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时评

药家鑫案延续法律的无力

火烧 2011-04-28 00:00:00 网友时评 1031
药家鑫案引发对法律公正性的质疑,司法程序拖延,媒体偏袒,赔偿标准争议,凸显法律无力与社会不公。

         药家鑫案一审宣判多少给我们的法律留了点尊严,曾经在宣判前回复微博时说了句“要么药家鑫死,要么法律亡”,看来不对判决后是药家鑫死了法律也没有了公平可言。

         一、从2010年10月20日到一审宣判2011年4月27日用了整整6个多月,是事件不明还是影响不恶劣,是证据不全还是要加背景太深,要是一个普通的人早枪毙十次了。

        二、央视带领众多媒体死保药家鑫,专家学者跟风和稀泥,穷人家的孩子可以杀无赦,药家鑫就可以“弹钢琴强迫法”,什么逻辑呀,古代有个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同罪呢,现在新时期要看人下菜了。

        三、4.5万元赔偿法官们也敢判,他们摸摸自己的良心一个农村人就值4.5万元么。老百姓是没人、没钱但也不至于这样判吧。先说说交强险一般都10-20吧,别说车没买保险就上路了,可无可恨。现在真是同命不同价,精英们的理论。还有就是4.5万元怎么判的,依据是什么呢?

         四、觉得王辉怎么也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凭什么不让他们赔,你可以不要还有张妙的爸妈呢,还有孩子呢,还有你父母呢,不要怕一申请赔偿就不能判死刑了,哪是哪国的法律。你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和药家鑫父母。

      在事实面前法律显得苍白无力,不是法律的空白,而是人的缺陷,他们缺少的是两只,是对人们给予权利的亵渎,是对国家的不负责任。

相关文章

  • 从马聪肇事逃逸再论药家鑫案
  • 《南风窗》荒诞不经的李昌奎死刑命题
  • 药家鑫杀人动机初探
  • 陈柏峰:法治热点案件讨论中的传媒角色——以药家鑫案为例
  • 李昌奎案: 法官缘何称再审是最大的伤害?
  • 评李昌奎案法官的新表态:再审是对法治社会最大的伤害?
  • 黎阳:从药家鑫到李昌奎案件,看普世政变的一个突破口
  • 犯罪分子在云南高院“少杀、慎杀”的保护伞下继续着杀人的罪恶?
  • 伪善与傲慢:驳《南方XX》记者“反对云南省高院再审李昌奎案”
  • 法盲执法国之不幸民之悲哀
  • 宪之:云南高院意欲何为?————评赵、田两位副院长对大众质疑的回应
  • 杀与不杀的唯一检验标准是量刑准确——谁将国法用私话解释成了私法?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