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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不死将彻底击碎“依法治国”之谎

火烧 2011-05-16 00:00:00 网友时评 1029
药家鑫案引发广泛讨论,其是否死刑关系到依法治国的公信力。文章指出,若药家鑫免死将彻底击碎依法治国的谎言,强调法律公正与社会公愤的重要性。

药家鑫不死将彻底击碎“依法治国”之谎  

              钟   声  

罪大恶极且民愤极大的药家鑫被一审判处死刑以来,有关其或许不致速死甚或缓死、免死的传闻,可谓沸沸扬扬,莫衷一是。而今,浏览到“专家称药家鑫案可能不核准死刑”的消息,且来自主流媒体《瞭望东方周刊》(见5月16日),方觉其免死说绝非空穴来风。然恰因如此,或许才真要了药家鑫的狗命——当政者不清楚“不核准死刑”将彻底击碎他们“依法治国”的谎言!  

此前,虽然药家鑫之父买通了当地法院、新闻媒体甚至刑法专家为子开脱,以求免死,无奈由于举国关注,民怨沸腾,以致当地法院不得不一审判其死刑。然就在二审尚未开庭之际,又有专家出来放风,且有主流媒体为之造势。一句话,不就是想方设法要保药家鑫不死?!  

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怜子何尝不丈夫”,尽管药家鑫的父母保子心切,但亦如一审法院特请药家鑫众多同学旁听,以及有关专家在央视以“弹钢琴杀人”造势等龌龊之举,不仅与事无补,而且只会招致被害者家人、同情他们的举国人民的强烈愤慨和声讨。恐怕就连当政者面对这举国震怒的大势,虑及民心的彻底丧失和“依法治国”的谎言免遭击碎,也势必要忍痛割爱而难以免其速死。况且,一个被父母溺爱和娇惯成性以致丧心病狂的败类之死或生,与国体政体兴衰安危相比,孰轻孰重,稍有理智者也该明白。  

不管是声名狼藉的“砖家”还是法理水平低下的主流媒体,都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所引证的案例与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大相径庭。如“2010年8月底,出租车司机蒋某与乘客赵姓女子因行驶线路等事由发生矛盾,遂用螺丝刀戳刺、扼颈等手段将其杀害并抛尸。2011年5月4日,上海一中院法庭判处蒋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或许这刚好是二审理该判处药家鑫必死的佐证。试问该砖家和《瞭望东方周刊》编采者,惨死在“药八刀”手里的被害人张妙与之有无“发生矛盾”?如果说毫无矛盾,实属无辜被杀,那么你们的“矛盾”说岂非更加证明了“药八刀”故意杀人的十恶不赦的犯罪性质?退一步讲,如果被害人生前确和“药八刀”有过矛盾,草民冒昧地代言:其家人和举国同情她的人民完全可以同意免其不死!如何?  

事实上,若从“依法治国”的大方向言之,“药案”事实清楚,予以速死量刑准确,与法与理必须如此。所以,任何为之开脱以保其缓死乃至不死之举不仅是徒劳的,而且只会有损于“依法治国”的方针大计和侈谈者的威信。除非侈谈“依法治国”者公开声明,现行法律只是给无权、无钱和无势的老百姓建立的!不然的话,你的“依法治国”不是自欺欺人和令人不齿?若有人也像药八刀一样,专门对一些贪官污吏以撞、以杀,该怎么解释和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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