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行为包括 每个月都以少计收入的手段偷税是连续状态吗
每个月都以少计收入的手段偷税是连续状态吗
每个月都以少计收入的手段偷税是连续状态吗
《行政处罚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具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据此,税务行政处罚时效的起始时间有两种计算方法:①一般情况下,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发生之日,一般理解为违法为成立之日,由于违法行为成立的标准不同,只要实施了规定的行为即构成了违法。而不需要危害后果的行为。如,抗税、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不进行申报,损毁税控装置等,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不论是否不缴或少缴税款,都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它是追究时效应从实施之日算起。对需要有某种危害后果的,如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应从危害后果如少缴或不缴税款之日算起。②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后起计算。所谓违法行为具有连续状态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违法目的,连续多次实施性质相同的违法行为,而触犯同一法条的情况。如在相隔不太长的时间中多次实施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税款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具有连续状态。违法行为具有继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及其造成的不法状态处于不间断接续的状态,如在一段时间内一起不申报。这两种违法行为都具有一定延续时间,追究时效都应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算起。
从2000年开始经常少计收入少缴税款,中间或有某个月不偷税,属于违法行为的连续状态。中间某个月不偷税不能视为违法行为终了。
连续纳税2年,是指每个月都要纳税吗
是的,连续纳税2年,就是连续24个月纳税记录,但不一定是每月都有交税金额。
Excel上,哪个公式可以计算:每个月投入1000元,每个月收益1%,连续投入10年,总收益多少?
pv()和fv()看你想用哪个。
金店每个月卖80万营业额:每个月只交税3万、算是偷税漏税吗
根据营业额,可以确定是一般纳税人,不知道你说的是全部税费还是某一个税费,如果仅仅是全部税费3万元,那么久存在偷税嫌疑,如果仅仅为一种税费,比如营业税,那么应该是合理的。

知道年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是按平均每个月的收入来算么?
如果是按月的工资,那就是按平均每个月收入来算。如果是年终加薪或奖金类就得用其他方法。
月收入为7900元新个税计算法每个月该交多少税
改革后税率表 起征点3000元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应纳税额<1500元 5% 0
2 1500元<应纳税额<4500元 10% 75
3 4500元<应纳税额<20000元 20% 525
4 20000元<应纳税额<40000元 25% 1525
5 40000元<应纳税额<60000元 30% 3525
6 60000元<应纳税额<80000元 35% 6525
7 应纳税额>80000元 45% 14525
按新个税计算7900元应该交个税 (这只是按目前网上的税率计算,实际交税要根据新出台个税计算)
(7900-3000)×20%-525=455元
偷税犯罪的手段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所谓伪造账簿、记账凭证,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平时没有按照税法设置账簿,为了应付税务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假账簿、无中生有、欺骗他人;所谓“变造”账簿和记账凭证,即把已有的真实账簿和凭证进行篡改、合并或删除,以此充彼,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或者账外设账、账外经营、真假并存,从而使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税项目产生误解,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以此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
第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达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1)明销暗记;(2)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3)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4)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5)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等等。此外,多行开户,同时使用,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个,也是行为人隐瞒收入的常用方法。
第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行为人往往通过对生产规模、盈亏情况、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报,来达到偷税目的。行为人有时虚报一项,有时虚报数项。
上述三种行为方式是对偷税犯罪行为手法的总的概括。其实,司法实践中偷税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每种行为又往往含有若干具体的偷税方法,常见的有:
