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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教会教阶制度 什么是教阶制度?
什么是教阶制度? 教阶制度规定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是教会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例如:天主教会按照等级制度组成的教职体系和教会管理体制,把它分为神职教阶和治权教阶两大类,教阶中又有品级差

什么是教阶制度?
教阶制度规定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是教会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例如:天主教会按照等级制度组成的教职体系和教会管理体制,把它分为神职教阶和治权教阶两大类,教阶中又有品级差别。
神职教阶包括主教、司绎、助祭等大品三级和侍从、驱魔、诵读、司门小品四级。
治权教阶是根据教会治理和统辖权限,以及根据某些特定分工而形成的级次。
罗马帝国后期参照帝国的官阶体系而形成,后逐步扩展定型于中世纪西欧封建社会。
教阶制的主体由主教、神父和助祭三个品位组成。
主教品位又分作教皇、枢机主教(红衣主教)、首主教(即首席主教,一国教会组织之首或首都所在地的主教)、大主教、主教和一般主教、神父等。
助祭之下还设有一些其他较低品位。
教会管理体制则依照这一等级层次,逐级对下行使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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