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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 药家鑫传

火烧 2011-06-08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药家鑫案揭示权财与暴力交织的悲剧,其行为引发社会对道德与法律的深刻反思,案件成为警示权贵与暴力不可共存的典型案例。

    自春纪以来,世风败落如今者,未尝有也;肉食者鄙甚,未尝有也;布衣之所困,未尝有也。权财结党,猛与虎患。畜类横行,强食弱肉。量大国之泱泱,度百姓之穷境。呜呼,天理何存?与社稷者,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药家鑫者,乃长安人氏,其祖谋商利,殷实富足。鑫乃单传,自幼娇养,性多变,行多暴,往来者惧之。 鑫之身侧,常有一刃伺之,其锋如电,削铁如泥,遇弗顺,即出刃。见刃者,多有惧,旋走,免于血光。江湖年月,鑫出刃无数,虽无亡,但取名声,左右皆弗敢悖之。 鑫好音律,常年抚琴,其色平平,未有殊名。五十八年,鑫入乐府,曰:西安音乐学院。乐府者,踞长安城内,久负盛名,乐中俊杰多聚于此。鑫之学问,当属二流。然鑫自仗财广,弗忧前程,游手市井,作乐如常。 其父忧鑫之脚力,遂购一车赐之,名雪佛兰克鲁兹。得车,鑫喜极而泣,呼曰:此乃诱妇之利器也。鑫驾车迅疾,如虎添翼,尘扬土飞。远之百里,便闻其声,响如轰雷,路人皆避让,弗敢阻止,恐有伤。 一日,鑫闻城中有一女,年方豆蔻,貌如花月,百里不二。鑫顿喜,曰:如此貌美者,尝未闻,憾也!今当往之以御,若非,寝无寐,食无味。是日,天幕大降,十指不见。鑫驾车城中,欲会之。 车近处,鸡飞犬叫,人迹遂空,无阻者。 
    城中有一妇,名张萌,年二六,育一子,值乳期。张萌者,时工于食厮,月薪难厚,弗足千币,助以持家。萌始出乡间,于城中弗时,耳间多闭,未闻有一狂少为药家鑫者,当无惧。 萌毕工,行于路间。鑫驾车,声贯天地。萌闻之,以为常,未惊,行如故。鑫至,见道中有妇弗避,怒起,以为无敬之甚。未止,遂以车迎之,萌立仆。 萌卧于道中,血倾如注。鑫止驾,步出,观之。萌未亡,气尚存,能哀言,可辨人。鑫以为授人以柄,始惧,激情遂起,欲灭之。鑫返车,取刃,立于萌身。刃下,血出。一刃,未毙。又刃,八刃出毕,方卒。萌死,鑫窃走,以为不知。 鑫复驾,如丧犬,速更甚,道中又出伤者。众怒迸发,合力擒之,告警。警至,拘鑫于衙内,报以拳足,始告弑萌,出八刃。 
    现有衙门砖家,叫兽李称,鑫出八刀为抚琴重复性的动作。 
    越近日,鑫予以法办,受枪刑,年二十二。
    鑫亡,众权贵皆醒,以为民敌不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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