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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看茅于轼“一仆二主”的“精彩表演”

火烧 2009-03-1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批评茅于轼在岭南论坛上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表演一仆二主的戏码,质疑其经济学观点与法律干涉的逻辑,揭示其资本家乏走狗的嘴脸。

试看茅于轼“一仆二主”的“精彩表演”

云门禅人

在“广州日报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联合主办的“岭南论坛”上,茅大精英又在“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又在表演着一出“一仆二主”的戏码。当被问道,“《劳动合同法》是否真正干涉了劳资双方的市场?”时,茅大精英大义凛然的说:“平等自愿的交换一定创造财富,我们没有理由干涉平等自愿的交换。这双方谈得挺好,都觉得对自己有好处,法律跑出来说不行,这个合同无效,我觉这个是违背经济学最基本的道理。只有什么时候政府才可以出来说无效呢?那就是这两个人不是平等自由的人。确实,劳动合同中间有很多不平等的情况,例如我们单个的劳动者跟强大的企业谈判时会吃亏,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组织工会,当然这个办法不见得永远好。在美国,本来劳资双方斗得非常厉害,后来出现了大变化,劳联、产联两大工会不再要求涨工资了,甚至要求降工资,他们懂得这样斗只能两败俱伤,所以要更理性地解决问题。”

看来茅大精英是颇为鄙视“法律”的,“这双方谈得挺好,都觉得对自己有好处,法律跑出来说不行,这个合同无效,我觉这个是违背经济学最基本的道理。”好像嫖客来到妓院寻欢,嫖客和妓女“双方谈得挺好,都觉得对自己有好处”是周瑜打黄盖———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干卿底事呀?你来横插一杠,搞一个狗屁“法律”说:“不能嫖娼卖淫”搞得我茅大精英非常不爽。我茅大精英可是仗义执言啊!我是在“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啊!试想一下,没有吾等“富人”胀鼓鼓的钱袋,你们这些穷鬼,可能连“卖身”的机会都没有。尔等时不时还敢拿一块“法律”的破布来“讨个说法”,尔等正是“违背经济学最基本的道理”。

好在茅大精英有“经济学最基本的道理”,不然,茅大精英也不可能扯起一个“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大旗。茅大精英也不能“忽悠”来“xx基金”这个大大的“富人”。正是有了“xx基金”这个“富人”的钱袋子,茅大精英才能“指点江山”,抨击法律。茅大精英正是尝到“替富人说话”的大好处,有一天,茅大精英一定会重新制定一部富人的“法律”,到时茅大精英就会摇身一变而为“捍卫法律的勇士”。当一切妥当之后,茅大精英就会“替穷人说话,为富人办事”了。

所以,茅大精英在他混乱的逻辑里,也透露一点“玄机”,“ 确实,劳动合同中间有很多不平等的情况”,既然,“有很多不平等的情况”,却又大骂“《劳动合同法》干涉了劳资双方的市场”,这岂不是自打耳光吗?非也!非也!这正是茅精英们的“伟大”之处。当“富人”需要他们为其狂吠时,精英们就会虚张声势的狂吠;当“富人”需要他们为其“办事”时,他们就会一声不响的张开血盆大口,向“穷人”撕咬。这不正是一副“资本家的乏走狗”的嘴脸吗?

在茅大精英的演讲中,他明明承认“市场经济有一万个好处,有一个最大的坏处,就是对穷人不利。”但是,茅大精英仍然费尽心血的大肆鼓吹“市场经济”,这难道不让稍有逻辑常识和良知的人生出一丝疑虑吗?好在同属“天则”的樊纲“大精英”讲了一句“实话”:“ 经济学家就是为利益集团服务的。”哈哈!至此茅大精英“一仆二主”的“精彩表演”难道还要继续下去吗?当今到底是谁拥有利益和谁是利益集团,难道我们还不清楚吗?所以,茅大精英们的经济学无外乎是官僚买办资本的“走狗学”,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贞洁牌坊”的“伪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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