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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解释二 根据合同法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应当参照什么规定

火烧 2022-07-21 02:58:23 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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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应当参照什么规定  

根据合同法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应当参照什么规定

《合同法》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即《合同法》第九章的第130条至175条规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有哪些

就是相关部门他们觉得应该写到合同里的……这个真没法回答了……没法较真了……

什么叫合同缺陷?依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如何补救,并简述法律规定内容

 合同缺陷是指合同文件规定的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它包括商务条款中的缺陷和技术规程以及图纸中的缺陷。
《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合同缺陷的修正包括漏洞补充和歧义分析。
1.漏洞补充
合同漏洞是指当事人应当约定的合同条款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无效和被撤销而使合同处于不完整的状态。为鼓励交易、节约交易成本,法律要求对合同漏洞应尽量予以补充,使之足够明确、清楚,达到使合同全面适当履行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第61条、62条的规定,补充合同漏洞有以下3种方式:
1)约定补充
当事人享有订立合同的自由,也就享有补充合同漏洞的自由。因此,《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补充合同漏洞。即当事人对合同的疏漏之处按照合同订立的规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另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
2)解释补充
解释补充是指以合同的客观内容为基础,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并斟酌交易惯例对合同的漏洞作出符合合同目的的填补。解释补充分为两种:
(1)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合同条款虽可相互独立,但更相互关联。例如,履行方式条款与履行地点条款、合同价款等就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如果履行地点不明,但合同规定了履行方式,就有可能从中确定履行的地点。
(2)根据交易习惯确定此处的交易习惯既包括某种行业或者交易的惯例,也包括当事人之间已经形成的习惯做法。
3)法定补充
在由当事人约定补充和解释补充仍不足以补充合同漏洞时,适用《合同法》关于法定补充的规定。所谓法定补充,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对合同的漏洞加以补充。现分述如下: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质量等级要求不明确的,最低应当按质量合格的标准进行施工,不允许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如发包方要求质量等级为优良的,承包方可适时主张优质优价。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工程价款不明确的,根据国家建设标准定额进行计算。
(3)合同工期不明确的,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期定额,按照工期定额计算得出合同工期。法律暂时没有规定工期定额的特殊工程,合同工期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报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定额管理部门审定。
(4)付款期限不明确的,则开工前发包方即应支付进场费和工程备料款;根据承包方的工作报表,经审核后即应拨付工程进度款,以免影响后续施工;工程竣工后,工程造价一经确认,即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付清。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2.歧义解释
合同应当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完全一致的意思表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如当事人的经验不足、素质不高、出于疏忽或是故意,对合同中应当包括的条款未作明确规定,或者对有关条款用词不够准确,从而导致合同内容表达不清楚。表现在:合同中出现错误、矛盾以及二义性解释;合同中未作出明确解释,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事先未考虑到的事;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超出合同范围的事件,使得合同全部或者部分归于无效等等。一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上述问题,合同当事人双方往往就可能会对合同文件的理解出现偏差,从而导致双方当事人产生合同争议。因此,如何对内容表达不清楚的合同进行正确的解释就显得尤为重要。
请采纳,谢谢

有偿合同在合同法的那条上明确规定了

第一百七十四条【买卖合同准用于有偿合同】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一)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
在有偿合同中,原则上要求当事人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就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
(二)当事人承担义务和责任
在有偿合同中,行为人承担着较重的义务与责任。一般来说,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抽象轻过失责任,也就是说,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应对故意、重大过失、具体轻过失、抽象轻过失等一切过错负责。
在传统民法上,故意一般是指行为人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将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而过失则是指欠缺注意义务或者说不注意的心理状态。在社会生活中,在不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承担的注意义务的程度是各不相同的。传统民法根据行为人是否尽到了不同程度的注意义务而将过失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果行为人欠缺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则是重大过失;如果行为人不欠缺普通人的注意义务,而尽欠缺其他程度更重的注意义务,则为轻过失。在轻过失中,如果行为人欠缺与处理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则为具体轻过失;如果行为人欠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则为抽象轻过失。一般来说,在上述三种注意义务中,从注意义务的程度来看,普通人的注意义务是最轻的,而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是最重的;从过失的程度来看,欠缺普通人的注意义务的重大过失是最重的,而欠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的抽象轻过失乃是最重的。在现代民法上,行为人以承担抽象轻过失为原则,以承担具体轻过失为例外。
(三)合同受益人之权益法律保护程度
法律对有偿合同受益人的保护程度比无偿合同受益人的保护程度较高。如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的一个条件就是受让人依有偿法律行为受让动产的占有,如果该受让人系依据无偿法律行为而受让动产的占有,则其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动产的所有权。这说明法律对无偿合同受益人的保护程度远比对有偿合同受益人的保护程度要低。

合同法规定,可作废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没有作废一说。合同主要有是否有效、是否终止履行情形。合同的有效性在民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合同双方是否自愿(即有无威胁、胁迫等非自愿情形),合同内容是否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是否违法,合同的签订是否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是否存在重大误解,等等。所谓终止履行,是指单方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履行,或者出现不可抗力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法定情形。因此,审核合同的效力,要区分具体情况。

居间合同的法律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424条对居间合同进行了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合同法解释二 根据合同法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应当参照什么规定

未按时供货按合同法规定如何赔偿

未按时供货按合同法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对此赔偿损失;
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指什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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