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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自费单位承担依据 企业内部,员工工伤所花费医疗费用应由谁承担

火烧 2023-01-23 15:22:39 1048
企业内部,员工工伤所花费医疗费用应由谁承担 企业内部,员工工伤所花费医疗费用应由谁承担员工工伤所花费医疗费用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企业内部,员工工伤所花费医疗费用应由谁承担  

企业内部,员工工伤所花费医疗费用应由谁承担

员工工伤所花费医疗费用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标准的费用自负,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自费单位承担依据 企业内部,员工工伤所花费医疗费用应由谁承担

企业没给员工买医疗保险,员工患病花费几十万医疗费用,企业应该承担相应医疗费用吗

没买医疗保险,要看是不是工伤了,国家规定工伤保险是强制性保险,只要是工伤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费用,除工伤外,不承担其它意外

员工负伤致残医疗费用应由谁付

如员工因工受伤,应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工伤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三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受伤职工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受伤职工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条款如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离职后工伤二次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工伤复发怎么办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所在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旧伤复发的补偿。离职后旧伤复发费用原则上自理。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再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并按新的认定和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服刑人员医疗费用该由谁承担

1、服刑期间的医疗费是由国家承担的。
2、原则上不管是不是在服刑期间得的病,只要人在监狱,手术费用由监狱付,具体是油所在的监区付。但是这里要注意2点:1,)不是必要的情况下(比如没有生命危险,不会造成残疾等),监狱是不会给于教大(比如费用很高的情况)的手术的。2)属于可治不可治的情况下,病人自己要求治疗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要求服刑人员自己付治疗费用。
3、另外根据国家相关法规:
1)监狱设有具备行医资格的医疗机构,负责罪犯的医疗保健,监狱按每月每犯8.30元的标准核发医疗费,医院统一使用,保证罪犯有病及时得到诊治。监狱对从事特殊工种的罪犯定期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专档。
2)犯人在服刑期间有生病有得到及时诊治的权力。
你说说的情况应该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建议找所在地司法局或监狱管理局反映情况,当然你也可以说明家属的困境较为合适。

北京市不予报销的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如果认定工伤,一般来说是符合三个目录规定的100%报销。
所以,如果已经认定工伤,而北京市社保中心审核不予报销的医疗费用,肯定是不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药品、诊疗项目、住院服务标准三个目录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基金应支付的费用(符合三个目录的),也明确了单位应支付的,如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等等。
像这种工伤入院,一开始必须强调是工伤,医院会按照三个目录治疗。如果用了很多自费药或者自费诊疗项目,是应该自己负担的,因为医院用自费药必须经本人同意的。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只能是自己负担,或者谁同意当时用自费项目的人负责。
我以前处理过一起类似的情况。最后单位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不符合规定部分给出了。但是同时明确了制度。以后就再也没发生过类似事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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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三条,估计不符合你说的情况,列出,供参考:
职工被派到国外或者到港、澳、台工作,发生工伤后在国外或者港、澳、台抢救治疗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回国后需要继续治疗的,应到本人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就医,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符合出院条件拒不出院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职工个人负担。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的医疗费用由谁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亲~你懂了吗?

个人申请工伤,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谁承担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您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支付。请采纳,谢谢!

职工违纪造成的工伤,医疗费由谁承担?

从理上应职工自己承担责任。
但作为领导应视情而定,或多少给一部分医药费以示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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