1、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偷税方式。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一般是不建账或不按要求建账,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如某个体商店业主将收支情况记到自制的纸本上,采用一些只有自己才明白的数字和文字符号,经多次检查督促,仍以“没文化”、“不认字”等理由拒不建账,其实是借机偷税;国营、集体企业也往往采取伪造、变造账簿的方式偷税。企业必须建账,因此在这一点上企业多采用少造账簿的方式偷税。如某集体企业是个生产火柴的厂家,该企业负责人为了少缴税款,在账簿上“作文章”,重计材料入库、重列成本、多提乱提费用、少提折旧等,偷漏所得税、增值税。对职工个人采用工资之外多支利息的方式偷漏个人收入调节税、通过上述手段,使账面收入与实际收入、账面支出与实际支出之间出现巨大落差,结果少缴各种税款达50多万元。
2、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纳税人建置真假两本账,真账自己实用,却把假账当作真账交给税务人员检查,作为纳税依据。他们有的是盈利企业,即在假账上人为制造"亏损",有的将大宗经营额计到真账上面,而将小宗经营额记人假账,造成经营状况不佳的假象,从而少缴税款。
3、多行开户、隐瞒收入。有的纳税人在多个银行开户,同时使用,却只向税务机关提供一个,将大量的实际收入隐瞒起来,如某企业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各有一个账户,但只向税务机关登了工商银行的账号,一年之内,在工商银行走账200万元、在建设银行走账150万元,可见其偷税比例之大:为了避免检查而露出破绽,他们在“小金库”走账时,既不留存根,也不留银行兑单,很难发现。
4、假借发票、偷漏税款。发票既是商品购买者的记账凭证,又是商品销售者的缴税依据,因而某些不法分子为了偷漏税款便在发票上动脑筋、作文章。最典型的就是“大头小尾”发票。按照正当手续,发票开出一式数联,其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一联交给顾客,一联留下作为存根备查,前者即所谓“头”,后者即所谓“尾”。行为人只将发票联如实填写数额,却另将存根联少写,这就形成"大头小尾",当然以“小尾”作为纳税依据,行为人就可偷漏税款;更有甚者,将发票存根销毁或隐匿,危害更为严重:此外,还有的行为人涂改发票,从中渔利。第三,代开发票。这种作法目前十分严重。有些无照经营者,业务上需要使用发票,以吸收顾客,但又不能通过正当途径得到发票,于是就打通关节,找其它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这样既可促进自己的销售,又可使“帮忙”者得到“手续费”等实惠,最后双方得利,国家受损;第四,使用外地发票。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使用当地的统一发票。一些单位或个人为了逃避税收,故意使用外地发票。这样对购买方来说影响不大,一样可作记账凭证,但对销售方来说却无从查其存根,从而给偷逃税款打开方便之门;第五,不开发票。有些购买者购物己用,有无发票无所谓,而销售者则利用此机售出物品而不开发票,隐瞒了真实的销售收入。更有甚者,推行“不要发票价格优惠”手法,引诱顾客不要发票;第六,买卖假发票。目前市场上充斥大量的伪造发票,以少量钱币就可以买到大量的空白发票,上有伪造的税务监制章,使用者可随意填写。发票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损公肥私的法宝。
5、销毁、隐匿账簿,瞒天过海。对于一些个体经营者或小型私营业主而言,因其经营规模不大,且又无过多的经济往来,因而有无账簿关系不大,只要自己心里明白就行了。即使设置账簿的,也不正规。为了使税务人员无法了解其经营情况,以失火、被盗、遗失、鼠咬等借口销毁或隐匿账簿。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就可任意申报其营业收入。
6、多列支出,少列收入,以假乱真。此举主要是以一些虚假手段掩盖真实的收支情况,表现形式一般是:明销暗记;将产品直接作价冲抵债款后不记销售;已经销售而不开发货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已销商品不记销售长期挂在账户;擅自扩大材料成本减少销售收入;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给职工不按销售记账:等等。
7、虚假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行为人通过对生产规模、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报来达到偷税目的。虚假申报的种类有如下凡种:(1)虚报生产状况如亏盈等情况:(2)虚报生产规模:(3)虚报应税项目;(4)虚报真实收入;(5)虚报职工人数,等等。行为人有的经常采用一种,有的几种并用。如被告人王某经营标准件商店,经营范围也仅限于标准件,并以此进行了纳税申报。但王某发现经营有色金属赚钱后,未经工商、税务部门批准,又擅自经营铜丝,但仍以申报的标准件税目缴税,后被税务机关发现。税务人员检查时发现王某标准件的收入也不对、经核查查明王某通过不开发票的手法少报营业收入2万元。在此案中正某既虚报了应税项目,又虚报了应税数额。
8、以种种借口骗取减免税来偷税。国家为了鼓励某种事业的发展或其它特定目的、常常为某种经营活动减税、免税、退税。如合资企业材料进口免征关税、对福利性企业减免产品税等等。行为人为了偷税,常常在此处钻空子,“创造”减、免、退税的条件,实则挂羊头卖狗肉。现在骗取退税已成为一种独立的犯罪,骗取减税和免税仍属偷税罪的范围。常见的骗取减、免税手法有伪装合资或合作企业、伪装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伪装高新技术企业等等。
为什么地税是定期定额,国税是查账征收,每个月收入2万吧
税种不一样
个人收入每个月多少钱才扣税?
如果是工资薪金所得 就按工资收入- 3500- 三险一金个人部分 后有余额不超过2000元就按3%缴个税
因你没说 三险一金个人部分,现暂不考虑
如果3500元工资,那就不用缴个税,但也要申报
如果4000元工资,那(4000-3500)*3%=15元 要申报缴税15元
印花税是每个月都要交吗?
印花税只有在发生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双方书面确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时才会征收。
股票交易中,当交易成交之后就会收取印花税,因为交易过程中要领受特定的交易协议。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