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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卢武铉自杀,看中国贪官的苟且偷生

火烧 2009-05-23 00:00:00 国际纵横 1025
文章通过卢武铉自杀事件,对比中国贪官面对反腐调查时的苟且偷生态度,探讨社会责任与自责心理,反映不同国家反腐机制与社会压力的差异。
       正在接受涉嫌受贿500万美圆调查的韩国前总统卢武铉今晨选择了自杀。

       一位叱咤风云的政坛人物为什么要选择自杀呢?究竟有何等丝缕把他拉向死亡之谷呢?我们不妨分析一下:

       首先从卢武铉的履历看,他出身于农民家庭,从学生到士兵,又从法官到律师,一路留下了很多闪光点;1988年当选韩国13届国会议员,从此步入政坛;两次参选总统,2002年12月如愿以偿,顺利当选;2004年3月24日,韩国国会以卢武铉涉嫌受贿500万美圆一事通过总统弹劾案,但最终被行国宪法法院驳回。

        从他的履历看,人生经历很丰富,有顺境、有挫折。也正是这些磨砺,才把他从一个普通农民的儿子打造成韩国的最高首脑。其中包含着他的智慧、谋略和胸怀,包含着他对人生和社会的理解。

        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接受法院受贿罪调查的时候,他留下遗书选择了自杀!是畏罪自杀?还是因为冤情难解、不得而活?给世人留下一个谜,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是因为压力太大,感到生不如死,所以才选择了终结生命这条路。

       他的压力来自哪里?遗书里这样写到:“那段时间实在是太累了,也让很多人受累了。我连书也看不进去。不要抱怨我。生与死没有区别,将我火葬吧。在村子里给我立一个小石碑。真的很对不起我的儿子、女儿还有所有支持我的人。本想退任后在乡村度过余生,没想到不能如愿,真是遗憾。虽然在金钱这方面,出现了很多批评我的声音,但我可以说是清清白白的。在遥远的未来,历史会给我一个公正的评价。”从遗书中可以发现,他的压力来自社会、来自亲朋或者说来自人民。我们不去评价韩国司法制度的公正性,但是我们可以说,卢武铉是被一股强大的社会责任压垮的,自杀是他从另一个角度对社会责任的诠释。

       综观世界各地,有不少国家的政府要员、企业高管因为弊案而选择自杀。我们不赞赏这种行为,但可以看出他们的自责心理和对社会责任的理解。再反观我们的社会,中央出台一系列的反腐措施和问责制度,贪官们仍然我行我素,怀揣侥幸心理苟且偷生。对于查出来的贪污腐败案件,不管是几百万的还是几个亿的,没有因为自责而选择终结自己罪恶一生的。相反,他们还要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为自己减刑找保护伞,千方百计地想办法把自己罪恶的身影还留在这个世界。

       与卢武铉的自杀相比,中国的腐败分子根本就没有考虑自己的社会责任,更没有把百姓的意愿当回事,“老子天下第一,个人利益高于一切”,哪怕脊梁被万人戳穿也要冠冕堂皇地活着。我们说,社会上的腐败分子和庸官就像一具发出阵阵恶臭的骷髅,百姓看在眼里、堵在心里、烧在胸中!因此,建议这些人不妨学学卢武铉敢于自杀的精神,也让百姓心安些、气顺些、生活环境美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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