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工作时间规定 我妈退休在一家单位上班,在工作时间受伤,能否用医保看病,还是自费
我妈退休在一家单位上班,在工作时间受伤,能否用医保看病,还是自费
我妈退休在一家单位上班,在工作时间受伤,能否用医保看病,还是自费
工作时间受伤,工作单位或个人都存在着相应责任。看病是可以使用医保。

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3.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专案也是不一样的,无法具体给你,大概80%,详细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新参保的制卡需要两个月之后取卡,你是办理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还是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哪?不同种类享受的比例与时间都不同哦。就拿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必须正常缴费半年后才能享受住院。
无论哪种医保,需要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必须到指定医院就诊——医保定点医院(或居保定点)。这样的医院以统一的医保系统读卡处理。
所谓医保卡看病“报销”,并不是原来以为的凭发票报取现金,而是医保系统通过读卡识别持卡人的缴费情况、人员身份情况,在门诊缴费或出院结算时,系统自动按档案规定的支付比例,划取持卡人医保卡上个人账户金额或收取就医人现金,换句话说,就是用医保卡看病不交现金或少交现金就是社保给你“报销”了。
至于具体的支付比例、范围限制就很多了,例如药物、治疗分甲类、乙类、自费等,“报销比例”不同;医院级别不同住院“门槛费”不同;年度内首次住院和后来的住院“门槛费”又不同;在职与退休“报销比例”不同;公务员与非公务员“报销比例”也不同.所有“报销”条件都是统一的医保体统设定好的,不会因个人原因或医院原因而改变.自己或单位按时缴费.
退休人员在工作时间受伤算工伤吗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3、未享受退休待遇的超龄农民工因工受伤的认定与已享受的应有所区别,可视具体情形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予以认定工伤,以更充分保护弱势群体农民工的权益。
国营企业上班未在工作时间受伤单位该不该赔偿
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受伤害,无法申请工伤认定,自己承担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单位没给没保险,非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受伤,算工伤吗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
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伤情极其轻微,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我是派遣到用工单位上班的,在工作时间被单位车子撞了,能否得��
工伤保险
公司责任
肇事者责任
我在工作时间受伤有工资吗?
因工受伤,叫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受伤的部位参照有关的法律规定确定休息日,这个期间公司要按照原工资待遇发放。
在工作时间和什么地点受伤是工伤?
工作时间内(和你的工作性质有关系,比如晚上巡逻工作性质的,晚上的时间就是你的工作时间,按照工作性质定)、在工作场所从事工作任务时(干私活是不行的)发生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同时,为工作做准备或者收尾工作时发生的伤害也是工伤。在特定环境突发某些急性疾病如在野外作业突发脑溢血等疾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或者连续加班加点在工作突发此类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等等,或者因为单位休息、用餐、洗浴等设施存在缺陷等造成的伤害等都是属于工伤待遇的,还有视同工伤待遇等。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下《工伤保险条例》细看。
农工在工作时间受伤,老板怎样
老板,该付工伤费。
不是上班时间在工作单位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公司上班时间内,不是因工作受伤,如果从事跟工作完全无关的事情而受伤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
妈妈退休又找份工作,在工作中受伤,单位不肯负责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