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有理由质疑官权的罪恶,罪恶的官权
古往今来,官与民的关系是“鱼和水”还是“水和火”?这一命题伴着民众的抗争、被弹压,再抗争、再弹压——善与恶在人类的文明、进步中沉浮。老子云:“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那么,巴东官方(警方)以“故意杀人罪”对抗暴英雄邓玉娇立案侦查、而对涉嫌猥亵、强奸妇女的三官员及违法提供色情服务的场所避重就轻甚至百般庇护——他们斗胆示威,到底想做给谁看?
说邓玉娇案折射出了官权的罪恶、人伦的底线,此话一点也没有夸大。
罪恶一:贫困的巴东山区,地方官员骄奢淫逸、豪强欺民,虽只为冰山一角,却不能不令人扼腕震惊。
邓贵大对不愿意屈从提供“特殊服务”的烈女以钞票(一说民脂民膏)击打其脸部、颈脖,并二次按到于沙发。一位是挣扎于生存最底层的草民弱女子,另几位是肩负招商引资重任的应酬不断的官员,后者当然是将“不从甚至企图反抗的弱女子”不会放在眼里。罪恶的威权淫威,可见一斑。
淫棍被杀。笔者认为:无论恶徒强奸行为得逞与否,邓玉娇是本国三十年改革开放以来“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第一人,是敢于向丑恶的男权(威权)淫威说“不!”的第一人,是豪气冲天、决绝反抗恶势力的第一人!
罪恶二:案发后,巴东警方、官方的所作所为完全丧失了“人民公仆”的良知、责任及起码资格。
公众愤愤不平、难咽其怨气的不仅仅是烈女的正当反抗行为反被野蛮弹压,而且,邓玉娇不是被疑为“精神病人”的愚妄之举就是被立案为“故意杀人”。与此对应:巴东警方对涉嫌参与违法犯罪行为的邓贵大同伙却未采取丝毫法律强制的措施,对案发的色情场所法人也未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切矛头指向了“杀人凶手邓玉娇”。
官权思想甚嚣尘上、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的巴东官方做了这么几件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
1:案发后只拘押邓玉娇而不逮捕邓贵大的同伙(重大犯罪嫌疑人黄德志及另一人),这无疑给他们提供了串供甚至逃跑的机会——难道巴东警方会认为他们反是“受害者”不成?是男迫女还是女找男?此简单道理,难道巴东警方也神经吓傻了不成?
巴东警方此行为涉嫌构成包庇、袒护真正的罪犯。
2:强行将未受到法律最终判决获罪的自由公民邓玉娇送入精神病房,摧残其身心(邓玉娇在医院大哭:“爸爸,他们打我”,字字泣血,锥入人心),此举有将邓玉娇正义的抗暴行为诠释成“抑郁患者”的“病态行为”的企图(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邓玉娇逻辑清楚,一点也看不出她有精神异常。她状态良好,思维敏捷。)
巴东官方此行为涉嫌对公民人权的侵犯。
3:“夏霖律师说,在会见邓玉娇的过程中,邓玉娇明确说出了自己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他还发现,巴东警方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提取5月10日那天案发时的内衣内裤。
昨晚(21日)9时,两位律师经过与巴东县刑警大队两个小时的交涉,他们的请求还是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此案涉嫌暴力强奸,内衣内裤是极其重要的物证。巴东警方在案发后却睁眼作瞎,或许他们根本就不相信、不认可这是个及其容易辨别的暴力猥亵导致的抗争行为。他们真的眼瞎吗?不,他们的眼睛无疑只盯在了哀哀无助只能反抗要么蒙羞屈服的弱女子的“杀人”行为上。大概他们坚定地认为:唯有强奸行为“完成”邓姓女子才有自卫的权利。
诸如包括涉案人身体部位的抓伤、衣服上残留的肢体痕迹,这些最重要揭示事件真相的证据,迄今得不到有效的提取、确认。(有公众质疑:若非此案备受良知者及时关注,这些物证有被某某某销毁的可能)
巴东警方严重渎职!
4:在巴东警方先后于12日和18日发布的通报中,记者发现,原先通报的“特殊服务”一词,再次通报时改称是“异性洗浴服务”;原先通报的“按倒在沙发上”,再次通报时称是“推坐在沙发上”,其他各种细节和之前通报一致。
两次刻意修改字词含义的通报,巴东官方的倾向性昭然若揭。企图将“性服务”和邓贵大的“性取向”特别淡化,而将草民弱女子英雄的抗争行为毫不犹豫地直刺为“杀人”、“病态”,不可思议、难以理喻,更难以接受乃至必须严惩的暴力侵犯行为。所谓指鹿为马、黑白颠倒,古今中外,酷蛮的压迫莫若如此。
巴东官方企图以威权弹压人间一切正义、公理及良知。他们还信誓旦旦地请公众相信其一定会“秉公执法”。天呀,他们还值得信赖吗?!
罪恶三:人间不平,本国妇联沉默、主流媒体沉默、官方沉默!
一位山里妹子,弱女子,卑贱莫若一草芥。如邓玉娇这样饥不得其食、寒难求其衣的本国近亿尚在温饱线上挣扎的民众,他们的命运到底有没有人关注?谁在关注?一方面,我们看到的是权贵的冷漠甚至惊恐、痛恨,因为这无疑直刺了其既得的利益。三十年出一烈女,邓玉娇她以自己向死而生的大无畏精神宣誓了对这个世界的丑恶、丑恶的世界的彻底叛逆。此叛逆令某些威权的控制者颤抖,他们对公众冷静的思索、深挖其背后的根源自然是噤若寒蝉。
纵观历史,野蛮的统治机器对民众的诉求莫若如此。他们不是麻木不仁而是病入膏肓,他们无耻镇压宁肯幻想着那推迟一天是一天的总爆发!若检讨“太平祥和”一词,其背后,被遮蔽、深埋了多少人间的苦难?!
与之相反,今天,毕竟是公众的时代,尽管力量看似并不强大,但是就如同一句老话:民意不可违。此乃历史之潮流。
官权的罪恶,罪恶的官权——你们该收敛一些了。
早就有正义之士严正地指出:不要让“邓玉娇事件”成为本国政府的耻辱。公众有理由正告有关当局:拿出你们的勇气、良知及道义责任,严惩暴虐淫徒,还贞洁烈女以应有的清白和尊严。遮蔽、掩盖真相,无视大众的力量只会激起更大的民愤。朗朗乾坤,公道、正义自在。
5,22日愤笔于江城
极有可能巴东县公安局是该卖淫窝点后台老板!否则无法解释公安局长出言颠三倒四!此刻北京两名律师已遭毒手!警匪一体已是最大疑点!中央公安部应该立即接管该案!
人命关天!!!
刻不容缓!!!
相关衔接:
邓玉娇明确表示曾受性侵 其律师呼吁及时取证(2009-05-22 04:35:33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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