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什么时候找老板谈 出现工伤事故时,如何报劳动局备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出现工伤事故时,如何报劳动局备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出现工伤事故时,如何报劳动局备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出现工伤事故要不要报警或劳动局备案
不需要报警,报警也不会受理。也不需要备案。
工伤处理:
1. 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具体等级才能确定赔偿标准。
3.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4.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出现工伤事故时,需要报劳动局备案.那请问有没有规定的医院进行级别鉴定?
一般是由劳动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的。
出现工伤事故,企业单位如何报劳动局?应如何处理?
一、发生工伤事故,公司如何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
2、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
3、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
二、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三、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四、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天津市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办理工伤事故备案手续
备案就问当地社保局怎么备案,备案成功后单位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事故发生过后 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先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痊愈或者工伤医疗期满后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到劳动局投诉老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投诉是没有什么手续的,
你去了就可以了,
只要是你说的信息都是真的,那就是可以受理的。
工伤事故超一年劳动局不受理吗
工伤事故发生超过一年,人社局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2、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3、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
4、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
5、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事故单位劳动局不解决怎么办
先认定工伤,然后工伤伤残鉴定,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委的裁决书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内向法院起诉。
我是焊工去劳动局备案要什么手续
劳务合同去劳动保障局备案到单位所在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一般需带着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备案后才能办理缴纳社保等手续。
一、备案依据:《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制度》。
二、备案条件:
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申报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5、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6、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7、续订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办理程序: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受理。承诺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