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献血不应该有贵贱之分
一名普通市民分享自己多年献血经历,强调义务献血不应有贵贱之分,体现社会公平与奉献精神,呼吁关注献血群体的贡献与认可。
我是河南省一地级市的一名普通市民,我也是一名从部队复员的军人,同时我也是一名共产党员。今天我第一次登录“乌有之乡”,我的用户名是:“1941”,也就是取“一就是一”的谐音。我在这里所写所记主要是记录发生在身边的真人真事,可以说是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我认为不公平或不正常的现象。下面就从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事说起。
我2002年从部队复员,2003年在地方参加工作,2005年开始到当地血站义务献血,由于我在部队时是在医院工作,知道献血对身体没有什么坏的影响,所以从开始第一次献血,每年最少献血两次,到2008年年底,总共献血达8次,总献血量达5200毫升(以血浆量计)。从开始义务的第一次起,我就打算每年至少要献血两次,因为自己无论从经济能力还是从工作环境都只能说是刚刚解决温饱,我祖辈都是农民,自己从农村当兵,能在城市落脚生活完全是靠自己近二十年艰苦奋斗的结果,社会上的捐款捐物自己都没有那个能力,对社会奉献爱心的唯一途径就是义务献血,我根本也就没打算图什么回报,只觉得是尽自己一份义务。
2009年4月下旬的一天,在单位上班时无意间翻看报纸,在当地日报上看到一则报道:4月某日,我市举行2008年义务献血表彰总结大会,对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献血金、银、铜奖某某某名进行最隆重表彰。报道还列举了国家规定的金、银、铜奖献血量(以血浆量计)标准,同时还有典型代表的发言和照片。我当时也没在意,还是单位同事问我:“你不是也献了好多次血了吗,有没有通知你去开会?”我说:“没有通知我呀!”回到家我把自己的《献血证》全拿了出来,计算的结果是我的献血量达到5200毫升,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铜奖标准40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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