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杂谈

邓玉娇案几大谜团

火烧 2009-05-2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邓玉娇案引发广泛讨论,疑点包括其对三男的暴力行为、色情场所工作背景及警方通报变动,引发对案件真相和舆论引导的质疑。
       疑点一:一女对三男,能杀死一人伤一人?强悍!
       一个弱质女生对三个男人,竟然可以杀死一人杀伤一人?难道她当过特警还是从小习武?而且是连捅三、四刀,甚至是直刺喉咙,这不像是一般女性自卫时的手法。正常女性一般是拿刀乱划或是捅了一刀见到血后也会害怕,怎么会如此凶悍地连刺三、四刀,并直刺向喉咙?就算人在面对绝境时可能会有突然暴发力,可是当时还有领班和另两个服务员在,有到非动刀不可的绝境的地步吗?而且一动就能杀死一人伤一人,这暴发力也太强了吧?
       疑点二:色情场所有烈女?服务员背包带刀上班?
       雄风宾馆是色情场所已被证实,异性洗浴、水疗包间是干什么的相信大家都知道。那么,会在色情场所做服务员的可能是烈女吗?在妓院做事,即使不卖身也可能要经常面对客人的动手动脚,在那里做事的女性应当早有心理准备,脾气大忍受不了的或是正经女生不大可能在色情场所做事。
据邓玉娇说是KTV的服务员,那为何一个KTV的服务员要到水疗包间来洗衣服??水疗包间是卖淫用的邓玉娇不会不知道吧?谁见过洗衣服时还背着包的吗?包里还装着刀?不管是KTV还是宾馆,有见过服务员背着包上班的吗?老板会允许服务员用手机偷拍或是拿了东西装包里吗?服务场所都会对服务员随身携带的东西做出规定,包也有专门存放的地方。
        邓玉娇对黄德智等人说她不提供服务时还可以从水疗包房走出来到隔壁休息室,说明三人并没有用武力限制邓玉娇的自由,此时邓玉娇完全可以叫领班来,在休息室时还有两个服务员在,也一样可以叫人来处理。视频上那个领班说他在邓大贵和邓玉娇起争执时也曾经进去过,那怎么没有任何调解的行为?律师的披露中也有提到领班有在。一般来说,做生意的人也不希望出命案,保安进去或者经理进去免单送酒送妓女都可以解决问题,何必动刀呢?这些场所这类事情几乎天天有,这一次为何管理者没有救场呢?如果出了人命,老板还要不要开店要不要赚钱了?
        另外既然是官员应该就不缺女人,甚至还有不少女人自动送上门,而且在色情场所一般也不会把身份暴露自找麻烦,难道真的是丧心病狂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实行强奸?官员不想干了吗?
        邓大贵有说他的身份吗?是以权欺人吗?他说的是我有钱。那么这性质应当是以钱欺人。有钱人和黑社会经常欺负女生,但是几乎没有听到此类新闻,邓大贵此时并不是以官员身份而是以钱欺人,但是众多的新闻却突出“官员”。颇为起劲的是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南方系的报纸。
        题外话一句,色情场所有烈女的话,建议未婚男士们以后都到色情场所去找老婆。

         疑点三:“黑暗的当地警方”是控制了新闻还是被新闻控制还是与新闻合谋?
        不少网上评论和新闻评论都指向警方改通报是包庇邓大贵,这真是令人奇怪的逻辑。警方的第一次通报是说三人在宾馆消费时与服务员邓玉娇言语不和起争执,第二次则改了通报加入了邓黄等人要求异性服务的内容。如果真要包庇,为何还要改通报?警方的第二次通报上那么写简直是在说邓大贵该死,邓玉娇无罪,这是包庇谁袒护谁呢?
        通常在案件侦探阶段,是不允许透露出案件重要证据线索,因为如果透露了,会有利于其他证人串供。而案件通报甚至说邓玉娇有可能犯抑郁症,还说要精神病鉴定。而抑郁症精神病杀人是不用负刑事责任或是可以减轻刑事责任的。警方的通报和新闻竟然把如此重要的线索就透露出来了,这岂不是在误导其他证人的证词并且有利于其他证人串供吗?视频上采访宾馆的人时,好几个同事和领班就说有听说邓玉娇在吃药了,从哪听来的?
        当地警方如果那么黑暗,医院还敢让地方电视台违规采访,进入单方面接触当事人?还敢让当事人在电视台前喊出“爸爸他们打我”这类故意刺激民愤的话?地方台还敢放这视频???这是其一。其二,四川湖北湖南一般稍有急躁就说出地方话,很不习惯普通话表达。记者去采访拍视频的时候,此女躺在病床上对着记者的镜头,而不是他爸爸,用普通话大喊“爸爸爸爸他们打我”,此时无论是出于情绪激动,还是出于想找自己的爸爸倾诉,都应该使用地方话才是,有可能冷静地对着记者镜头用普通话说吗?很难现象一个中国人遇到刺激以后急切地喊出DAD
         在警方的第二次通报出来之前,新闻就冒出说据说是因为提出异性服务。。。。然后警方就改了通报,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新闻和警方配合的真好。新闻的来源是谁提供的?是谁授权警方可以做出透露案件重要证据线索的通报的?当这件事已经扩大成社会公众事件后为何至今没有上级的介入?

       疑点四:律师的披露离奇可疑
       律师的披露中,首先是关于背着包洗衣服的奇怪情节前面已经提到,邓玉娇背着包带着刀上班并且出现在一个本不该她出现的水疗包间用电动按摩浴缸洗衣服。。。。。。。。此外还有诸多不合常理之处:既然广大网民都已经早就想到邓有被强奸的可能性,那为何律师却想不到?为何不早提出要保存证据?18号就到巴东,也跟邓母见过面,21号上午会见完邓玉娇,才说有新线索,要邓母保存证据,邓玉娇案发时就跟母亲见过面,如果有被强奸的情况会不跟母亲说吗?邓母会不对律师说吗?即使邓玉娇不跟她母亲说,直到21号见了律师才说,那么21号上午到晚上这么长时间也够律师保存据了啊。律师也完全可以自己保存证据为何不去做?为何在据说警方不去提取物证时不采取其他进一步的行动?另外,邓母为何会把10号案发时的内衣裤放到21号都不清洗呢?偏偏律师说了要保存后再来清洗?这也未免太巧合了吧?那么很有可能就是根本没有被强奸或是性侵犯一事,所以邓母也早就把内衣裤清洗了,而律师为了制造出有性侵犯的情节但是又没有证据,所以干脆说是被清洗掉了才没有证据。
        我们可以看到在此事件中诸如南方都市报之类的南方系媒体和公盟律师的积极介入和表演,再加上新闻和律师描述案情诸多的不合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有制造新闻的嫌疑。
        警方处处向媒体透露消息,和媒体之间似乎有着诡异的配合,而南方系媒体的背景是自由民运买办的大本营,公盟律师的背景打着维权旗号推动“民主”而赞助者是拿着福特基金说中国不该保有18亿亩耕地红线的茅于轼和鼓吹性产业合法化的专家们。事件又恰好发生在5月份,离某件事的二十周年不远。把这一切联系起来,谜底似乎离我们不远了。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