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劳动局备案证明 《劳动合同》是否必须到劳动局备案?如何操作?
《劳动合同》是否必须到劳动局备案?如何操作?
《劳动合同》是否必须到劳动局备案?如何操作?, 劳动合同必须到劳动局备案吗?
公司要给员工办理五险,劳动合同部分地区是要去劳动局备案的。
一、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备案时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5、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6、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7、续订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未拿到劳动局备案?是否生效?
自愿签署即可

如果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劳动合同经劳资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就生效。劳动局备案只是一个行政规定,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不到劳动局备案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在当地劳动局是否有备案
劳动者要查看劳动合同是否备案到劳动局,那么带上劳动合同书到劳动局咨询,一般购买社保的,那么劳动合同书都备案到劳动局、社保局。
天津市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必须到劳动局进行鉴证吗?
不需要,只要是双方自愿 内容合法即可,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企业须要拿去劳动局备案吗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招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
2、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的);
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4、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解除、终止职工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花名册》(见附件2)一式两份;
4、劳动关系双方签字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
(三)其他情况的备案程序。
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后的复印件;
3、宣布注销用人单位的文件、法院破产或终结公告、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劳动合同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按规定为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在《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注明备案日期。为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护法权益,也能够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力市场及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制度。
劳动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备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备案是否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虽然某些地方有规定要去备案,但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如没有特殊必要,一般不需要去备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