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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与苏北 從吳王姬鼎銘文看蘇南吳國稱王時間

火烧 2021-07-04 15:29:32 1050
從吳王姬鼎銘文看蘇南吳國稱王時間 從吳王姬鼎銘文看蘇南吳國稱王時間張志鵬河南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長期以來,學者根據傳世文獻記載多以為蘇南吳國稱王是在春秋中晚期之交的壽夢時代,然而通過對相關金文資料的分

從吳王姬鼎銘文看蘇南吳國稱王時間  

從吳王姬鼎銘文看蘇南吳國稱王時間

張志鵬

河南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長期以來,學者根據傳世文獻記載多以為蘇南吳國稱王是在春秋中晚期之交的壽夢時代,然而通過對相關金文資料的分析,我們認為這一結論並不準確。

關於蘇南吳國稱王的時間,傳世文獻有明確的記載。《史記.吳太伯世家》載:“壽夢立而吳始益大,稱王。”其後的《吳越春秋.吳太伯傳》亦載:“齊子壽夢立,而吳益強,稱王。”它們均以為蘇南吳國開始稱王在春秋中晚期之交的壽夢在位時期。

結合更早的傳世文獻記載來看,此說也似乎比較合理。《左傳》成公七年(西元前584年)載:“巫臣請使於吳,晉侯許之。吳子壽夢說之。乃通吳於晉,以兩之一卒適吳,舍偏兩之一焉。與其射禦,教吳乘車,教之戰陳,教之叛楚。寘其子狐庸焉,使為行人於吳。吳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馬陵之會,吳入州來,子重自鄭奔命。子重、子反於是乎一歲七奔命。蠻夷屬於楚者,吳盡取之,是以始大,通吳於上國。”據此可知,在吳王壽夢時期,晉國以巫臣為使,以提供軍事和外交援助為條件,教吳叛楚、伐楚,結果吳國重創楚國,並由此開始壯大。吳國在國力壯大後稱王是合乎情理的。

晉吳聯合抗楚之事也見於清華簡《系年》。其第十五章記載:“王命申公聘於齊,申公竊載少(孔皿)以行,自齊遂逃適晉,自晉適吳,焉始通吳晉之路,教吳人叛楚。”第二十章又載:“晉景公立十又五年,申公屈巫自晉適吳,焉始通吳晉之路,二邦為好,以至晉悼公。”可見此事是可信的。

綜合以上文獻記載來看,晉景公十五年(西元前585年)亦即壽夢元年,投靠晉的楚國亡臣申公巫臣說服晉景公通晉於吳,並以軍事和外交援助為條件說服壽夢聯晉伐楚,於是吳晉聯合伐楚的局面形成。魯成公七年(西元前584年)亦即壽夢二年,吳開始伐楚及其屬國巢、徐、州來等蠻夷,盡取“蠻夷屬於楚者”,國力益強,開始與以晉為首的中原華夏諸國加強交流。吳國在此時稱王應該是合乎實際的。

苏南与苏北 從吳王姬鼎銘文看蘇南吳國稱王時間

然而,依據金文資料來看,蘇南吳國稱王的時間似乎應該更早。文革期間,在西安市南郊灃鎬遺址出土一件吳王姬鼎,後為考古工作者在陝西西安市南郊征集。該鼎折沿方唇,立耳,圜底,蹄形足。口沿下有兩道弦紋,其間飾一周竊曲紋。內腹有銘文3行20字:“吳王姬作南宮史叔飤鼎,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集成》02600)綜合其形製、紋飾和銘文來看,應是西周晚期之物。

吳王姬鼎及其銘文

蘇南吳國為姬姓,按照周人“同姓不婚”的原則,“吳王姬”之“姬”自然不應是指姬姓,“吳王姬”應作吳王夫人講。

“姬”不為姓而指女子稱謂的實例也見於傳世文獻中。《史記.齊太公世家》載:“初,齊桓公之夫人三:曰王姬、徐姬、蔡姬,皆無子。”《索隱》:“按:《系本》徐,嬴姓。禮,婦人稱國及姓,今此言‘徐姬’者,然姬是眾妾之總稱,故漢祿秩令雲‘姬妾數百’。婦人亦總稱姬,姬亦未必盡是姓也。”即便齊桓公夫人“王姬”、“蔡姬”之稱合乎“婦人稱國及姓”的禮製,然而徐為贏姓,“徐姬”之“姬”自然不應是姓,而應是指女子的統稱。

這樣看來,我們以吳王姬為吳王夫人解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吳王姬鼎的製作年代為西周晚期,據此可以推斷蘇南吳國至遲在西周晚期已經稱王了。

或以為“吳王姬”應是指周王室女子嫁入吳者,我們以為不妥,因為此說與上提周人“同姓不婚”的禮製相悖。周人對“同姓不婚”的禮製是相當恪守的,即便到了春秋晚期,同為姬姓的吳魯兩國通婚還被認為是不合禮製的行為而受到譴責。[1]

還有學者以為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中,西周王室是不可能容許同姓國稱王的。我們認為即便當時西周王室不容許同姓的蘇南吳國稱王,但對其也無可奈何。開國伊始,西周王朝對四方的征伐和防禦就開始了,並貫穿整個西周時期[2]。在整個西周時期,西周王朝並沒有強大到可以一統天下的程度,部分強大的諸侯遊離出其控制是完全可能的。其次,蘇南吳國偏居東南一隅,西周王室即便想乾預其僭越稱王,恐怕也是鞭長莫及。再次,吳國在壽夢時期通過晉國的援助經過一二年的時間就能在對楚及其屬國戰爭中大勝,這說明吳國在此之前就具備相當大的實力。

其它金文資料也不支持蘇南吳國晚到春秋中晚期之交壽夢在位時期稱王的看法。清宮舊藏中有一件春秋早期吳王禦士尹氏叔緐簠(《集成》04527),銘文為:“吳王禦士尹氏叔緐作旅簠。”此為春秋早期吳國已經稱王之明證。

1970年6月,在江蘇江寧縣陶吳中學校園內出土一件春秋早期銅戈(《集成》11400),銘文為:“□□王之孫、囂仲之子伯剌,用其良金,自作其元戈。”一般認為此戈為吳國器物,也可作為春秋早期蘇南吳國已經稱王之證據。

滿清乾隆二十六年(西元1761年),在江西臨江府發現一套春秋中期編鍾,共十一件,除最小的一件無銘外,其餘十件均有銘文(《集成》00193——00202),各自成篇,均有“工䱷王皮然之子者減……”的字句。這套編鍾學界公認為蘇南吳國所有。雖然學者對吳王“皮然”及其子“者減”的具體所指有不同看法,但均認為他們生活的時代應在春秋中晚期之交的壽夢之前。如此,蘇南吳國在壽夢之前的春秋中期稱王是沒有問題的。

綜合金文資料來看,蘇南吳國至遲在西周晚期已經稱王是無可置疑的。從上文對相關傳世文獻的分析來看,這一看法也是有其依據的。

總之,我們認為傳世文獻所說的蘇南吳國在春秋中晚期之交的壽夢時代開始稱王是不準確的,至遲在西周晚期吳國已經具備相當強大的實力而開始稱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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