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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桥梁塌方事件是人作孽不可活!

火烧 2009-05-23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痛斥株洲桥梁塌方为典型人祸,批评政府爆破作业监管不力,安全措施缺失,导致9死16伤,呼吁重视民众生命安全,反思政府责任。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40eb140100e1yx.html

  如果说,5.12汶川地震是完全的天灾(虽然,笔者在事发之初,收看凤凰卫视时,曾看到“冷暖人生”专题采访地方地震管理负责人,主持人问:听说地震之前,有人曾发现一些动物的反常举动,有关部门注意到了吗?他回答:动物的异常举动只是地震前兆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说就一定有地震。我们如果就此组织民众撤离,之后没有发生地震会非常被动……),那么,5.17株洲桥梁塌方,则是再典型不过的人祸!古人云: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

  本人曾在株洲生活和工作过十几年,对这座高架桥非常熟悉,且不说其一定要有拆除的必要,就其周边的基本情况是非常了解的,此桥贯通东区北向出城地带,桥下两边是纵向双车道,紧邻的便是商、住人群所在,进行定点爆破的风险系数之大是显而易见的!本人在观看爆破实况时就捏了一把汗,曾对妻子调侃到:现在政府官员干什么都胆子大,喜欢上项目、显政绩,要是万一伤了民众怎么办!妻子回到:政府对如此大的动作应该考虑周全吧,就你喜欢操空心!没想到第二天就出事了。

  这次共9死16伤的重大事故,不是媒体一词“意外”就能了得,也不需要详细调查才得以结论的。很简单,这样大的爆破必须作万无一失的周密安排,周边必须长时间设障管制,俗话讲:打断骨头连着筋,怎么可能爆破后就允许人、车通行呢?普通的房屋开个窗,乡下的泥工都知道立桩支撑相连墙体,这么大的工程为什么就不曾想到在断桥部分设置支撑呢?全省人民都知道的事,关切到当地人民的安危,市长、书记都不去现场督导一下,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事,缠着脱不开身吗?奥运会期间,为了保证安全,国家首脑都能三番五次到现场检查,当然,可能更多考虑的是国际影响,但毕竟没出事就是皆大欢喜的事!株洲市政府官员简直是草菅人命啊!

  一些人模狗样的高级官员招摇过市时,有警车开道,绵延几十公里禁止民众车辆通行,安排得事无俱细;如此重大的闹市爆破居然无人周密部署、让活生的生命在光天化日下死于非难!

  媒体向来乐于对事后的救援穷加渲染,以张扬政府的爱民举动;

  官员向来乐于事后到现场表现亲临指挥状,以示重视;向受难者致歉,以示心诚;

  请问:一个杀手杀了人,是否能要求其救一个人就可免于死罪呢?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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