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要人民法制,还是要精英法制?
究竟要人民法制,还是要精英法制?
药家鑫案二审的法槌落下,陕西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维持原死刑判决。似乎药家鑫为其所犯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之期,已指日可待。可是,在药家鑫死刑没核准前,一切似乎都还存在着变数。
这不,高院最近刚放出话来,凡是判了死刑而不是立即执行的一般都会在核准时改为死缓。在药家鑫二审后不久高院放出这样的话来,似乎是专门针对药家鑫案而来的。
一些诸如李教授之类的专家精英更是上串下跳,面对悬在药家鑫头上的,即将落下的寒光闪闪的利刃,更是声嘶力竭地高喊:刀下留人!
“刀下留人”,这种在千钧一发之际,生死存亡刻,在古时刑场的呼喊已屡见不鲜。那时,多是发觉被行刑的人受到了不白之冤,为了挽救无辜生命而为之。如今,面对药家鑫案,刀下留人之声雀起,莫非药家鑫被冤枉了?
非也!让我们且看药家鑫所犯的罪行。药家鑫在发生驾车撞人事故后,不但没有主动实施救援,而是害怕受害人记住其车牌号,将受害人残忍的捅了八刀,而致受害人于非命。这样,一起普通交通肇事事故瞬间演变成一起恶性杀人案。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自古以的金科玉律。药家鑫残忍地将被其撞伤的受害者杀害,更是民愤极大,罪不容诛。当药家鑫被二审判处死刑的时候广大民众无不为之欢呼雀跃。
可是,就有那么一些极少数被称做精英的学者专家们迫不及待的出来组团捞人,希望药家鑫不死。看来他们是决心死心塌地地与人民对抗到底了。人民拥护的他们必然反对,人民反对的他们必然拥护。他们绝不放过任何一次与普罗大众较量的时机。他们抓住一切机会向民众显示他们的力量。他们想让人民看看,到底是我们精英强大,还是你们屁民强大。
精英们,你们不是尊孔子为古圣先贤,九五之尊吗?你们不是曾经合谋把孔子的塑像竖到了天安门广场吗?那么你们是否还记得孔夫子的一句名言,叫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在这里我要问你们,假如被药家鑫残忍杀害的张妙就是你们的女儿。请问,刀下留人的呼喊还会从你们的牙齿缝里挤得出来?
我想绝对是不会的。因为,凭着你们团队中大部分成员平时表现出的自私就不难判断出,你们没有如此宽广的胸怀。假如被害人是你们的女儿,你们恨不能立即把药家鑫食肉寝皮方解心头之恨!你们之所高喊刀下留人,是因为被害人张妙根本就不是你们的女儿,和你们搭不上任何的边。张妙是骑自行车的,药家鑫是开小汽车的。从代步工具上你们已经嗅出谁是你们的同类。从阶级立场出发,你们也绝不会选择站在张妙一边的。
文明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尊重生命是一个社会的根本。可是文明并不是善恶不分,扬恶褒善;尊重生命并不是保护犯罪,沽奸养息。就连善良的佛祖都为生前造下罪孽的人,在另一个世界设置了阴森恐怖的地狱,何况是要建立良好秩序的社会?
对坏人的纵容和姑息,就是对他们罪恶的褒奖,就是对善良的无情鞭挞。尊重杀人犯的生命就是践踏善良人们的生命。社会的宽容应有底线,不应像吃斋念佛的唐僧一样善恶不分,而要学齐天大圣,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
预防犯罪要教育和法制并举。教育在先,惩罚在后。在全社会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人们普遍提高道德水平,树立法制观念,同时对那些危害他人和社会的犯罪分子给予应有的惩罚。这样才能教育本人,以敬后人。不讲教育,只施严刑峻法,有陷害良善之嫌,只讲教育,不讲法制,则不能惩治罪恶,威慑警示后继犯罪。
别看精英们此时虽然假惺惺的高喊刀下留人。其实,药家鑫却明明正是死于精英们的刀下。三十年来,精英们不断宣扬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自利的价值观,使得社会道德日趋腐化堕落,一时浊流滚滚,乌烟瘴气。涉世未深的新生一代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不少人以自我为中心,他们的价值观被严重扭曲,美丑不辨,善恶不分。药家鑫就是这样的受害人之一。他们在精英们的熏陶下,走向犯罪,走向毁灭,是一种必然。精英们通过他们的世界观影响和制造了无数个药家鑫,他们又想以高呼刀下留人的方式,再重新造就无数个药家鑫!看来,他们是不彻底毁了下一代誓不罢休!
“刀下留人”是精英们对广大民众的叫板和公然挑衅,是精英们向最高法抛出的“是要人民法制还是要精英法制”问路石。答案如何?就看下一步药家鑫案的核准。
对此,人民擦亮眼睛,拭目以待。试看谁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附:李教授等北京200名学者的《联名呼吁书》
刀下留人——不仅为了救赎一个罪恶的生命
过去十年,中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未来十年,中国可能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实体。中华民族复兴指日可待。
但是民族复兴不仅是经济飞跃,同时也需要人文复兴。人文复兴需要我们拥有广阔的胸怀。今天我们为救赎一个罪恶的生命奔走呼吁,其价值也许十年之后才能够显现。
文明是什么?文明不仅是公共场所禁烟,不仅是不许虐待动物,不仅是对酒后驾车的严惩,文明更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尊重、一种对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的怀有仁慈之心的宽恕。
药家鑫这孩子犯下不可饶恕的罪恶,但是我们一定要他一命偿一命吗?因为他弄死人我们就一定要弄死他吗?这种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方式是否是最文明的方式?
药家鑫不尊重生命,我们是否也要跟他一样冷酷?
毫无疑问,药家鑫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法院毕竟认定了他的自首情节,他父母也愿意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最重要的,药家鑫并不是平时作恶多端的恶人,他具有被改造好的可能。
都是老百姓,钱来得都不容易,所以赔偿不仅是钱的事情,而且是一种对罪行的救赎愿望的表达。
杀一个人容易,挽救一个人难。以暴易暴容易,宽恕一个人难。
杀了药家鑫,孩子心中的仇恨不会消失,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戾气。
不杀药家鑫,我们的仁慈之心彰显,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平和和宽厚。
在全民一片喊杀声中,药家鑫案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独的个案,而成为一个社会事件。因此从更高意义上来说,我们想挽救的,不仅是药家鑫年轻的生命,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和和宽厚之心,我们这个民族的仁慈和宽恕之道。
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
尊重生命,即便这条生命是罪恶的。
尊重人,即便这个人是罪人。
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
一个孩子已经失去母亲了,就不要让另一个母亲失去孩子了。
这是我们最朴素的愿望。
相关新闻:http://news.cntv.cn/law/20110527/1019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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