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有什么政策补贴 公司雇佣残疾人是否有税务优惠政策
公司雇佣残疾人是否有税务优惠政策
公司雇佣残疾人是否有税务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个月,工商企业雇佣残疾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雇佣残疾人税务优惠政策
一、流转税优惠政策
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为每人每年3.5万元。
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
兼营可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援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
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同时,对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变化,即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所得,个人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5万元(含5万元)的,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不再给予减征照顾。
三、享受优惠的必须注意的内容
一是单位和个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向主管区税务局提出申请,并递交要求的材料。没有提出申请的,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营业税实行按月减征方式,享受营业税减征的单位必须按月到主管区地方税务局核减营业税后,再进行纳税申报。没有进行核减营业税的,应减营业税不能在以前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1、按照营业税的减免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税。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现你公司是雇佣残疾人,就不属于减免规定内,就没有税收优惠了。 2、如是工业生产企业,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50%以上的为民政福利企业,可有先征后返增值税的优惠。但你公司是房地产行业的,没有税收优惠。
残疾人办专利是否有优惠政策
这个好像没有规定吧,只是对经济困难人群申请专利做了适当的减免,个人减免85%,单位减免70%吧,而且只是对申请费,前三年年费,实审费等见面,其他的没不减免
残疾人优惠政策
生活中我们很多朋友都在为没找到一个称心的工作而苦恼,也在为自己英雄无用武之地而感到叹惜,甚至还在为简单的生活而忙碌奔波……其实在家可以创业,听着音乐也能赚钱。
残疾人优惠政策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
残疾人纳税优惠政策
契税对残疾人没有优惠政策,过户也没有优惠。税率一般为3%。购买普通住房减半征收,,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将契税税率暂下调到1%。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政策略有不同。
残疾人个税优惠政策
这样的问题你应该去当地有关部门咨询一下,让工作人员告诉你,因为各地有各地的优惠政策不是统一政策规定,所以你应该去当地有关部门咨询一下。
辽宁,企业雇佣残疾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根据财税〔2013〕10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二条第二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上述政策仅适用于从事原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广告服务除外)范围内业务取得的收入占其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合计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单位。有关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定义、管理要求等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其他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实行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安置残疾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是否有雇佣残疾人的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要求?
安置残疾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没有雇佣残疾人的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要求。
财税【2009】70号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但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并且企业应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影印件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的备案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残疾人优惠政策请问一及残有啥优惠政策
残疾人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目前,我国针对残疾人创业,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他们完成自己的成功梦。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
下列事项免征增值税或给予优惠: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由民政部门、街道、乡镇举办的福利企业,安置“四残”(指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人员比例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四表一册”,持有合法有效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但从事商品批发、零售的民政福利企业不能享受。
安置“四残”人员比例不同,享受的优惠程度不同:“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总数50%以上的,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即企业先缴纳,经税务机关稽核后再全部返还。“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比例为35%~50%的,若企业发生亏损,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具体比例的掌握以不亏损为限。
残疾人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营业税:残疾人员利用自己的技能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随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附征的。所以,如果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也就免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对民政部门办的社会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员所得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员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残疾人专用的特制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