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迢迢雁北上的意思 民众千里迢迢给商鞅送“表扬信”为何反被发配边疆
民众千里迢迢给商鞅送“表扬信”为何反被发配边疆
公孙鞅用五十两金子铸造了一个传奇。
“立杆树信”的故事因为它的新闻价值象风一样流走于四方,或许在口口相传中会有不同的版本,但有一点肯定是一致的,那就是大家都知道有一个叫公孙鞅的领导,这个领导说话是算数的。甚至在故事里的那笔巨款的刺激下,很多人心里说不定有了一种下意识的联想,把公孙鞅与财富作了一定程度上的链接,可能不少人在心里说:听公孙鞅的话,跟着财富走!

正是在这种铺垫中,公孙鞅抛出了他的一揽子变革计划。
那些具体的条文是枯燥的,还是找一个形象点的说法。如果那时的秦国是一个班级的话,这个班级在日常管理中是相当混乱的:整体成绩居后,没有固定的座位,逃课是最正常的选择,打架是司空见惯的事,学费也可以拖着不交,表现好的也得不到小红花,表现差的也没有罚站的危险,有背景的永远坐前排,没后台的天天扫地擦桌子。
突然,有一天,这个班级换了一个辅导员,将所有的学生分了小组,每个人都有固定的座位,谁搞了小动作,不仅要处罚当事人,他的同桌如果不举报的话也会受到同样的处罚。表现好的立即发给一朵小红花,表现差的立马罚站。成绩优秀的坐在中间前排,学习差的即使是校长家的孩子也得往后站。谁要是不守班规,视其情节给予严厉的体罚,最严重的干脆一砖头拍死。
学生们一开始是很不习惯的,真的拍死几个以后,至少从表面上看都慢慢变得勤奋认真起来。
其实,这种比喻是很肤浅的。同时也太过温柔了。
实际情况要血腥的多。
《史记》载:“令行于民期年(一周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计。”
那时候除非是实在没法活了,否则是不会专程跑到首都去上访的。从上访的人数看,一年之内达到千人以上,不排除群访的可能性。具体上访的理由不详,只是说有些法令“不便”。那么,到底是哪些法令“不便”呢?推测起来至于奖励军功、尊农抑商、限制贵族特权等等,绝大部分群众应该是拥护和满意的,群众不满意的很可能集中在“连坐法”与“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这两个方面,因为这两条对一般老百姓来说很容易产生异议。俗话说,一人做事一人担,凭什么别人犯事还得由没犯事的来负责呢?再说,分不分家是人家的家务事,凭什么不分家就要加倍纳税呢?
估计这些上访最终是没有结果的。“连坐法”虽然不讲道理,但对降低各类犯罪案件维护社会治安确保大局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还是有好处的,也算是从长远上为了群众的利益,出发点还是好的。至于强制性的分户,主要是着眼于国家税收,虽然加重了农民负担,但目的不是为了进个人腰包,因此也是可以接受的。
对这些上访者,公孙鞅一开始并没有进行制止和处罚。每项政策的出台,在初始阶段不被少数人所接受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应该是允许的。公孙鞅当然也不会因为有人不断上访便轻易的废除这些政策。“居三年,百姓便之”。也就是说,公孙鞅坚持搞了三年后,群众从这些政策里尝到了甜头,拥护的人自然就多了起来。“行之十年,秦民大悦。”公孙鞅坚持了十年,成果越发显著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于是,那些上访者再次不断跑到首都,这次不是来上访的,是来歌功颂德的了。但这回公孙鞅却没有放过他们,来一个抓一个,统统集中起来一股脑儿发配到边疆去了。
拿公孙鞅的道理就是:“此皆乱化之民也。”
乍一看,公孙鞅很有不识好歹的嫌疑。
如果群众上访时,你把那些人逮起来,随便按个大脑有问题之类的名目进行处置,按固有的官比民大的惯性思维还是可以理解的。现在群众是来送表扬信的,你却把那些人发配了,这怎么都是说不通的。
偏偏公孙鞅不要说得通,公孙鞅只要自己想要的结果。公孙鞅要的不是表扬信和锦旗,公孙鞅要的是全社会对法令的无言遵守。
当初在与甘龙们进行辩论时,公孙鞅就说过这样一句话:“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老百姓就是老百姓,精英就是精英;决策者就是决策者,执行者就是执行者;统治者就是统治者,被统治者就是被统治者。国家大政自有施政者去考虑,你一言我一语的都去民主,那还要集中干嘛?何况公孙鞅整个变革的核心部分,就是要将秦国打造成一部高度集中的机器。
公孙鞅就是要通过这种出人意料的处置来告诉天下:有萝卜你们就去吃,味道的好坏不是你们可以乱说的!
相对来说,将那些上访的人发配边疆的处罚还是轻的。
《史记》中故意忽略的还有一句话,那句话在《资治通鉴》中留下了:“初,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论囚,渭水尽赤。”
这句血淋淋的记载,表明公孙鞅真的是铁血式的人物。刑场都不必专门修建,渭河便是天然的大刑场。
猜想那些被杀的人,一定都是触犯了当时各种法令的人。就违法性质来看,权且将那些犯法的分为四种类型类:政治犯、刑事犯、经济犯和扰乱社会治安犯。当时的经济犯并不是指贪污受贿诈骗这一类,主要是那些搞商业流通的人或手工业者,相关法令对这些人的处罚是抓起来送给有钱人家当奴隶去,并没有砍头的危险。当时的政治犯估计也不多,一般老百姓还没有学会玩这个,这种高层游戏也不会玩到群杀的地步。那么,剩下的就应该是刑事犯了,刑事犯按律处置,想必不管哪个朝代都不会有太多的同情者。而扰乱社会治安的人情况就复杂的多,偏偏公孙鞅颁布的法令中有一条:“不告奸者腰斩。”相信那些被处死的人大部分应该是犯有各种刑事的罪人,但其中肯定也有不少在“连坐法”中被腰斩的冤魂。即使那些触犯了刑事的,是不是都够得上死罪,那得看具体的犯罪情节和性质了,但在公孙鞅的法典里,估计对砍头所定的标准应该是比较低的。
所以,后来的“仁政”者们一提到秦政,使用最多的一个词便是“暴政”。而且追溯这种“暴政”的源头,始作俑者便是公孙鞅了。
这正是公孙鞅引起历史性争议的最大焦点之处。
如何评估公孙鞅的法令,肯定不是几句话就可以盖棺定论的。
但要尝试着从“如果不这样”的角度来进行思考的话,或许事情会更加简单明了一些。
3xm中文网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