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腐败埋单 消费者冤大头要当到何时
继网曝“公费出国考察”之后,昨日一位网友在其博客中发表题为《山东聊城一燃气公司行贿官员预算表》的帖子,该燃气公司拟维护的官员名字、职务以及费用款项一目了然。(东方网)
这张企业行贿官员预算表有鼻子有眼,排在这张预算表第一位的是聊城市委书记宋远方。预算表显示,宋远方的维护人是李士林,职务是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尽管目前所涉企业、政府均未就帖子真实性未予回应,但是无法阻止人们想起前不久著名学者成思危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他的博士生分别对北京、上海和福州作了三个案例研究,结论都差不多,即在房价中土地和建筑成本占50%,政府税费占20%,开发商占30%。而这30%里有一部分是开发商最不愿公布的就是行贿费用。
成思危的调查结果表明,房产业房价成本中有30%是腐败成本,与这张预算表反映出来的问题不谋而合。企业是个经济实体,任何收入支出都要有预算有计划,行贿官员的费用也是一笔额度不小的支出,当然要列入账目,否则这本帐是扎不平的。企业的目标是赢利,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任何支出都有收益率的考量,因此行贿官员必求回报。
而受贿官员也要是个懂得回报的人,否则“行贿――受贿”的黄金链就会断裂。受贿官员拿什么回报?手中有权,权力可以调动公共资源,为行贿企业“增光添彩”、“雪中送炭”、“锦上添花”、“化险为夷”,更够哥们的,还可与行贿企业“患难与共”、“生死与共”、“共同进退”。
这张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行贿官员预算表曝光,让人担心的不仅是一个企业、一个城市政府官员的问题,而是这根“行贿――受贿”黄金链,到底还链接着多少企业、多少个政府官员的问题。如同购房者事实上在为腐败成本埋单,“行贿――受贿”黄金链动作费用会计入各类产品和服务的成本,这意味着消费者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成了腐败的“资助”者。
“行贿――受贿”黄金链不断裂,消费者就得继续为此埋单,这个冤大头要当到时?
在此,期待审计部门能细心留意,期待纪检部门能主动介入,发现一些此类问题,彻底砸烂“行贿――受贿”的黄金链,为消费者伸伸冤,让价格回归真实。
2009年1月8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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