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对恶性强拆不恶心怎么办?
地方政府对恶性强拆不恶心怎么办?
就近期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新华网)
近期有哪些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在这个报道下面的“相关新闻”里列出了三起:
4月9日,城关镇孙家坝村四组村民许光祥因对拆迁安置补偿不满意,在一建筑施工工地服农药,救治无效死亡。
4月22日,面对强拆,湖南株洲58岁被拆迁户汪家正在自家楼顶自焚,烧伤面积达到百分之七十八。(有报道说,汪家正已死亡)
5月13日,灌云县侍庄乡工作人员前往该乡陆庄村准备拆除陆增罗借住的二层违建楼房,正清点屋内物品时,陆增罗点燃屋内汽油,致其当场死亡。
可见,由政府强拆改为司法强拆,只不过合理堂皇了一点,并没有改变强拆的血腥。“死人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已然成了征地拆迁的重要特征,其恶性程度正是如日中天。
公众只要逆向解读一下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就可以感觉到一些地方政府对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并不觉得恶心,相反正以“杀出一条血路”的英勇气概,不懈牺牲百姓以实现政府的“奋斗”目标。
这些恶性事件真正罪魁祸首正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征地拆迁的利益最大化,不懈挑战百姓的忍耐极限。在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很寻常,“简单粗暴压制群众”更是家常便饭,由此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也就不可避免了。
由此可见,面对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国土资源部下发这样一则紧急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如何如何,无疑是与虎谋皮。
因此,真正要制止因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有关部门需要研究一下,如何根治一些地方政府对恶性事件不恶心的毛病,同时在立法上需要有更多更大的作为,最大限度压缩地方政府可以“制造”恶性事件的空间,尽最大可能给百姓多留一点活路。这个要求和想法,应该不算过分。
很可惜的是,国土资源部的这个紧急通知的着力点,并不是地方政府对恶性事件不恶心怎么办。显然,国土资源部是没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的。
201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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