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的详细资料 阳宝华简介及详细资料
阳宝华简介及详细资料
人物履历
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8月加入gcdzg。
阳宝华1966年9月——1968年7月,就读于衡阳市衡东一中高67班。
1968年12月——1978年10月,衡阳市制药厂工人、革委会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
1978年11月——1982年10月,衡阳市第三化工厂厂长、党总支副书记。
1980年9月——1982年7月,中共湖南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82年11月——1983年8月,衡阳市化工局局长、党委书记。
1983年9月——1985年8月,中共中央党校第一期中青班学习。
1985年9月——1991年11月,中共衡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1991年11月——1994年12月,中共益阳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4年12月——1995年4月,任益阳市委副书记、市长(1994年12月,益阳地改市)。
1995年4月——1998年1月,中共岳阳市委书记。
阳宝华1998年2月——1999年10月,中共长沙市委书记。
1999年11月——2002年12月,湖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
2003年1月——2008年2月,政协湖南省第九委员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5年11月——至今,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2008年2月——2011年1月,政协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11年1月22日下午,湖南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大会。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辞免阳宝华等3名同志省政协副主席职务,并补选另3名同志为第十届湖南省政协副主席。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4年5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对外披露,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通过公开报导检索,阳宝华最后一次公开亮相是在2014年5月8日,出席长沙市首届花鸟画展的开幕式。
被开除党籍
2014年7月15日讯息,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阳宝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阳宝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依据《gcdzg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阳宝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立案侦查
2014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一审开庭
2015年7月14日上午8时30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阳宝华受贿一案。
1996年至2014年,被告人阳宝华利用担任中共岳阳市委书记、中共长沙市委书记、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湖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湖南兆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胡波、湖南梓山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兰等个人和单位,在承揽工程建设项目、转让土地使用权等事宜上提供帮助。
阳宝华在1996年至2014年期间,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曾寿涛、其子阳昀、其妻弟曾云龙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135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阳宝华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阳宝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阳宝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一审宣判
2015年11月3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阳宝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阳宝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