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我的诉讼请求是判合同无效,法院判合同不成立是否超出诉讼请求
我的诉讼请求是判合同无效,法院判合同不成立是否超出诉讼请求
我的诉讼请求是判合同无效,法院判合同不成立是否超出诉讼请求
无效合同是指因不符合或违反法律要求的、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它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不成立合同是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本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两者强调的内容不一样,不成立合同强调的是程式内容不合法,无效合同强调的是实体内容不合法。
尽管不成立合同与无效合同都是在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发生,但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却截然不同。合同不成立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尚未形成合同法律关系,彼此互相不受合同条款约束。很显然,不成立合同可能会引起几种法律后果:一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二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合同无效标志著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经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必须停止履行,不允许当事人协商继续履行合同,并引起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
法院的判决还是倾向于维护公平正义的。
法院判决是否超出诉讼请求
我认为应该算是超出了诉讼请求。诉请数额也是诉讼请求的一部分呀。超出诉讼请求数额当然也属于超出诉讼请求了。
1民事案件是“不告不理”,对于原告没有主张的那部分权益,即使实际损失确实比原告主张的要高,也应当认为是原告已经自愿放弃该部分权益,法院不能依职权去多判。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所以,超出诉请裁判肯定是错误的。其他还有没有相关规定就不大清楚了,不好意思哈。
3我在中级人民法院实习的时候,就碰到过这样的案子,我的指导法官二审给改判了,但是具体依据忘掉了。呵呵
个人愚见,祝您顺利。
被告欠款的诉讼请求被判超过诉讼时效其抵押合同是否终结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成为自然债务,不受法律强制力保护。所以,其附属的抵押合同也应当丧失了强制优先受偿的能力。但抵押合同应当不能自然终结,应当由抵押人诉请解除抵押合同。
投资合同纠纷要求退股的起诉书诉讼请求中是否必须有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加上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单纯起诉要求退股的诉讼请求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可能会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一般是合同约定的退股事由发生,才可以直接请求退股。
以上属于个人意见,具体事由建议您咨询律师,结合实际情况操作案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谢谢。
原告要求赔1万,法院判决10,是超出诉讼请求了吗
原告要求赔1万,法院判决10万(根据题意应是十万),如果在法庭上原告未提出增加赔偿十万的要求并申请合并审理。那么就属超出诉讼请求。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之规定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民事案件是“不告不理”,对于原告没有主张的那部分权益,即使实际损失确实比原告主张的要高,也应当认为是原告已经自愿放弃该部分权益,法院不能依职权去多判。
超过诉讼请求的判决如果是一审法院出的,可以上诉请求发回重申;生效判决,可以到法院或者检察院要求重申,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该种情况应该重审。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诉讼请求应该是什么纠纷诉讼侵权责任
合同是否有无效力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如果合同确属无效,可以不再履行,已经履行能够返还的要求返还,不能返还的折价赔偿。另外,只有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因违约产生损失而可以主张违约诉讼或侵权诉讼。
起诉的诉讼请求是否必须和劳动仲裁的诉讼请求一致
应当一致。
法院判决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范围的处理方式
这样二审法院一般是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和事实,程式,适用法律都没关系. 如果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可以申请再审.

请求解除合同是否属财产性诉讼请求的范围
具体属于什么性质的诉讼请求,应该根据合同的内容去决定,无法判断。但是,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规定,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诉讼请求提了但法院判决只支援住
作出法医鉴定没有?是否有休息时间的鉴定结论,如没有,法院确实可以这样判决!请把案情表述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