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 下雨耽误的工期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索赔么?
下雨耽误的工期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索赔么?
首先看你们的建设工程合同里是否有相应条款,即在自然原因,比如天气和突发性事件的条件下,建设工期如何确定,产生停工,窝工的后果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天气原因造成的停工是在合同条款里预先存在的。
工期索赔谈不上,因为建设单位并没有过错。
要看下多大,毛毛雨肯定不行的,大雨是不可以的,暴雨也不可以,季节性暴雨更不可以,百年一遇特大暴雨就可以了。
用专业语言就是:达到不可抗力级别就可以。
或者“属于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的”大雨也可以,比如有记载以来夏季雨期最多下了10天,今年下了89天,这个是神都预测不了的,所以这个可以。
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工期延期在一定范围内,一般属于正常。
工期延误属于违约行为。
扩展资料:
索赔方式: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09)》第九条 规定:
1、 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
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
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2、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

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
3、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哗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