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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反腐与倡廉混为一谈

火烧 2009-01-1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指出反腐与倡廉是不同层面,反腐针对已腐败者,倡廉针对未腐败者。通过党风廉政档案填报表等措施,实际效果有限,反映部分单位混淆反腐与倡廉,导致形式主义。

   

   

一位朋友说,他最近收到一张党风廉政档案填报表,要求填报个人去年住房变更、经商参股、婚姻变化、配偶子女就业经商、因私出国、车辆购置、礼品登记上交以及本人认为应该报告的其他情况等内容。这样的报表每年填报一次,填报内容会因上级新要求有点细微差异。  

朋友说,每次填表总要打电话向老婆大人问一问一些事项的时间、数额,而老婆总是非常不耐烦地数落一顿,然后胡乱报几个数字。结果毛估估的报表每年一个样,也没人来提出异议过。  

朋友说,他在一个“清水衙门”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月收入不抵半平方米的房价。油水部门的官已经住上高档楼盘、开豪华车进出,他们的收入显然不足以撑起这样的气派,可是他们也照样一年一年地填写着党风廉政档案填报表。单位里因为有党风廉政档案填报表,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多次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还经常在大会小会上介绍经验。  

说实话,这样一张表格,如果每个当官的都能认认真真如实填报,纪检部门都认认真真逐一核对核实,确实可以成为反腐利器。只可惜要做到这两个“认认真真”,近乎痴人说梦。  

我相信,把填写党风廉政档案填报表当作反腐倡廉重要措施的不止一个单位,这样的报表也确实有点提醒作用,但是作用也仅被局限在“提醒”上了。事实上,没有贪官是因为填写了这类报表而落马的,大部贪官也不是本单位查出来的。  

这个现象告诉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有很多单位把反腐与倡廉混为一谈了。其实反腐与倡廉是一个领域里两个不同层面,反腐的对象是已经腐败的人,需要动用法律严惩不贷;倡廉的对象是还没有腐败的人,需要动用教育的手段增强廉政意识。如果把反腐与倡廉混为一谈,就等同于与影子在作战,看上去忙得欢,结果是瞎折腾。  

公开官员财产提了多年,结果等来了的新疆阿勒泰地区官员收入公示。尽管被认为是一次有益的探索,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是从源头治理腐败的第一步,但是像雪莲一样洁白的“收入公示”,还是在让人担心,公开官员财产最后会成为把反腐与倡廉混为一谈的一张表格。  

   

               200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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