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年末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非应税专案取得的进项税如何账务处理?是不是一定要做进项税,再转出。可以直接进成本吗?
一般纳税人非应税专案取得的进项税如何账务处理?是不是一定要做进项税,再转出。可以直接进成本吗?
一般纳税人非应税专案取得的进项税如何账务处理?是不是一定要做进项税,再转出。可以直接进成本吗?
如果你在购进时,确定是用于非应税专案,那么就可以直接计入成本,不用认证抵扣,也就不用转出处理。
档案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专案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专案、免征增值税专案、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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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税账务处理程式的
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是在计算应缴增值税时,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
允许抵扣的范围和税额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装置、工具、器具,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也是上述范围。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超过12个月。显然,房屋和建筑物是否包括在内,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处理的主要区别。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额。
不得抵扣的范围下列专案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专案、免征增值税专案、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增值税应税专案,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个人消费包括交际应酬费。
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经常混用于生产应税和免税货物,如果无法按照销售额划分,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只有专门用于非应税专案、免税专案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其他混用的固定资产均可抵扣。所以对既用于增值税应税专案(不包括免征增值税专案)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专案、免征增值税专案、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个人拥有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等物品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装置更新无关,且容易混入生产经营用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为堵塞税收漏洞,借鉴国际惯例,对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如果是外购后销售的,属于普通货物,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上述4项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必须注意的是,房屋、建筑物以及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是房屋、建筑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管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均不得抵扣。二是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转型后,购进货物或者劳务用于机器装置类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允许抵扣,只有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不允许抵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兼营免税专案和非应税专案,进项税能抵扣吗?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减税、免税及非应税业务的,并且单独核算减税、免税及非应税专案的销售额,即可获得免税、减税,应税专案进项可以抵扣,免税和非应税专案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未分别核算的,使用从高税率。
纳税人兼营免税专案和非应税专案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可按当月免税专案和非应税专案销售额占当月全部货物销售点额的比例抵扣。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比例
是不是一般纳税人做账时只要是购进货物都要做进项税
按道理说是应该做进行。但具体还是要看公司有没有取得进行发票因为增值税抵扣是只能抵扣税务机关认证通过的抵扣发票嘛有票据的进行税收不能作为消项抵扣的

一般纳税人预留进项可以转出做为工程成本吗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
如果购进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专案,可以进项转出,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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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单独核算免税与应税专案如何划分进项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专案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专案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专案或非应纳税专案(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应税专案、免税专案及非应税专案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专案销售额、非应税专案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额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免税专案和非应税专案的进项税额
不同应税专案的软体进项税能否抵扣
【解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用于非增值税应税专案、免征增值税专案、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另外,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专案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专案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急!关于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进项税转出的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档案规定: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自来水。
因此,自来水的增值税征收率为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收购农产品增值税扣除率为13%,电费适用基本税率17%
因此,进项税额转出如下:
1、收购农产品=60000/(1-13%)*13%
2、水费=10000*6%
3、电费=5000*17%
一般纳税人,进项税认证,正常情况下还需要做账吗?
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
抵扣的时候按规定进行处理
借;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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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金额与银行转帐金额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
你说的是购进物品时的付款金额与发票金额有差额吧?差额可以做营业处收支。进项税按发票体现的金额申请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