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一支小偷反腐别动队,如何?
组建一支小偷反腐别动队,如何?
谈起小偷,人们的表情可以用“咬牙切齿”这四个字来形容。那些小偷,见财起意,不分穷富,不分好歹,无论是羸妇救命之金,还是孱农应急之银,都要一偷为快,常使人陷入无助的境地。像这样的小偷,就是诛杀之,人们也断然不会同情的。
然而,却有一些这样的小偷,他们为反腐立下了汗马功劳,许多腐败分子就是被小偷给“偷”出来了。
如原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局的副局长赵俊因“关照”的一个大工程顺利结束,对方给其奉上感谢费30万元。然而,在洗桑拿时,这30万元赃款被小偷悉数偷走,贪官原形随之暴露。
又如,原重庆市铜梁县某中学校长米福友将收受的财物藏于办公室,却被本校学生伙同社会青年盗走。米福友报案时,明明失窃6万元,却说只被盗9000元财物。检察官经侦查发现,原来米福友被盗款中,多数是受贿款。于是,米福友东窗事发。
再如,去年11月3日晚8点左右,3名小偷潜入云南盈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排正忠家盗得现金80万。事发后,排的妻子李某向当地警方报案。破案后,当地公安局却躲躲闪闪,王顾左右而言他,其妻李某也极力回避媒体的采访。尽管如此,一个疑似贪官还是进入了人们的视线。
……
像这样的小偷,人们还会诅咒吗?人们还会指斥吗?我想,肯定不会的,人们弹额相庆还来不及呢,是不是呀?如果某个小偷偷得某贪官家里的巨大金额,被刑事处罚,有人或许站出来为其求情也未可知。
在这里,我郑重建议,对于这样的小偷,如果事后被证明确实是“偷”出了一个贪官,不仅不能给予惩罚,相反,还要给予应有的奖励,因为他们确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呢。呵呵!
由此我就在想,在我们的纪检、检察等反腐部门嗅觉还不是很灵敏、甚至于有时还想“躲猫猫”的情况下,小偷之于反腐,其功大焉。与其让其散漫于地下的零敲碎打,不如将他们组织起来,经过偷贪不偷民意识的灌输和技能培训,组建一支令贪官如惊弓之鸟的反腐别动队,那么,贪官现形的几率就会大许多。
现在,江苏泗洪已经有了一批民间便衣纪检员,但其作用、效能究竟如何,尚值得进一步观察,因为这些人毕竟没有相应的方法和手段,加上贪官将自己隐藏得更深,伪装得更好,便衣纪检的手脚还是受到许多制约的。而小偷则不一样,便衣纪检做不到、做不成的事,小偷几乎都能做到、做成,至少他们敢入室偷盗。
当然,对小偷反腐别动队也不能寄予过高的期望,因为现在的贪官也学乖了,也学老成了,也学会保护自己了,一般情况下,不会将赃款赃物存放在自己的家里面;即使存放在家里,要么是藏之于墙壁中,要么是藏之于床板下,要么藏之于地下室,以后会不会还有更新的匿腐花招,暂时尚不被人们所认识,因此,小偷有时也会无能为力的。
要想将贪官的狐狸尾巴给彻底地揪出来,还是要依靠广大的人民群众,还是要依靠纪检、检察等反腐部门。但在目前人尽皆知的境况下,组建小偷反腐特别纠察队,虽然是一种讽喻,有时却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大家说是不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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