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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药家鑫死罪案看别有用心之人无耻表演

火烧 2011-04-22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药家鑫死刑案引发广泛讨论,展现法律在舆论压力下的坚持,揭露媒体操控与公众舆论的复杂关系,强调正义与良知的重要性。

饱受争议牵动无数人神经的药家鑫残杀无辜少妇案随着西安中院的一审判决终于让人们明白,法律在别有用心的“砖家”和无良媒体的苟且营营、合谋鼓噪之下并没有向权贵代言人低头,而是选择了正义和良知,做出了顺应民意的判决。

“新华网西安4月22日电:(记者史竞男、崔清新)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药家鑫所获死刑判决是罪有应得,理由法院的判决词已说得很明白。但就是这样一起犯罪事实明白、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故意杀人案此前在媒体、网络被炒得沸沸扬扬。一时间,药家鑫“这孩子”的“激情杀人”、“弹钢琴的重复动作”、十多张奖状、从小就被“压抑”着等等鼓噪被一些媒体大肆宣扬,“这孩子”还是一个人才呵,都有其在看守所的歌唱视频被传出……我在这里还略有一些糊涂,”特色“式看守所里匪夷所思的种种死法譬如“睡觉死”、“喝开水死”、“上厕所死”、“躲猫猫死”等等都没能让“这孩子”赶上,倒是引吭高歌的视频被流传出来。看来不同的有人不同的命运确言不虚。但不幸的是,无论是法庭之上的下跪和鳄鱼泪之类的“激情”表演,还是“砖家”、“叫兽”的胡言乱语,最终都没有改变药家鑫的命运。

作恶者必下地狱自古以来就是不变铁律。但有人曾经试图去改变中国社会这个千年不变的法则,无论是怎样的引用与国际“洋主子”“接鬼”后的外来经验,还是处于自身利益的远虑,再或是其背后有着怎样的“权力背景”作阴谋操纵,但最终药家鑫被一审法院判死已足以使他们的邪恶用心大白于天下,其无耻表演也只能作为笑柄遭人们唾弃。

或曰,切莫高兴太早了。这仅仅是一审判决,还有二审和终审裁定。但这注定着捍卫人民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少数权贵精蝇的权益仅仅是开始,毕竟是透出了一丝曙光来。可以预料到的,前面的征程依旧会有艰难与险恶相随,但只有斗争才能看到希望。我始终相信,也只有人民的力量才会大于一切。

与药家鑫杀人案同时吸引人们眼球的还有重庆李庄漏罪案的审判。据悉,此前已有被称为中国法学界泰斗的两位“精蝇”不顾80多岁高龄,亲率“李庄案”的辩护顾问团赴重庆。可以猜测的,他们此番有备而往其势汹汹显然是想有所作为的。
还据悉,李庄漏罪案今日再次开庭。检方决定撤回起诉,获法庭核准。检方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检方证据存在矛盾,导致认定李庄犯罪的证据存质疑。
……

当今之世,奇事频出。无论是药家鑫还是李庄案,为什么总有人如此推波助澜?并且这些人还都是盘踞在法律界的“砖家、精蝇”还有“泰斗”的?是什么能量能让这样一群人团结组织起来如此前赴后继的奔忙?他们是为了自身利益的远虑?还是领受了什么人的指令而效力?是为中国的法律进程而用力还是为一己之私和完成其主子交代的任务而竭力操劳、狼奔豕突?

我想说句结实话,奉劝这些人还是歇了吧。无论是药家鑫还是李庄,再或是此前站立在天安门广场的孔夫子,围绕这三者之间和由此派生出的利益归属以及分配使得一些人私心大盛,正义良知全丧。也才开始了丧心病狂的运作和无耻的表演。但先于药家鑫“这孩子”被判死之前,孔老二夫子已被从天安门广场悄悄地转移,剩下唯一的能显示他们能量的只有李庄漏罪案了。

如果把药家鑫杀人、李庄案和天安门广场立孔像结合起来,可以清楚地看出,无论是“这孩子”的“激情杀人”应该免死,还是对李庄作无罪辩护,再是以孔子万世师表,儒家至圣身份理应进驻天安门广场,都揭示出权贵阶层和最广大人民之间,极少数人与最大多数人之间的利益之争。无论是前台演出的还是隐匿在幕后策划的,都应该明白过来,中国仍然是共产党领导,是人民的国家,不会总是任着权贵精蝇折腾摆弄的国家。

他们的演出该谢幕了……

附: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
http://news.163.com/11/0422/11/72884MGS00014J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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