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革命中的土地改革问题
尼泊尔共产党(毛主义)杂志《红星》第24期
2009年2月16日 -29日
尼泊尔革命中的土地改革问题
革命的土地改革:实质和目标
作者:克里什纳·达斯·谢斯塔同志
目前世界上封建半封建和半殖民地国家面临的经济问题,基本上就是土地问题。尼泊尔也属于这类国家,因此尼泊尔在当前形势下必须解决的主要经济问题就是土地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是最民主的任务,当然也是最困难和艰巨的任务。
尼泊尔革命目前正处于民主革命阶段,我们称之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完成这一民主革命,其实主要是反封建主义革命。封建主义的主要经济基础是封建土地制度,如果不消灭这一基础,那么封建主义就永远不可能彻底废除。这表明目前土地关系需要革命变革,我们所说的革命的土地改革主要是指这一变革。事实上,通过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来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是民主革命的灵魂和主要本质。要做到这点就要完成土地革命,这是一种根据农民群众的利益来民主地解决当前土地问题的办法。建立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就是“耕者有其田”理论的主要本质。
目前在我们国家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中谈论的话题就是建设一个新尼泊尔。同样,关于历史性进步和社会经济变革等问题,也在谈论之列。目前,我们国家发展道路上的主要障碍是封建所有制。如果继续完整保留这一中世纪的制度或者仅对其搞些微小改良,那么谈论建设新尼泊尔和社会经济变革就是无用而毫无意义的。为了朝着建立新尼泊尔或我们社会革命变革的方向前进,最优先完成的任务应该是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废除封建生产关系将为国家生产力的发展铺平道路,并为推动实现伟大的历史性飞跃打下基础。农民群众从封建剥削和压迫下解放出来以后,将为他们充分发挥他们在农业发展方面的内在潜力提供机会,这又将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因此,土地革命的实现将为农业发展开辟道路,这将为国家工业发展提供原材料,并为发展民族经济创造和巩固广泛的国内市场。因此,国家的社会经济变革应该从土地问题的革命解决入手。
我国农民从很久以前就一直以各种方式反抗封建剥削。他们曾经对1951年后成立的历届政府寄予希望,来建立他们自己的土地所有权。而当时的各届政府也都承诺过,但是除了空头支票和欺骗以外,农民群众从他们那里一无所得。一些关于土地改革的政策曾经多次实施,但是无效也没结果。因此直到现在,农民土地所有制也没有在全国建立起来。关于这点,在10年人民战争期间,一些地区的农民群众夺取了封建地主的土地,并以此解决他们的问题,服务于农业发展。通过这种夺取土地的行为,他们行使了他们的基本人权,即拥有对他们耕种土地的所有权。从尼泊尔农民的这一革命实践中,我们看到恩格斯在 1870年8月15日 写给马克思的信中阐明的那个被实践证明的观点,即“一无所有的人民只有通过暴力才真正是进行社会革命的正确方式。”通过以上行动,被人民战争唤醒和鼓舞的农民群众有了废除封建主义的目标,在实践中应用“耕者有其田”的理论,并且行使着他们的基本人权。
目前由尼泊尔共产党(毛主义)领导的政府已经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我们想看到委员会将制定什么样的土地改革纲领,以及用什么方式如何实施。
如上所说,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是经济领域最优先和最主要的任务,土地革命纲领是否具有革命性必须根据委员会执行任务的政策基础以及落实政策的方式来判断。革命的土地改革的主要政策是“耕者有其田”。因此,改革纲领必须以这一原则的真正意义和精神为指导。一个真正的革命纲领必须使其完成以下任务:
无偿没收封建地主土地并将其送给耕种者和贫苦农民。
废除农民欠地主、高利贷者和银行等人的一切债务。
把农民从一切形式的封建剥削和压迫下解放出来。
依次为无地贫苦农民免费分配可耕种土地。
根据以上原则对目前封建土地关系实行这一革命性改造纲领,从来没有成功实现过。这些任务的落实必须在农民委员会的管理下,由贫苦农民负起监督责任。
这里,一定不要忘记实行这样具有伟大划时代变革的先进纲领,仅仅通过颁布法律和用和平方式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通过艰难而激烈的斗争,通过农村的农民阶级对封建地主阶级的有组织斗争才能实现。由于这一纲领违背封建地主的阶级利益,他们将使用他们的所有权力和一切方式来搞破坏,不让它能顺利实施。因此,这一纲领的实行自然要采用激烈的阶级斗争形式,通过这样的斗争才能落实到位。
(翻译:红石)
英文原稿:
http://www.krishnasenonline.org/theredstar/year02/issue04/krishnada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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