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的新规定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申请得到土地继续使用权的费用怎么计算?(需详细解答)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申请得到土地继续使用权的费用怎么计算?(需详细解答)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申请得到土地继续使用权的费用怎么计算?(需详细解答)
物权法的规定是 到期后使用期限顺延
但是有偿还是无偿顺延 怎么顺延 没有明确的规定 细则也没有出台 所以各地目前的执行政策也不尽相同
对我们来说无偿最好了 但是估计不大可能
有偿的话 就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房款的3% 问题是按什么标准交 原始成交价还是重新评估房产价值 这俩个数差距可是很大的
而且手续如何办理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个你问了也白问 全国没人知道
1,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您应当提前一年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继续使用,经批准后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房子还是自己的。 2,《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 3,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 4,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明确规定土地延期地价计算方式。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申请得到土地继续使用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您应当提前一年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继续使用,经批准后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房子还是自己的。2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3
,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4
,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明确规定土地延期地价计算方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
。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6
,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需慎重对待,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议删去土地使用费的规定。
而对于非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五次审议稿有关规定修改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农村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办的费用怎么计算?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将自动续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续期申请,但物权法并没有详细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缴纳的具体费用、如何缴纳等,这还要随时关注政策的动向。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到期后怎么办
住宅70年,商业40年,按国家现在的趋势,到期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到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还没有实行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全国统一执行。
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也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商品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由于房产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所以到期后房子仍然是你的,但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根据物权法,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但需要交一定续期的费用,这个费用以及怎办理目前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约定。
土地的使用性质不同,可租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就不同。住宅类最长不超过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最长不超过50年,商业/旅游/娱乐类最长不超过40年。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仍可以安全使用,补交土地出让金即可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如国家需要收回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何续交土地使用费?什么标准?
这方面的情况还没出吧,只说了自动续期,怎么续,费用多少,都还不知道呢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 房屋怎么办? 可以和土地局续期吗? 如果续期的话 费用是多少啊?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提前一年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继续使用,经批准后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房子还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