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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制度管理制度范本 有没有关于企业员工犯错的管理制度 处理方法之类的 要书面形式

火烧 2022-07-07 21:57:45 1050
有没有关于企业员工犯错的管理制度 处理方法之类的 要书面形式 有没有关于企业员工犯错的管理制度 处理方法之类的 要书面形式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公司奖惩制度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

有没有关于企业员工犯错的管理制度 处理方法之类的 要书面形式  

有没有关于企业员工犯错的管理制度 处理方法之类的 要书面形式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 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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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 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 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 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 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 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 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谁有关于工地劳保用品的管理制度(安全帽,工作服之类的)

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请认真贯彻实施。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

有没有关于车间物品使用损坏的管理制度

其实这些你可以自己根据其他公司的制度来适当的做出调整,稍加修改就能适用了。
规矩是人定的,那只是为了懂得爱惜公司的财物,不是有意要罚款什么的。

请问有没有关于博物馆经营管理部的管理制度?

您好 这么专业的估计不好找 去大型公立图书馆查查吧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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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劳动局,一般地方规定如果与国家规定冲突的,都是适用国家规定的。

雅高酒店的管理制度有哪些?(关于员工方面)

我现在所在工地来的管理公司正是雅高管理的,有空去帮你抄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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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刷企业运输的管理制度

印刷业是指使用机械、激光、化学刻版技术,印刷或复印各种书报、文件、图表、证件、证书、证券等行业。我国是发明印刷术的国家,自从汉朝的毕升发明活字排版后,印刷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在印刷业中也得以广泛应用,如照像排版、激光照排等。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发展,电脑技术的普及应用,具有高科技水平的现代化印刷系统将普及印刷行业,发挥出极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控全局企业管理咨询
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专营或兼营排版、制版、装订、印刷、复印、影印、油印、打印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属于印刷业,列入特种行业纳入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的范围。对于拥有印刷设备,且不对外从事商业性印刷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属于特种行业管理范围。七、承制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制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一)不得印制假冒或者伪造他人的商标标识和商品包装装潢印刷品;
(二)不得印制可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虚假广告、说明等宣传品;
(三)不得擅自留存印制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版、纸型、底片、原稿等;
(四)承接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制的,必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管理部门审核,对印制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有没有关于民工考勤工资发放方面的劳务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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