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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己认证之发生退货 这发票该怎么办

火烧 2022-08-27 07:51:02 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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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己认证之发生退货 这发票该怎么办  

我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己认证之发生退货 这发票该怎么办

开红字发票吧,已经认证了只能这样子了。

我公司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对方作废,该怎么办

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问题中的这种情况属于将电子发 票进行了作废,而纸质发 票交给了购货方,并且购货方通过了认证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在增值税稽核系统属于作废发 票,那么在次月的19号经过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以后,系统会提示发票为“作废发 票”,抵扣凭证审核系统会通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协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会通知购货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将协查结果回复给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而对于销货方来说,因为发 票已经作废,在当月肯定没有进行作销售处理,那么,在这个月可以重新再开正确发 票,购货方接到重开发 票按照正常程序重新抵扣。

这个公司开出7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去认

1、收到的100万专票可以用扫描仪在网上认证,也可以到税务机关认证,还可以采用网上勾选认证。
2、只认证收的专票;
3、专票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认证的当月必须抵扣、申报。如果没有抵扣完,可以留作下期抵扣,直至抵扣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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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无法认证怎么办

一、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六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第二十七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重复认证。
本规定所称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
本规定所称密文有误,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认证不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
本项所称认证不符不含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
二、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新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条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不认证怎么办

开具专票后,受票方是否予以认证,与开票方无关。
一般,如题所述事项由税务机关在发票稽核工作环节进行对应。

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能开吗

一般纳税人企业和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的咨询类、建筑类企业,都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和条件。否则不能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报税,对方认证了怎么办

通过自己查补交税,方法是:
1.记入漏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发票中的税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补交该税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注意,需要同时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地税,并补交。

对方开错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认证怎么退

没有跨月的,直接退回作废。
跨月的,没有认证的话将发票两联退回由开具方到主管税局申请开具红票。
总之,没有认证就没有受票方什么事,将发票退回由开具方处理就行了。

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了未认证怎么办

销售方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购买方超过认证期未认证,则不能再认证抵扣,也不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这种情况,如果发票开具错误,对方要求重新开具发票,销售方应当拒绝。如果对方退货,销售方可以只退货款,不退已经计入销项税额的增值税。

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对方不认证会怎样

开出增值税专用发 票后,对方不认证,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稽核系统提示为“缺联发 票”,有存根联信息,无抵扣联信息,次年6月底前,对方税务机关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查清不认证抵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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