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划拨的范围 土地使用权是划拨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土地使用权是划拨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土地使用权是划拨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土地使用权是划拨的房子,可以买卖。
但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
(1)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
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2)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
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可以,过户费不定,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1 划拨性质的土地是国家无偿让与使用的,多针对公益事业或国防外交需要,基于土地使用的无偿性,没有支付土地出让金之前,是不能抵押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五十一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3 如上述规定,如果抵押,要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可以。
有房产证但是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的,房子能买卖吗
按你说的,这个房子的性质应该是属于房改房或者经济适用房,你看下房产证上的编号是不是写的房改字******号?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是房改房,得根据当地的政策,大部分城市是可以过户的,只不过要补交个土地增值税,好像是评估价的1%,你可以详细咨询房产交易中心;如果是经济适用房的话一般城市的规定是过五年才可以过户,那么你就得确定下这个房子几年了,如果马上就到五年,你可以先签个协议付一部分的定金,到时候能过户了再过到你名下后付余款,如果还有很久才到五年,建议不要买,风险太大了,说不定哪天政府出个政策说经济适用房不允许买卖,只允许政府回购,那你就哭去吧。
具体还得仔细仔细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如果咨询房产交易中心后确定这套房子不能过户的话建议不要买,不动产所有权是以登记为标准的,不能过户登记的话你买了也没有任何意义,房子还是人家的,你还不如去租房子呢。
有以下2种情况:
1、如果属于 城镇住宅 房改房等私人住宅 房产转移后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 ,在不变更划拨性质的情况下不需补缴出让金 ,但需缴纳 土地收益金。
2、其他划拨使用权 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 变使用权性质划拨为出让就可以买卖了。可以买卖,划拨转出让即可。
房屋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划拨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
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一般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方示为出让,交纳土地使用金后,在一定的时间内(40-70年)有土地使用权,不能买卖,但只可以抵押。
还有一些土地是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给使用者使用,无土地使用金。
出让的在出让期内国家要收里是要补偿的,划拨的土地按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国家是可以无偿收回的(但实际操作中一般也有一定的补偿)。

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
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变更登记:
l、借款合同、(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内容的,不必单独提交借款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含最高额借款抵押合同,在此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使用证、地上物权属证明材料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债务人属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属个人的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共同共有的土地,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共有人应共同申请或委托代理人申请。
3、土地评估报告书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对标的物价值证明:出让用地的评估报告需提供抵押权人的认可书。
4、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交不同的材料:
(1)若抵押人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交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物给债务人进行抵押的合同或承诺书,合同或承诺书的内容包括被抵押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座落、用途、权属,抵押的范围、债务偿还的办法等,并由抵押权人见证;
(2)属集体企业抵押的,必须由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属国有企业抵押的,必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属集体和国有企业的,应有单位领导成员或代表大会集体讨论的书面意见(本款材料在抵押变更登记时抵押金额无增加的和债务人无变化的不需提交);
(3)抵押物权属股份(合伙)制企业所有的,须经工商部门确认的董事或股东签名同意抵押的企业董事会书面批准意见,董事或股东的签名由抵押权人或市土地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分局、公证部门进行监证;
(4)属房地产开发的商住用地,必须提交市建设部门出具未办理销售商品房许可证的证明;属单位的住宅用地,必须提交市房改办或职工代表确认的未出售房地产的证明;若已办理房地产权证,必须提交房地产权证;已建有房屋,未办理房产权证的必须提交房管部门(或抵押人)未办理房产权证和房产抵押的证明 (或承诺书)、房产来源的证明文件;
(5)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6)对外抵押的需提交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7)土地使用权分割抵押的,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分别在宗地图上盖章确认。由国土部门确定抵押土地的界线和面积。若分割抵押给同一个抵押权人,只填写一份申请表;若分割抵押给多个抵押权人的,应填写多份申请表。
(8)在本宗地内,部分土地已核发了房地产权证而未同时抵押,在办理未核发房地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时,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并经市房管部门在图上确认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范围。
(9)在本宗地内,部分土地已颁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办理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时,应提交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并经市建委在图上确认已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范围。
5、需要提交其它有关规定的资料。
6、凡提交的资料是复印件,镇区国土部门或第一个收件单位在收件时必须与原件核对,凡一致的,加盖收件单位核对章,由核对人和提供者共同签名;提交的资料按本表指定的位置粘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