新港开发区、牛河林区和安乐河林场。活动在这一辖区内的黑道人物主要有赵峰、蔡军、王斌(队长林兵的干亲)、刘江、周瑞群(人称周懒王)陈功南、许武等人,他们常年活动在三官殿办事处,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的李家山、五谷庙、驷马沟和光顶山村等地,都有各自所霸占的地盘和势力范围,每年用神宇车运出境外的木耳杆子达300车以上(每车可装1500—2000根),车运至付家寨和老河口后再装大车销往外地。每年从这里盗运出境的木材立木蓄积都在6000方以上。仅2007年11月至今就已累计盗伐盗运林木100多车,立木蓄积近千方。上述所有出境林木,既无采伐证,也无运输证,均属毁坏森林、乱砍盗伐的犯罪行为。
三中队的执法点设在土关垭,现任中队长余保群(此人较正道,且党性未泯),有综合执法人员十数人,辖区有土关垭、浪河、丁营、北杨坪和盐池河等五个乡镇。活动在这一辖区内的黑道人物有陈功南、吴军(人称吴老二)、龚老五(已被捕)、陈守来、成传炳、成传春和李贵有等人,他们的活动范围主要在三官殿的新庙河、土关垭的明家湾,鄢家垭子浪河镇八七厂和丁营的四一、四五厂一带,仅2005、2006两年,龚老五一人就非法设点收购盗伐林木350多车,立木蓄积近万方。2007年11月份至今,他们已非法收购盗伐林木并销往境外达80多车立木蓄积达6000多方。
四中队的执法点设在六里坪的官山口,现任中队长王志,辖区有官山、肖川、土台和六里坪等四个乡镇。活动在这一辖区内的黑道人物主要有陈功南、明小平、乔敬波、张忠、许明和许五等人,都有各自的后台保护伞和自己霸占的地盘。从04年至今,每年他们从该辖区内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立方蓄积达5000余方,并与执法人员互相勾结,顺利销往境外,共享暴利。
典型案例简介
一黑老大陈功南网络的地痞周瑞群,为打通关节买通官府,2004年在牛河光顶山村帮中队长林兵买一块80亩耕地并列为退耕还林,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占为己有。
二、在黑老大赵峰从牛河林区李家山村、五谷庙村非法盗运木材被人举报时,执法人员为掩人耳目,公开扣留一车作没收处理,其它几车放行。其实盗运车主并无经济损失,无非欺上瞒下,演戏而已。
三、执法人员贪赃枉法现象普遍存在,中队收款不开票,牛河林业站、三官殿办事处林业站乱收村民款照样不开票,就以办理采伐证为例,农民在林业站办林木采伐许可证时就须按立木蓄积每方商品材60—100元,非商品材40—50元收费名目保证金,其实农民办证后树木还长在山上就已经交了几十、上百元的冤枉钱,而所谓的保证金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来的,累计起来,仅此一项的非法所得每年就是个天文数字,这些农民的血汗钱充实了执法单位的小金库和装进了权贵者们的腰包。因为他们从来都是又收费不开发票的,都有自己的帐外帐,可见“执法经济”在我国丹江口林区是多么的繁荣昌盛啊!执法人员个人富的流油,而可怜的林区农民们身受黑、白两道的敲诈与盘剥,苦不堪言。
四、还有一奇怪现象在这里已是见怪不怪了。执法一中队、二中队的队长调动工作时,属下的会计人员必须随着队长一同调走,为什么?还用说吗?一查帐,便知分晓。
五、在2007年11月20日的晚上,在三中队执法区内上演了幕警匪互斗的闹剧,为拦截黑老大陈功南的三车盗运木材,执法警员方亮、王宏伟和熊华建等人,遭到黑恶势力的武力威胁,最终以盗运车辆胜利出逃为结局。次日虽在另一路段被成功截获,但两车仅交罚款一万元后就放行了。象这样刑事案件当作行政案件处理的案例时有发生,不言而喻,皆因执法者自己心里有鬼,害怕破了案,露了馅。
六、黑道上的林木贩子们对丹江森林的破坏已经达到了疯狂的地步,每年除盗伐木耳杆子和矿杆将其大批盗运出境外,剩余达不到规格的栎木和所有阔叶类林木都在劫难逃,被砍伐一光。他们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后作为打袋料的原料粉碎后偷运至河南西峡等地以获取暴利。而出省的木材运输证则是从木材公司一个名叫李方秀的人手中以550元一份的价码购得。乱砍盗伐盗运打袋料的行为对丹江森林的破坏将是毁灭性的,其后果不堪设想。
七、以上所述盗运出境的林木为何统统定性为盗伐的林木呢?此年4月份只须到各林区一查便知。因为农民培育木耳所需的木杆及持证采伐的其它林木一笔一笔统计起来,数量绝对是只多不少。所以运出境外的大量木材绝对都是属于乱砍盗伐的。综上所述,中国水都,调水源头丹江口的树木森林和生态环境正遭受到毁灭性的破坏,森林在流血,百姓在遭殃!在非法暴利的驱动下,部分贪赃枉法的林政执法人员和丧心病狂的黑恶势力相互勾结,串通一气,同流合污,狼狈为奸,肆无忌惮地唆使农民上山乱砍盗伐,将大批生态林木盗运出境,并销往外地,垄断经营,获取暴利。根据国家《森森法》第32条和39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木材,“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理》第14条规定:“运输木材的货主或托运人必须持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湖北省省内木材运输证》。而出省木材必须依法办理国家统一颁发的出境运输证方可流通。而我丹江口以林业公安分局政委刘金圣、森保队长肖斌和付大队长王平飞为首的林政执法领导人,却置国家森林法、刑法和党纪国法于不顾,他们头顶国徽,身着制服,拿着人民的俸禄,却不干执政为民的正事,反而跟作案犯科的黑老大们称兄道弟,同流合污,坐地分赃。给黑恶势力壮了胆,撑了腰,助了威,作了他们的铁杆保护伞,为黑恶势力穷凶极恶的犯罪活动提供了方便与支持。有这样不正的上梁,下梁能不歪吗?在这样的执法环境下,有正义感,有责任心的林政执法人员根本无法正常工作,在执法过程中时时被人监控,甚至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还能够到林区去正常执法吗?
行文至此,我想已无须再赘述了。笔者仅以是文披露其冰山一角。总而言之,保护伞一天不踢掉,黑恶势力一天不除,丹江林区的治安形势就休想好转,乱砍盗伐盗运林木的犯罪活动就永无休止。窃以为“物极必反,多行不义必自毙,今天黑恶势力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在自掘坟墓,别看他们现在张牙舞爪,不可一世,也只能猖狂一时,不能猖狂一世。为保卫我市数十年来封山育林的丰硕成果,为使造福子孙后代的丹江森林不再遭到破坏,丹江水质不再受到污染,保证一江清水送北京,笔者在此振臂一 ,希望广大有识之士和林政同仁及媒体的新闻记者和网友们,和我一道尽快行动起来,大家同仇放概,共襄义举,就以我这篇声血字泪、句句千钧的“血泪控诉”,共同为长期破坏丹江森林的一小撮十恶不赦的犯罪团伙们撞响丧钟吧!
一个了解内幕、且敢于挺身而出的举报者(恕不具名)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