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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腐败现象愈演愈烈、屡禁不止的反思

火烧 2009-02-15 00:00:00 网友杂谈 1034
文章指出当前中国腐败现象愈演愈烈,反思现有反腐机制存在监管不力、处罚偏宽、群众参与不足等问题,提出需加强群众监督、完善法律震慑力,推动全民反腐,以实现有效治理。

        无论是从媒体的介绍还是日常生活中我们耳闻目睹,现在大家对我国的腐败现象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愈演愈烈、屡禁不止。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失去民心,要亡党亡国!严峻形势呼唤着我们应该对以往的反腐方针路线做一个深刻的反思。
      一、监管不力
      我们现在的反腐一直沿用的方针是在同级的党委领导下,依靠纪检监察和反贪局进行,这有很大的局限性。譬如,一个地方的某部门领导是个贪官,当反贪部门调查他时,他可以通过自己的上级(这个上级很可能是他行贿对象)给反贪部门施加压力,可明目张胆地定调子、划杠杠,甚至叫停。近年来窝案频出,就是一个很好的、有力的证明!再者,同级党委领导下的反腐,束缚了反贪部门的手脚,他们对同级党委的监管是形同虚设,因为他们的前途、命运都攥在党委手中。用老鼠来惩治猫,岂不是笑话。此外,即使是上下级关系的监督,只要是疏通上下级关系便可高枕无忧。如此,只不过是分一杯羹而已,这就好比上税一样。似此这般,贪污腐败就如同合法化了,当然他们也就理直气壮了。
      二、处之偏宽,震慑力不足
      特殊时期需要有特殊办法。特殊案件就应该有特殊的律条。应该明文规定贪污受贿到达什么程度,就应该负什么责任、判什么刑,不能有弹性。矫枉必须过正,不严厉打击,不从重打击,不从快打击,腐败的嚣张气焰就打不下去。腐败问题是明知故犯的罪,绝不能以警告、严重警告了事。首选的是必须撤职,异地当官,说不定正中他的下怀。该杀的要杀、可杀可不杀的也要杀,不能让贪腐者有成本核算,要让他一赔到底、家破人亡。要让所有人明白:贪官之路是一条不归之路!
      三、“不搞群众运动”的口号让贪官们肆无忌惮,存了侥幸之心。
      贪官们很清楚,他们的真正克星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眼睛是最亮的,对一切见不得人的丑行是最清楚的。不搞群众运动,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限制了他们的克星的参与,让他们有机可乘!于是贪胆包天,不惜铤而走险,前赴后继。这如同“抽刀断水水更流”。
      那么如何构思我国的反腐败路子呢?那就是放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民动员、举国反腐。只有把反腐群众化,贪官们才知一切都无济于事,才知唯一的出路是不贪!因为要想突破全民反腐这个大堤,你只有是不腐败。要知道贿赂几个人是过不了关的。毛泽东时代,一部宪法治天下,吏治清明。这里边除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外,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是最为成功的经验。如何发动群众呢?各地应当是建立反腐败民主墙制度,给人民群众一个反腐的平台,有话可以讲,有冤可以申。同时,还要搞好网络监督、媒体监督。这三种监督一起来,腐败分子便会暴露无遗,在光天化日之下无处藏身。只有这样才能把反腐工作推向深入,推向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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