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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双重环境标准”谁之过?

火烧 2009-03-26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文章探讨外企在中国大陆投资时存在的双重环境标准问题,指出部分外资企业利用中国环境要求较低的政策漏洞,逃避环境责任,追求利润。同时揭示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放松环境监管,导致环境污染加剧。

外企“双重环境标准”谁之过?  

   

20多年来,一些国外和境外的投资者把中国大陆看作是投资最理想的场所,竟相将他们正在寻找出路的资金投向中国大陆,从而形成了中国大陆持续的外来投资热。  

面对此情此景,人们不禁要问:当今世界适合投资的地方可多了,这些投资者为何偏偏要将资金投向中国大陆?他们究竟看中了中国大陆的什么呢?  

最近某市委机关报以《无视中国环境法律  逃避责任数次违法  三家跨国公司被通报批评》为题报道说,多年来外国公司在中国的污染呈显上升势头,有相当一部分外国企业来中国投资就是为了逃避环境责任。当着中国的官员就此事找他们论理时,他们理直气壮地说:“来中国发展当初看重的就是中国对环境的要求不高,如果严格要求的话,就没有利润空间了。”   

真是一语中的。原来他们竟相来中国大陆投资,看上的不是别的,而是“中国对环境的要求不高”。在世界各国,特别是东西方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环境在投资中据点比重越来越大的潮流下,中国大陆却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谋求发展。对于那些视环境为生命的外国投资者来说,这真是难得的机遇。所以,他们就竟相把资金投向了中国大陆!  

其实,说中国大陆“对环境要求不高”,不过是一种避重就轻的说法。实际上,30年来,中国大陆对外来投资者,从环境方面来说,不是什么“要求不高”,而是根本就没有要求!  

关于这一点,任何人,只要他翻一翻30年来中国大陆各地各级政府所出台的招商引资、吸引外资的文件,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所有这些文件,都有一个共同特色,就是打擂台似地出台“优惠条件”:你优惠一分,我优惠十分;你优惠十分,我优惠百分;你优惠百分,我豁出去了,优惠万分!具体说来,你对环境要求很低?我对环境干脆没有要求!你对环境不作要求?我优惠环境+资源!你优惠环境+资源?我优惠环境+资源+安全!你优惠+资源+安全?我除此之外还要加上更廉价的劳动力……。总之一句话,就是要比试着看谁更能够真正做到“尽中华(这里具体化为本县、本市、本省)之物力,结与国(外来投资者)之欢欣”。  

也许有些不了解内情的人会问:以上这些近似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政府才会提出和接受的条件,为什么一个以社会主义相标榜的主权国家的政府却要主动地制订和施行这些明显地有悖国格和主权的“优惠条件”呢?  

原来,竟相这样做是有其“理论”根据和政策支持的。这理论就是:“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其他的都是“软道理”;中国贫穷落后,没有可能自己发展自己,发展只有依赖外人、外资、外企;要吸引外人、外资、外企,就不能在环境等方面提什么条件,否则他们就不来了,而他们不来发展就成了空话。  

正是在这样“理论”和政策的指引下,招商引资、吸引外资30年来一直是中国大陆各地各级政府最主要、最强硬,甚至于是最唯一的政绩指标,是各级党政官员的头等任务。于是,在各级政府官员的心目中,“天大地大不如招商引资大,爹亲娘亲不如投资者亲”。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不要说对环境没有要求,对其他的一切都没有要求。中国完全成为了外国投资者的乐园。这样的投资乐园,在当今世界,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星球上,除了中国大陆,是很难找得到第二个的。  

既然是这样好的乐园,当然就有吸引力了。也正是这些“优惠条件”,惯坏了外国投资者,他们才敢在中国大陆的土地上尽情地污染环境,尽情地破坏资源,尽情地败坏社会风气……  

然而,现在,在诸如上述之类的报道中,对造成中国环境污染和其他种种社会弊端的这些“理论”和政策却一字不提,却把责任一是推给外来投资者,说什么“跨国企业在中国污染状况呈上升势头,部分原因是相当一部分跨国企业执行双重标准,在中国缺乏环境责任感”,二是推给中国大陆的普通老百姓的头上,说什么“中国公众不关心企业环境的表现也助长了企业环境违法的气焰”。(以上引文均见 2008-1-11 《长江日报》)。这种本来是自己开门揖盗却把责任强加到盗贼和房子主人头上的作法,实在是过于岂有此理了!请问:在中国的老百姓对“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歌颂和照办的份,对各级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只有认真领会和坚决执行的份,如果有谁哪怕只是有些微的怀疑就要被扣上“思想不解放”,“极左的流毒没有肃清”,“破坏投资环境”等等大得吓人的政治帽子的社会氛围下,中国的公众如何去“关心”外来投资企来对环境的污染呢?  

   

 2008年1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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